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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预付款项,对2020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总额为59,613,321.40元。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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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入的报告期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的信用风险特征,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对应收票据、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预付款项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公司将预付账款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预付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年度终了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59,613,321.40元,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因此减少59,613,321.40元。公司本次计提的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已充分体现在本期财务报告中。
四、本次事项的审核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一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在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4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网能源”)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结合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南网能源(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64,221,663.09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6,422,166.31元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网能源(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06,725,021.95元。
以总股本3,787,878,7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06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40,151,515.14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事项的审核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一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5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网能源”)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根据2021年投资计划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对于公司2021年度融资计划进行了预计(不包括向关联企业进行的资金拆借)。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主体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及新设的)。
二、融资对象
外部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
三、融资用途
主要用于项目投资建设、股权投资、归还商业银行贷款等。
四、融资方式
融资方式包括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借款及股权并购借款等各类贷款、融资租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
五、担保方式
采取信用、收费权质押、资产抵押等(包括以公司的项目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项目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以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等提供抵押担保等)担保方式。
六、融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初步预计,2021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不包括向关联企业进行的资金拆借)申请融资总额不超过34亿元。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情况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七、业务授权
上述融资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融资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根据公司内部权限签署上述融资事宜的(包括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一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融资计划系结合公司投资计划和生产经营需要制定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融资计划。
九、备查文件
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8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网能源”)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及投资总额进行调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2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7,575,757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0,606,059.8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7,049,111.2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3,556,948.5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1]7-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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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投资用途及募投资金金额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延长,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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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一方面,受新冠疫情影响,项目施工进度有所滞后;另一方面,部分项目建设场地系客户新建厂房屋顶或停车场,因客户未能按计划提供项目建设所需场地,影响了项目施工进度。
2、城市照明节能服务拓展项目。应业主方要求增加该项目的节能服务范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期限相应延长。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调整概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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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原因
1、舞阳钢铁分布式光伏项目。原计划建设装机容量为40MW,由于业主方未能如期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建设环境,预计项目实际安装容量为18MW,投资总额预计减少10,560万元。
2、生物质气化供热项目(河南长领食品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分为一和二期,目前已完成一期项目建设。由于业主方当前没有产能扩张的需求,故2021年不再开展项目二期建设,预计投资总额减少875.4万元。
3、城市照明节能服务拓展项目。应业主方要求增加该项目的节能服务范围,预计项目投资总额增加1,959.05万元。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总额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投资总额系因客户节能服务要求发生变化或宏观环境所致。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总投资金额,不涉及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整体的业务发展趋势。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如因投资总额调整导致募集资金结余的,后续将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完成竣工结算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将结余资金用于投资其他项目或永久补流。公司将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本次事项的审核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及投资总额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一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系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系因客户节能服务要求发生变化或宏观环境所致,本次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项目投资总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事项已经公司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一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对南网能源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公司应将上述议案报请股东大会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9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网能源”)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及一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拟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投保方案
(一)投保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监高人员
(三)保险责任
1、公司的保障
(1)上市公司遭受的监管调查保障、民事索赔保障;
(2)上市公司遭受的行政和解、持股行权保障;
(3)上市公司因赔偿请求而发生的公关费用保障。
2、董监高个人的保障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遭受的监管调查保障、民事索赔保障;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遭受的行政和解、持股行权保障;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赔偿请求而发生的公关费用保障。
(四)责任保额:保额 5000万元/年,免赔额不高于10,000元或5%。
(五)保险费预算:不超过40万元/年。
(六)保险期限:保险期间12个月,年度保险期满可继续采购、投保。
(七)承保人:根据公司采购制度,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确定承保人。
二、业务授权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也有助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事项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7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网能源”)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2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7,575,757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0,606,059.8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7,049,111.2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3,556,948.59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汇入公司经董事会同意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1月14日出具《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4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二、设立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根据《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广西公司的科天水性光伏项目”、“大连公司的日产光伏项目”和“舞阳新泰公司的舞阳钢铁光伏项目”系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述三个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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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方电网综合能源广西有限公司、大连南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舞钢市新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设立上述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以资本金方式注入募集资金专户,专户仅用于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具体金额以项目最终使用情况为准)。设立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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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后续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视为共同一方),并办理与本次资本金注入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报备文件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0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公司发起人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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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及补充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二、备查文件
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3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能源”或“公司”)一届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8日(星期四)17:00在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6号1010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督职能,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融资计划系结合公司投资计划和生产经营需要制定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融资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系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九节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监事金昌铉先生、李葆冰先生和罗军先生未在公司领取薪酬。其余监事薪酬分配方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监事周宇女士2020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周宇女士因担任公司监事,与该议案有直接利益关系,故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
2、《关于监事奚辉龙先生2020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奚辉龙先生因担任公司监事,与该议案有直接利益关系,故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符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