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25,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0-033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炎顺先生、总裁刘晓东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芸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晓萍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4,770,212,63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京东方是一家为信息交互和人类健康提供智慧端口产品和专业服务的物联网公司。经过多年创新发展,2019年集团营收首次突破千亿人民币,成为半导体显示领域全球领先企业;2020年集团确立了成为在多个细分领域具有绝对优势的物联网创新企业战略目标,依托对半导体显示及物联网市场发展趋势的思考及商业模式研究,进一步管理变革,以多层次、全方位平台化为基础,整合生态链,加速融合发展,构建基于核心能力和产业价值链延伸的多层战略布局。基于以上战略思考,集团建立了基于显示和传感核心能力,向半导体显示产业链和物联网各场景价值链延伸的“1+4+N”航母事业群。
“1”即半导体显示事业,半导体显示事业是集团业务增长的主航道,已完成核心技术能力储备和产业链龙头地位建立,具备驱动外围其他事业快速成长的智力资本和资源储备。
“4”即基于显示事业核心能力及未来技术和市场预判,倾斜资源重点发展的高潜事业,主要包含传感器及解决方案事业、Mini LED事业、智慧系统创新事业、智慧医工事业,已具有核心能力积累,是企业布局未来的主营业务。
“N”是融入物联网场景的具体业务,包括智慧车联、智慧零售、智慧金融、工业互联网、智慧园区及智慧城市公共服务、数字艺术等;是基于“1”、“4”核心能力价值链延伸拓宽的业务层,坚持“核心赋能、发展朝外”,沿着物联网场景和细分市场不断开拓深耕,推动业务增长和核心能力升级。
为推动航母事业群发展,集团强化了以产业基金为主的投资业务,主要目标确保供应链安全,打造产业集群和生态联盟,助力“1+4+N”业务更好更快发展。同时加强了聚焦产品和市场创新合作的客户接触点建设,包括战略合作伙伴、供应商、客户、投资者甚至所有具有创新思维及能力的企业和个人,他们是市场快速扩张和保障供应链安全的重要力量,也是洞察市场变化、了解产品和客户需求,快速响应特质和特定细分市场的重要窗口。
智慧系统创新中心是作为开放平台向航母事业群各层级开放,特别是向战略技术与市场合作伙伴、产业上下游合作伙伴、投资者、企业内部和全社会具有创新点子、渠道路子和市场法子的企业和个人开放,通过在创新中心平台的合作,拓展市场和客户边界,一同创造产品,创造价值,实现共赢。
具体业务来说:
1.显示事业
显示事业为器件整合设计制造模式,致力于提供TFT-LCD、AMOLED、Microdisplay等技术端口显示器件,打造了从面板到模组到整机再到服务的一体化平台。显示事业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器、电视、车载、电子标牌、拼接、工控、穿戴、VR/AR、电子标签、白电、医疗、移动支付、交互白板等显示器件产品,提供最具竞争力的3C显示、智能物联、系统平台等领域的整机智造服务。
2.传感器及解决方案事业
传感器及解决方案事业为B2B系统解决方案设计整合制造模式,业务聚焦医院检测、家用检测、通讯与交通、智慧家居等多个领域,为客户提供传感器件的整合设计制造服务;同时为医疗影像、生物检测、智慧视窗、微波通信、指纹识别等领域提供传感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包括X-ray平板探测器、数字微流控芯片、调光玻璃、指纹识别系统等。
3.Mini-LED事业
Mini-LED事业为器件设计整合制造模式,为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器、电视等产品提供高可靠性和高动态范围精细调光的Mini-LED背光产品;同时,为户外显示、商显等应用领域提供高亮度、高可靠性、高动态范围的Mini/ Micro-LED显示产品。
4.智慧系统创新事业
智慧系统创新事业为系统解决方案设计整合模式,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为技术支撑,聚焦软硬融合的产品与服务,提供智慧政务、城市美化、智慧交通、智慧金融、智慧教育、智慧园区、智慧能源等物联网细分领域整体解决方案。
5.智慧医工事业
智慧医工事业为健康医疗专业服务模式,将科技与医学结合,医工融合创新,坚持以人为中心,聚焦家庭、社区、医院,重点打造健康管理、健康科技、数字医院、科技服务四大核心业务。通过健康物联网平台,将检测设备、医护人员与客户连接,构建智慧健康管理生态系统,为客户提供“预防-诊疗-康养”全链条的健康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根据审定后数据重新列报分季度营业收入,对其他财务指标无影响。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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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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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
2020年6月19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续期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同时维持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跟踪评级报告已于2020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联合评级网站(www.unitedratings.com.cn)予以公告。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1年6月出具《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续期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将在巨潮资讯网及时披露跟踪评级分析报告,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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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世界经历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席卷全球,给全球经济带来巨大打击,引发全球经济衰退,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给企业发展和经营带来巨大挑战。另一方面,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正加速构建,疫情引发的在线教育、在线娱乐、远程办公、远程医疗等应用场景爆发式增长,5G、AI等新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加速,市场正处于数字化转型带来的战略机遇期。同时,半导体显示行业景气回升,行业整合进程加速。在复杂的国内外发展环境下,京东方在危机中育新机,在变局中开新局,积极应对挑战,把握发展机会,实现了营收持续增长,公司全年实现营收约1,355.53亿元,同比增长约16.80%,同时实现净利润50.36亿元。
1.五大事业快速发展
显示事业:半导体显示龙头地位进一步稳固,报告期内实现营收约1,319.71亿元,同比增长约16.03%,显示器件市场地位稳步提升,整体销量同比增长18%,智能手机液晶显示屏、平板电脑显示屏、笔记本电脑显示屏、显示器显示屏、电视显示屏等五大主流产品销量市占率继续稳居全球第一;创新应用产品市占率快速提升,穿戴、ESL、电子标牌、拼接、IoT金融应用市占率居全球第一;柔性OLED产品加速上量,全年销量同比增长超100%;完成中电熊猫南京8.5代和成都8.6代液晶产线收购,完善技术和产品布局,行业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
传感器及解决方案事业:医疗影像、智慧视窗等业务在市场开拓、客户导入、新产品及新技术研发等方面取得突破,整体实现较快增长,报告期内实现营收约1.20亿元,同比增长约90.95%。医疗影像业务出货量同比增长超70%,海外市场进一步取得突破,韩国市场出货同比增长超30%,并与欧美医疗设备龙头企业及全球第一大探测器企业建立合作;智慧视窗业务将完成京雄观光区、京张观光区、磁悬浮等项目交付,落地乘用车天窗、地铁显示车窗等多个项目,并主导编制完成了电子染色玻璃国家标准,为进一步实现业务突破奠定基础。
