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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4)代收代付电费服务

1)代收代付电费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巴彦淖尔电力局向公司球团分公司及关联方金峰化工、金鼎新材料、金辉稀矿共同提供一路110KV的供电线路,并按使用量向四家单位合计收取电费,四家单位按照各自使用量分摊电费后,由公司汇总缴纳,公司仅代收代付,不赚取差价,报告期内代收代付发生额分别为741.48万元、690.01万元和296.50万元。目前金峰化工、金鼎新材料、金辉稀矿已经与巴彦淖尔电力局协商安装独立电表,单独计量,独立缴费,独立电表安装后,公司将不再代收代付金峰化工、金鼎新材料、金辉稀矿的电费。

2)交易背景及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

由于历史原因,巴彦淖尔电力局向公司球团分公司及关联方金峰化工、金鼎新材料、金辉稀矿共同提供一路110KV的供电线路,公司球团分公司代收代付关联方的电费,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3)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球团分公司代收代付关联方的电费,不收取手续费,定价具有公允性。

(5)关联方股权收购

2019年,金日晟矿业收购鑫日盛100%股权,本次收购系代持股份的还原。

(6)代收代付大中公路资产处置款

2017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和涉及人员安置工作事宜的通知》(内政发电[2017]7号),要求2017年5月1日起取消全区所有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根据该文件,大中公路停止了“明安至包头哈业脑包”段公路的收费。根据2017年12月14日巴彦淖尔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的通知》(巴财投[2017]1297号),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大中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获得4,648.20万元。大中矿业公路分公司与大中公路一起办理了资产处置款的申领。

2018年1月和6月,乌拉特前旗财政局向大中矿业公路分公司支付了部分本属于大中公路的款项。大中矿业公路分公司陆续向大中公路转付了上述款项。具体代收代付的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7)关联方资产转让情况

1)关联方资产转让的具体情况

2018年,金德威新材料向金辉稀矿出售了一批运输工具,清理收入为16.40万元;2019年,金日晟将2台充气机式搅拌浮选机出售给金辉稀矿,设备账面价值为6.52万元,清理收入为6.98万元,清理费用0.96万元,实现净损益-0.50万元。

单位:万元

上述资产转让金额较小,交易双方未进行评估,成交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发行人的利益。

2)交易背景及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

发行人账面有部分资产拟处置,关联方存在相关需求,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3)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成交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具有公允性。

(三)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确认: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章程》履行了法定决策程序,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就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股东或董事在审议相关交易时进行回避。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注1:林来嵘及其配偶安素梅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二人持有众兴集团100%的股权,众兴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72,952.44万股,持股比例56.59%;林来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0,308.40万股,持股比例15.75%;安素梅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889.06万股,持股比例1.47%。

注2:陈修分别持有杭州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的股权和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5%的股权,杭州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东杭州联创永源、杭州联创永溢1.19%和1%的股权,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东杭州联创永溢5.50%的股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除在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任职外,兼职情况如下: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书摘要签署之日,众兴集团直接持有大中矿业72,952.44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6.59%,系大中矿业的控股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林来嵘、安素梅夫妇合计持有众兴集团100%的股权,通过众兴集团控制大中矿业56.59%的股份,林来嵘直接持有大中矿业20,308.4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15.75%;安素梅直接持有大中矿业1,889.06万股股份,持股比例1.47%;二人合计控制大中矿业股权比例为73.81%,系大中矿业的实际控制人。

林来嵘先生,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152801196808XXXXXX,住所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小佘太镇大十份子村。现任大中矿业董事。

安素梅女士,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152801196509XXXXXX,住所为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锡华世纪花园。

九、发行人报告期的财务情况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

1、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主要财务指标

注:以上各项财务指标,除资产负债率为母公司报表口径外,均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总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从资产规模上来看,报告期公司资产规模总体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资产逐年增长,主要是公司盈利积累所致。

从资产结构上来看,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88.94%、87.83%和88.31%。铁矿采选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前期投入大,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获取采矿权及土地使用权,采矿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矿井建设及开拓工程,选矿需要投入大量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公司资产以非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比重较小,符合铁矿采选行业的行业特点。

