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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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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1-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036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太平基金-长安信托·稳健增利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太平基金锐进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太平基金”)于2020年6月19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公司44,464,726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已于2020年7月8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收到太平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太平基金于2021年4月8日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36,9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同时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太平基金持有公司股份42,027,826股,占2021年4月8日公司总股本的4.5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一)股东减持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太平基金的股份情况如下所示:

注1: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3月27日开始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开始后公司总股本随之变化;此处为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日2020年6月18日总股本为基数计算的比例。

注2:此处是以2021年4月8日总股本为基数计算的比例。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太平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履行了权益变动报告义务,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一)太平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游族网络

股票代码:002174

信息披露义务人: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太平基金-长安信托·稳健增利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太平基金锐进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135号5幢101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委托人利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2020年6月19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林奇先生与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太平基金-长安信托·稳健增利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太平基金锐进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太平基金”)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林奇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44,464,726股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太平基金,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上述股份转让事项于2020年7月8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过户登记完成后太平基金持有公司44,464,726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游族转债”)自2020年3月2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公司总股本由此发生变动,太平基金所持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被稀释。截至2021年4月7日,太平基金所持股份占总股比4.86%。

2021年4月8日,太平基金通过集合竞价交易卖出无限售流通股2,436,900股,目前仍持有公司股份42,027,82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4.5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拥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注1: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3月27日开始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开始后公司总股本随之变化;此处为以2021年4月7日总股本为基数计算的比例。

注2:此处是以2021年4月8日总股本为基数计算的比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42,027,826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利受限的情形。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义务披露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太平基金-长安信托·稳健增利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太平基金锐进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范宇

日期 :2021年4月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太平基金-长安信托·稳健增利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太平基金锐进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范宇

日期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