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太平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1-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4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1)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上述“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最低分配金额。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有效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有效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如变更分红方式,请于2021年4月12日15:00前到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5.00元(不含5.00 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21年4月13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分红后,基金后续运作受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出现基金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风险。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aiping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61560999、400‐028‐8699咨询相关信息。

(6)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