2、总负债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负债数额较大,主要原因是金日晟矿业的矿井建设占用了较多的资金,且主要是以银行借款形式向银行申请的贷款,公司整体的银行贷款规模与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规模相匹配。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铁精粉和球团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5%以上。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少,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运输管理费收入、爆破服务收入、租赁收入和材料销售收入等。

单位:万元

4、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5、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1)财务状况情况

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银行贷款余额和资产负债率较高,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序归还银行贷款本金,降低财务杠杆,降低资产负债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银行贷款余额(不含票据融资)分别为44.31亿元、43.60亿元和42.27亿元,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80.25%、77.32%和69.80%,均呈下降趋势。

2)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较高,但随着银行贷款规模的有序降低,财务费用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2.55亿元、2.65亿元和2.40亿元。

3)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较好,且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7.32亿元、10.06亿元和11.53亿元,公司经营活动创造利润的能力较强。

4)公司净利润较高,且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2.10亿元、4.58亿元和5.96亿元。

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是:由于矿山采选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矿山建设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外部融资和内生经营增长相结合的方式,降低财务杠杆,减少财务风险,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各个报告期末银行借款余额(不含票据融资)持续小幅下降。

本次发行上市后,从偿债能力看,资产负债率将降低,偿债能力提高;从经营成果看,财务费用将降低,净利润将提高;从投融资看,资本市场将为公司提供了一个更加多样、更灵活的融资渠道和融资平台,有利于公司保持良好的资本结构并为投资者创造更丰厚的回报。

(2)盈利能力趋势分析

1)保有充足的资源储量是持续经营的基础

截至目前,公司拥有内蒙和安徽两大矿山基地,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的铁矿石保有储量合计52,245.28万吨,平均品位不低于28.87%的占比为80.04%。公司主力矿山书记沟、东五分子和周油坊均属于青壮年矿山,可稳定开采年限较长。丰富的资源储量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持续的技术创新是公司未来发展的基石

公司及子公司金日晟矿业均是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技术研发,技术研发实力已成为公司核心竞争优势之一。近年来,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并大力推动信息化、自动化建设,在选矿方面实施高压辊磨改造,在产业链上向下游球团进行延伸,在循环利用上开发废石加工。

持续的技术创新是公司未来能够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石,通过将这些技术成果应用于生产,将对降低公司产品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供保障。

3)重新集铁矿采选工程达产、150万/年球团项目及干抛废石加工项目的推进是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现有矿山扩建项目及安徽重新集铁矿450万吨采选工程达产后,公司铁矿石开采能力将扩大到约1,500万吨/年,年产铁精粉约500万吨,同时公司高压辊磨改造工程完工后,安徽矿山产量快速提升同时吨铁精粉成本将出现较大下降,安徽矿山将呈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高压辊磨技改和干抛废石加工技改实施完成后,公司将充分发掘尾矿、废石的资源潜力,通过生产加工将其转变为砂石,在实现资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的同时,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安徽球团项目达产后,球团生产规模将扩大到270万吨/年,公司产品线将进一步向下游延伸,公司可以为钢铁企业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上述项目均会产生较好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会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为投资者带来更好的回报。

综上,公司业务目标明确,资源储量丰富,通过持续技改,产能产量快速扩大,成本将出现较大下降,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盈利能力。

(五)股利分配

1、报告期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税后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八十条在公司经营产生的现金利润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报告期股利分配情况

2018年12月12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18年11月30日的总股本1,289,06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5元(含税)。

2019年11月30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19年9月30日的总股本1,289,06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0元(含税)。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无应付未付股利。

发行人资产负债表后不存在利润分配及拟分配利润的情形。

3、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后新老股东共同享有。如因国家财会政策调整而相应调整前述未分配利润数额,以调整后的数额为准。

4、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的宗旨和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坚持如下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利润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结合对股东的合理回报、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在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2)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具有优先顺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进行中期分红。

2)公司快速增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实施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发放股票股利。

3)公司进行现金分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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