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上接81版)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1-025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各级子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30.66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八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30.66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上述担保额度在期限内,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及质押等。
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等。
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下属各级子公司的担保、下属各级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决定并办理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具体对外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授权期限同担保额度有效期。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丽水大街1186号
3、法定代表人:吴华峰
4、注册资本:35,000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15年9月9日
6、经营范围:仓储服务;商品包装、装卸、检验、搬运服务;物资配送;钢材加工;货物运输;货运代理;集装箱装卸、拆箱、掏箱;库房及机械设备出租;市场管理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电子商务信息咨询;动产质押监管;金属材料、化工产品、木材、建筑材料、粮油、文化办公用品、五金、交电、电工器材、汽车(小轿车除外)及零部件、橡胶制品、装饰材料、服装、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化妆品、家电、家居用品、预包装食品、矿产品、煤炭、焦炭销售;供应链管理;起重机械修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状况表
单位:万元
■
经营状况表
单位:万元
■
8、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中国物资储运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2、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海滨七路71号
3、法定代表人:缪红
4、注册资本:16,964.729万元
5、成立日期:1997年7月10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保税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钢压延加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农副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金属矿石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肥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状况表
单位:万元
■
经营状况表
单位:万元
■
8、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6甲(2301)
3、法定代表人:马德印
4、注册资本:7,027.30万元
5、成立日期:1992年2月15日
6、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制品、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展览展示及会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状况表
单位:万元
■
经营状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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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该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98.58%)。
(四)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北祥路65号
3、法定代表人:戴庆富
4、注册资本:10,328.5714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14年7月2日
6、经营范围:物流信息技术开发;物流数据技术服务;物流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销售;普通货运;公路货运代理;水路货运代理;网络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涉及许可证的项目除外);电子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多式联运(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无车承运(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普通货物搬运装卸服务;汽车、车船配件、润滑油、轮胎、车用尿素(不含危险品)、汽车养护用品的销售;汽车租赁;货运信息咨询;软件开发;铁路货运代理;无船承运;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云计算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运输代理业务,货物报关代理;煤炭、焦炭、钢材、矿产品、水泥、建筑材料、橡胶制品、有色金属、木材、木制品、纸浆、食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讯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家用电器、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汽车配件、金属材料、石油制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五金交电、日用品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状况表
单位:万元
■
经营状况表
单位:万元
■
8. 该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37.1646%)。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预计有利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含各级子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6.54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储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3.06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储洛阳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49亿元人民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8亿元人民币;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储智运物流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总额为5.8亿元人民币。公司或子公司为开展期货交割库业务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已签署担保合同并已生效的担保金额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34%(不含期货交割库业务),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1-026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经研究,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诚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诚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梁伟华、李勇昭先生在此次董事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1、名称: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12层1201室至1228室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陈勇
5、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亿元整
6、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股票投资除外);(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外);(十二)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十三)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 产 状 况 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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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营 情 况 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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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诚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时也为本公司参股3%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本协议中“甲方”均包括甲方及甲方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其他第三方同期在乙方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3)甲方在乙方的日均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最高不超过甲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且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存款余额不包含乙方发放给甲方的贷款、委托贷款和票据贴现余额、期末货币资金总额须剔除募集资金及甲方在其他商业银行办理票据业务而必须缴纳的保证金)的50%。
(4)甲方存放在乙方的日均存款余额占乙方吸收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30%。
(5)甲方募集资金不得存放于乙方。
(6)对于甲方存入乙方的资金,乙方应将其全部存入国家正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乙方确保甲方存入资金的安全;
(7)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可按照法律规定对乙方应付甲方的存款与甲方在乙方的贷款进行抵消;
(8)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而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进行全额补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3.信贷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五十亿元,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需求;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甲方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消费信贷、投融资顾问、保险代理等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乙方的承诺
1.保证甲方存放于乙方存款的安全和独立,甲方可随时支取使用,不受任何限制。
2. 乙方配合甲方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关于所存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各项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每月为甲方提供财务报表、积极配合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全部或部分调出其存款等。
4. 乙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根据甲方实际需要为甲方设计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将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1)乙方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 31 条、第 32 条、或第 33 条规定的情形;
(2)乙方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34 条规定的要求;
(3)乙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乙方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乙方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乙方注册资本金的 50%或该股东对乙方的出资额;
(6)甲方在乙方的存款余额占乙方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超过30%;
(7)乙方的股东对乙方的负债逾期 1 年以上未偿还;
(8)乙方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9)乙方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连续 3 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10%;
(10)乙方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1)乙方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12)其他可能对甲方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四) 协议的生效
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自甲方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甲方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八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独立董事高冠江、刘文湖、董中浪、马一德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同意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期限按照协议执行。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于优化中储股份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公司董事会对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于优化中储股份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从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诚通财务公司除上述交易外,未发生过其它交易。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诚通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储洛阳物流有限公司向诚通财务公司申请了项目贷款人民币14,900万元,期限8年,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LPR下浮4.3%,同时,公司为该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同借款。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7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本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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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第1、2、4-10项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3-6项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八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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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三)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19日(上午 9:30一一下午 4:00)
联 系 人:蒋程
联系电话:010-83673679
传 真:010-83673332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
邮 编:100070
(二)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八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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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