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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供暖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热力生产和供应;特种设备制造;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上述四家公司与公司关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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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派思投资”) 的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4559831542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窑路38-7-1号1层(能源市场)
法定代表人:谢冰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不含专项审批);财务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件、机械设备、机电设备、新能源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化工产品、燃料油(闭杯闪点>60℃)(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木材、五金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派思计量科技(大连)有限公司(简称“派思计量”) 的基本信息
住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鹏工业城(73号地)佳诚-A、B、C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姜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计量检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量产品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计、生产、销售;国内一般贸易;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大连欧谱纳透平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欧谱纳动科”, 欧谱纳动科原名称为“大连派思透平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派思动科”])的基本信息
住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鹏工业城73#号地佳诚A、B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毅
经营范围:燃气轮机及零部件研发、生产、销售;发电机组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国内一般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无锡欧谱纳燃气轮机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谢冰
8.RMG Messtechnik GmbH(简称“RMG”)
RMG Messtechnik GmbH 公司注册地址德国,始创于1908年。是一家世界领先的气体计量设备生产的企业,主要产品为全系列气体计量产品,核心产品为涡轮流量计、超声波流量计、色谱仪、流量计算机等。
控股股东:派思计量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9.水发众兴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17TDM8W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富康路18号科研楼6层601A室
法定代表人:牛争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销售燃气用具、管道设备、仪器仪表、矿产品、金属制品;出租燃气用具;天然气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深圳市鑫金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7950504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上南工业区第九幢二楼2号(办公场所)
法定代表人:牛争光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金属材料、五金器材、仪器仪表、建筑材料、厨具及配件的销售,其他国内贸易(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投资策划、展览展示、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11.深圳市天辰双联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2952055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盐田区东海大道南方明珠花园第1栋202房
法定代表人:牛争光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及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明令禁止及特种许可的除外)。
12.水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MA3FAYKB0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13层东半区
法定代表人:郑清涛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及电力储备;风力发电、水电发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技术及相关配套产品研发、应用、转让及销售;太阳能应用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设计、组织建设、维护与经营管理;太阳能发电电子系统设备研发、制造、销售;电力生产销售;电力业务相关的技术服务、科技开发、信息咨询;储能技术设备和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农业、光伏林业、光伏牧业、光伏渔业项目开发、组织建设与经营管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组织建设及经营管理;能源智能化经营管理;化工产品、石油制品(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鲁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093049670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6楼
法定代表人:沈林栋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水源地、调水、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水环境治理、垃圾处理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水力发电、生物质热电联产等能源类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商品物资批发零售(国家规定专营许可的除外);综合物流的组织、投资与管理;建筑材料、煤炭、矿产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水处理药剂等相关材料的批发和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备注:以上第9至第13家因托管关系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司均系水发集团下属控股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水发众兴集团、水发集团、水发控股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国资委,资信良好,具有很好的履约能力。关联方欧谱纳动科、RMG系本公司股东派思投资控制的企业,关联方派思计量系本公司关联方谢冰及其关联方大连易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控制的企业,资信良好,其产品均属成熟产品,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水发众兴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鑫金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天辰双联投资有限公司、水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水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鲁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系水发集团控股下属公司,资信良好,具有很好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内容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水发众兴集团、水发集团、水发控股集团、水发燃气集团向上市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反担保等各类财务资助,帮助上市公司调整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向RMG或通过派思计量采购RMG气体计量仪器,以及向欧谱纳动科采购单体设备;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将拥有的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鹏工业城73#的部分土地、厂房及相关设备租赁给大连欧谱纳透平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派思设备参考周边房屋租赁价格每平米租金标准与关联方欧谱纳动科签署相关协议。
(二)定价政策
1、水发集团、水发众兴集团、水发燃气集团向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对应产生的成本,将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根据市场情况,比照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方式确定。
2、水发集团、水发众兴集团、水发控股集团2021年拟向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按照担保金额千分之一每年收取担保费用。
3、本公司与欧谱纳动科、派思计量和 RMG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水发众兴集团及其股东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帮助上市公司调整资本结构,平衡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气体计量产品及单体设备有利于进一步开拓和发展公司主业,有效控制其开展主营业务的成本,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从而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向关联方出租闲置厂房可以盘活固定资产,且不影响租出房产土地用于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严格依照相关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议案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尚智勇、谢云凯、王福增、朱先磊、李建平、李启明回避表决。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5亿元以内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信托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4月10日,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更好地盘活资金资源,提升资金收益,充分利用短时闲置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信托产品,同时亦在进行充分的研究分析前提下,灵活调节上述投资金额,合理安排资金的投资方向,尽可能提高资金的投资回报率。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系本公司及其控股公司自有短时闲置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由经营层遵循谨慎、风险控制的原则,定期将理财投资的运作情况向董事会进行汇报,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予的权限,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情形下进行理财类产品投资。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理财投资。在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三)理财产品品种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信托产品。
(四)实施方式
