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971 公司简称:恒源煤电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09,792,634.62元,实现净利润770,923,540.23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2,823,498.47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上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截止2020年末,经审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93,331,496.69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12000048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6,001,611.72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转增。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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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属煤炭采掘业,主要从事煤炭开采、洗选、运输、销售以及生产服务等业务,煤炭产品主要用于电力、冶金及化工等行业。公司主营业务以及经营模式与往年没有重大变化。
公司煤炭销售由销售公司负责。公司根据对市场需求的判断,结合区域市场的布局,巩固拓展销售渠道,制订年度销售计划,明确销售目标。公司煤炭销售以长协为主,销售运输方式以铁路运输为主,动力煤市场主要稳定在周边区域,精煤销售市场主要为苏、皖、赣、湘、鲁、浙地区。
2020年,煤炭行业供需总体平衡、效益相对稳定、运行质量持续向好。
公司具体情况请见本报告“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一节。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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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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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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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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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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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原煤产量980.80万吨,同比下降4.80%,商品煤产量716.65万吨,同比减少17.33%,商品煤销量732.57万吨,同比减少12.48%,煤炭主营业务收入44.98亿元,同比减少18.96%,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10亿元,同比减少13.20%。
2020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9.20亿元,同比减少33.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73亿元,同比减少31.49%。每股收益0.6440元,同比下降31.49%。
截止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156.85亿元,比年初增加1.70%,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92.28亿元,比年初增加5.85%。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作调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