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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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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版)

2、本次公司拟按股权比例为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是基于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及项目合作过程中的公平对等原则,对该等房地产项目公司资金需求预计数所作的授权,目前尚未实施。具体股东借款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3、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股东借款。

一、提供股东借款情况概述

为保证房地产项目公司运营及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与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根据合作协议的规定,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为其提供股东借款。鉴于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针对下述股东借款事项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审批。在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因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等涉及的资金需求提供股东借款,总额不超过9亿元:

(一)股东借款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借款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二)股东借款对象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股东借款对象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包括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四)股东借款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单个借款对象提供股东借款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五)上述股东借款授权管理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前述股东借款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股东借款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借款额度。

上述事项已经2021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二、股东借款的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公司为该等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不会影响自身正常经营。公司均委派人员现场参与借款对象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定期监控其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能有效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合作开发协议约定,通常当项目公司经营资金不足且不能通过融资解决时,作为其股东方,公司及合作方均需按约定的出资比例以股东借款的方式同步投入,同时随着项目开盘预售及销售回款的上账,项目公司出现闲置富余资金时,公司将要求其陆续归还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当公司收回全部股东借款后项目公司通常还有闲置富余资金,公司还将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予以调用,故不存在对外提供股东借款不能收回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事项

本公司承诺,在实际发生对外提供股东借款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四、股东借款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该等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旨在解决该等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加快其项目建设进度,从而促进公司的整体发展,且授权要求在提供股东借款的同时,其他股东根据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符合房地产项目开发惯例。因此,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支持该等房地产项目公司经营发展,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同意对其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且该等公司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对该等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该等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及行业前景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均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本次向该等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助于项目的顺利开发经营,更好地保证公司权益实现,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有利于满足该等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借款事项公平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20,935.17万元,其中公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含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及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12,942.34万元,公司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向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资金余额为107,992.83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1-027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提升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在确保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董事会批准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实施具体相关事宜。上述授权为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投资事项尚未正式签署协议。

二、本次投资主要内容: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理财产品品种:国内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含风险等级为R1及R2的理财产品)。

(四)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实施方式

投资理财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进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实施具体相关事宜。

(七)关联关系规避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分析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前述投资风险,公司控制投资风险的具体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资金中心及子公司财务部门在选择具体理财产品时,充分平衡风险与收益,合理搭配投资品种;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监察部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内部定期审计的基础上,进行不定期检查,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的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1-028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 4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决定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关于租赁的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06]3号)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而进行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0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信发展”)于2017年11月以30,986.57万元的交易价格收购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环境”)持有的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重庆瀚渝”、“标的公司”)。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47)。

二、业绩承诺情况

1、根据财信环境在《〈股权收购协议〉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函》中作出的业绩承诺:重庆瀚渝在业绩承诺期间应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非前净利润如下: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分别不低于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和2,000万元。标的公司净利润的实现情况以财信发展指定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2、业绩补偿承诺为:

(1)承诺期内,财信发展所聘请的审计机构应在承诺期各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如在承诺期内,标的公司每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扣非前净利润总额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扣非前净利润总和,则财信环境应在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财信发展进行补偿。当年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在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0元时,按0元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如计算结果出现小数,应舍去取整):

财信环境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的扣非前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扣非前净利润数)÷承诺期内累计承诺的扣非前净利润之和×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价格-累计已补偿金额。

(2)在任何情况下,财信环境向财信发展支付的补偿总额总计不超过其在本次股权转让中取得的股权转让对价总额。”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8-135号)重庆瀚渝经审计的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为2,238.27万元,超过承诺数738.27万元,完成了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

四、备查文件

《关于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1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反映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 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2020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49,502,955.50元,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公司对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经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0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49,502,955.50元,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方法和原因说明

(一)坏账准备

1、计提依据、方法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计提依据和政策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坏账政策如下:

2) 应收账款一一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2)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的计提依据和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按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其他应收款减值政策如下:

2、原因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7,389,418.29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1、计提依据、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原因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部分项目公司开发产品存在跌价情形,公司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2020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66,927,771.36元,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三、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7,389,418.29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66,892,373.79元,预计减少利润总额249,502,955.50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导致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201,176,149.26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该等影响已在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反映。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1-021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9日以书面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1幢23楼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贾森先生主持,公司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内容:

1、听取《公司2020年度经营工作总结》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所载内容。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所载内容。

此外,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所载内容。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836,121.66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783,612.17元后,加上年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192,710,856.99元,减去当年已对股东的分配的利润145,243,945.03元,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4,519,421.45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公司旗下所有项目资金开发需求和股东利益,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100,462,17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1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109,705.57元。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所载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银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在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分次向银行、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用于主营业务产生的周转及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活动等。总额控制在80亿元人民币以内,授权期限为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预计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前新增对子公司对外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银证机构、商业承兑汇票、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债务融资等多种形式融资计划等)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不含各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由控股子公司自行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提请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中预计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授权期限为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股东大会批准该事项后,同意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取得开发用地总体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在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在人民币80亿元以下额度内参与经营性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竞买活动,就相关事宜与政府进行洽商以及签署、提交和领受法律文件等工作,授权期限为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贾森先生、彭陵江先生、罗宇星先生、毛彪勇先生、李启国先生、王福顺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2021年度内与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财信智慧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智慧生活”)、财信智慧生活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国兴三吉利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恒宏置业有限公司等发生劳务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关联公司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商品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为不超过6,059.27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在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因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等涉及的资金需求提供股东借款,总额不超过9亿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具体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长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其2020年薪酬详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一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王福顺先生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0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2020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共6人(含离职高管),任职及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一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戴琼、田冠军、赵万一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以10万元/人/年(税前)的标准发放2021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7、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一致同意将下列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银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1年度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取得开发用地总体授权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长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述职。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1-029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3日

7、出席对象:

(1)2021年4月23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4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皇庭大厦51层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1、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银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1年度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取得开发用地总体授权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长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津贴的议案》。

(二)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事项说明

1、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7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9属于关联交易议案,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4、议案5、6、9-13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四)会议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1年4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26日9:00一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皇庭大厦51层。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原件;该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伯 宋晓祯

联系电话:0755-88866836转8111

传 真:0755-88374377

邮 箱:songxiaozhen@casindev.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皇庭大厦51层。

邮 编:5180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0838”,投票简称为“财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 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对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若同一项表决结果有两个以上“√”者,视为无效票。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限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1-022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9日以书面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财信兴业大厦1幢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鲜先念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是:经参会监事认真审阅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负责编制和审核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尚需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所载内容。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所载内容。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此议案尚需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评价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 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0年,公司无重大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 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