由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理财金额和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经营层应在充分的研究分析前提下,灵活调节上述投资金额,合理安排资金的投资方向,尽可能提高资金的投资回报率。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两年的财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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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更好地盘活资金资源,提升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信托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情况,委托理财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一)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年4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信托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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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敬德街521号地矿大厦14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1日
至2021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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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1年4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ENERGAS LTD.对第八项议案应回避表决,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对第十二项议案应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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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下午15:00-17:00,5月11日上午9:00-11:0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敬德街521号地矿大厦14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人:李启明、于颖
联系电话:0531-80876353、0411-62493369
传真:0531-80876353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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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山东省济南市敬德街521号地矿大厦14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29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尚智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议案列入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同意将该议案列入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议案列入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将该议案列入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2020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3,131.09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92.19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27.21万元。母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2,135.47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3,266.82万元。本期未分配利润为2,135.47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31.35元,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66.82万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本年度具备现金分红的能力;同时,考虑到公司仍处于成长期,现阶段公司盈利水平仍旧不是很高,现金流状况较为紧张、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较大等因素,公司利润分配应当兼顾股东投资回报和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完成2019年度业绩承诺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378,011,155股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560,223.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列入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公司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0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实际经营情况,编制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应计提减值准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61,645万元。除预计情况外,若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尚智勇、谢云凯、王福增、朱先磊、李建平、李启明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经营层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余额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信托产品,同时亦在进行充分的研究分析前提下,灵活调节上述投资金额,合理安排资金的投资方向,尽可能提高资金的投资回报率。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控股股东(包括其上级单位)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银行贷款融资提供担保事宜向其提供反担保,公司每年按实际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一向担保方支付担保费。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尚智勇、王福增、朱先磊和李建平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同意《关于对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列入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八项、第十项、第十三项、第十四项、第十五项、第十六项、第十八项、第十九项议案尚须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在山东省济南市敬德街521号地矿大厦14层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牛争光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议案列入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议案列入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将该议案列入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列入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公司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0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实际经营情况,编制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1,645万元。除预计情况外,若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督检查工作。
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
同意《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列入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众兴”)和水发众兴控股股东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控股集团”)以及水发控股集团的控股股东水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集团”)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建立在合法合规基础上,水发集团、水发控股集团、水发众兴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拟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同意《关于对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并将该议案列入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主要变更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进一步说明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 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2. 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 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承租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是采用与现经营租赁相似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3. 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原租赁准则未对租赁期开始日后选择权重估或合同变更等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作出明确规范,导致实务中多有争议且会计处理不统一。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企业应视其变更情况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或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4. 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关于出租人发生的经营租赁,原租赁准则仅要求出租人披露各类租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新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及未折现租赁收款额等信息。此外,出租人还应当根据理解财务报表的需要,披露有关租赁活动的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将在编制 2021年年度及各期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为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发展计划,结合公司投资战略部署,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2021年度拟向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盛京银行、大连银行、昆仑银行以及信托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金额为准。本次融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同意公司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授信申请、借款、提供资产抵押等担保、提供反担保等相关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前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