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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5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21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4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审慎履行职责,指导公司战略定位和业务发展,决策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根据2020年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的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为了使各位董事了解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及2021年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向董事会汇报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有效落实情况,公司经营层拟定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的整体经营情况及对2021年市场、行业等主要影响因素的预判,结合公司2021年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定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1年4月12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特拟定《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所聘请的三位独立董事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履行职责,充分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基于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拟定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公平、独立、客观的原则尽职尽责开展工作,监督、沟通、评估公司审计工作。为向公司董事会报告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拟定了《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9,654,432.37元。2020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5,409,496.69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发展需要、资本性支出计划和投资者利益等多方面因素,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40元(含税),总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000,0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所得税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缴纳。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金额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5.6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后续权益分派登记日的总股本与目前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总额不变的方式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调整。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或子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提供的无偿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接受担保,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因此公司与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行为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根据对公司2021年业务发展的预判,预计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对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母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不计入)。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便于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付款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渭南高新区海泰新型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渭南海泰”)、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蒲城海泰”)、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瑞联制药”)2021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年,授信仅能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在授信期和授信额度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授信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总经理(依据相关金融机构的签字规定)代表公司签署一切银行的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各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依据相关金融机构的签字规定)代表各子公司签署一切银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提请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助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具体落实上述综合授信相关的手续。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渭南海泰、蒲城海泰、瑞联制药拟向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对于上述综合授信,根据申请主体的不同,公司与渭南海泰、蒲城海泰、瑞联制药将互相提供担保,预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实际担保期限根据授信主合同而定。

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总经理(依据相关金融机构的签字规定)代表公司签署与综合授信担保相关的一切银行法律文件,授权各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依据相关金融机构的签字规定)代表子各公司签署与综合授信担保相关的一切银行法律文件。提请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助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具体落实上述综合授信担保相关的手续。授权期限不超过综合授信期限和担保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公司2021年的业务发展规划、资本性支出计划和资金安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23,700万元的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的总额为792,515,867.24元,本次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1%,公司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作为以出口业务为主的公司,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和境外销售,结算货币主要采用美元、欧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防范外汇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稳定境外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外币品种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的结算货币,远期结售汇开展的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含本数),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

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根据银行要求),公司财务部协助办理具体事宜。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计划于2021年5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9、《关于2021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3)。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6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21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会议于2021年4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了监督,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确保了公司的良好运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真实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已对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总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000,000元(含税)。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投资者回报和业务的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要求拟定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真实披露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可行性、经济效益等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和境外销售,结算以美元、欧元为主,汇率的大幅波动,尤其是人民币的升值导致的汇兑损失将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含子公司)适时与银行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稳定境外收益。同时,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9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一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50,000股。本次发行委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3.72元,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17,550,000股,增加注册资本17,550,0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1,995,786,000.00元。截至2020年8月26日止,公司已募集到资金人民币1,861,158,622.70元(已扣除承销费134,627,377.30元),再扣除审计、律师等其他相关费用人民币17,122,755.46元,实际募集股款为人民币1,844,035,867.24元。

该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36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二)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本公司、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文丰西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华陆大厦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电子城支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董事会审批。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鉴于募投项目主要实施方系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蒲城海泰”),公司专户资金到位后按计划逐步将募集资金转入蒲城海泰专户,以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上账户中,61050192090000003323、8111701013700574524和870102029000600580为蒲城海泰所有。

注2:除上述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存放外,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本金规模41,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6,805,949.74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2020年1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2月5日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2020年8月25日止,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为23,215,134.45元,其中项目投入20,099,926.16元,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3,115,208.29元,投入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1)项目投入

单位:人民币元

(2)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51,750,132.76元,截至2020年8月25日,承销保荐费用(从募集资金中先行扣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以自筹资金支付的金额(不含税)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705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已发表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41,000.00万元尚未赎回,2020年尚未获取投资收益。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一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2020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瑞联新材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4 月 12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 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本期投入金额”中,除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外,其他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在建工程进度款、预付工程款、采购工程物资款、及直接购买固定资产款。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3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7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副71号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7日

至2021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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