Mini-LED事业:公司整合优势资源,提前布局下一代显示技术,建立Mini-LED事业,作为航母事业群重要一环。产品、技术、市场多领域取得突破,实现75英寸玻璃基双拼背光产品点亮,已向多家品牌客户进行推广,联合研发的全球首台最大针刺式固晶机装机并调试完成,固晶速度大幅提升;玻璃基直显侧面线路、固晶和组装等瓶颈技术开发完成,P0.9 AM玻璃基产品开发与市场推广稳步推进中。
智慧系统创新事业:业务布局取得突破,市场开拓进步明显,报告期内实现营收约13.28亿元,同比增长约61.72%。创新中心布局取得较大突破,以北京为核心,聚焦六大经济圈,按照“一横一纵”整体规划,在全国布局创新中心,已落地重庆、成都等多个创新中心;城市美化完成成都金融城双子塔、武汉万达广场等城市亮化工程,为助力城市经济发展打造了新引擎和新地标;智慧金融成功落地了超1,500家网点;智慧园区与陶文旅集团合作打造新一代样板街区,与环球影城合作打造国际顶尖主题公园,进一步提升了品牌国际知名度;推出C系列、E系列智慧一体机产品;智慧交通打造了包括太原地铁2号线在内的多个标杆项目。
智慧医工事业:持续推进以健康管理为核心、智慧终端为工具、数字医院为支撑”的全周期健康服务闭环构建,健康管理、健康科技、数字医院等业务快速发展,报告期内实现营收约15.22亿元,同比增长约12.15%。健康管理业务数字人体APP与移动健康APP完成融合;新生儿干细胞存储同比增长180%;健康科技营收同比增长超90%,智慧康养、智慧急救等软硬融合健康物联网方案已在浙江、广西、山东、北京等落地多个样板项目,甲基化检测产品市场开拓有序推进,已开拓经销商10余家;数字医院合肥医院业绩显著提升,门诊量和出院量同比分别增长120%和200%,手术量同比增长超185%。
2.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
年度新增专利申请超9,000件,柔性OLED、传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创新领域新增专利申请超4,500件;新增专利授权超5,500件,其中海外授权超2,300件;技术标准方面,主持制修订外部技术标准36项,主持的“LCD多屏显示终端”IEC国际标准、“8K电视显示屏接口规范”等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奖项方面,柔性AMOLED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获评北京市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国际赛事方面,文字识别、行为识别等5项人工智能技术在国际行业赛事中获得第一名;产品和技术应用创新方面,TV BD Cell荣获SID 2020年度全球显示产业奖,应用领域扩展到车载、医疗和广播级专业显示;磷化铟量子点电致发光红、绿器件效率分别大幅提升,保持业界领先;戴口罩人脸识别算法通过率超95%,位于行业前列;生物芯片完成全自动微流控核酸检测系统研发样机制作。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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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 [2019] 21号) (“解释第13号”),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20] 10号),本集团自2020年6月24日起施行,可以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调整,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新设5家子公司,分别为合肥京东方星宇科技有限公司、京东方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东方承启(北京)商务科技有限公司、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京东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对合肥京东方星宇科技有限公司实缴持股比例为43.40%,认缴持股比例为65.00%,其余均为100%。
本年非同一控制下合并2家子公司,分别为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0.831%,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0348%。
本年处置1家子公司,北京北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期初持股比例100%,期末持股比例0。
本年由于1家子公司其他股东增资及章程修改导致丧失控制权,为湖南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期初持股比例95.92%,期末持股比例48.99%。
董事长(签字):陈炎顺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1-02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1-02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1年4月9日(星期五)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2人,亲自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12人。董事潘金峰先生及宋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董事历彦涛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孙芸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董事刘晓东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共有监事9人,部分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也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炎顺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0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事业计划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委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审计,经审计,毕马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0年财务情况公告如下:
■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未来规划,制定了2021年度事业计划以及”创新转型、融合发展、精益管理、提质增效”的工作方针,力争公司经营稳定增长和持续盈利。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审计,2020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35,627,952元,累计实现可供分配利润15,509,794,622元。2020年母公司净利润3,739,191,584元,按照10%提取盈余公积373,919,158元,扣除本期永续债利息计提485,925,480元,考虑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及其他权益类交易影响未分配利润的184,065,192元后,母公司累计实现可供分配利润11,954,088,031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以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股本34,770,212,6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含税;其中,B股利润分配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折算成港币支付),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共计3,477,021,263元(回购账户里股数不享有分红)。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总额固定,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委托毕马威对其进行专项复核,毕马威对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关联董事(董事长陈炎顺先生、副董事长潘金峰先生、董事王晨阳先生、董事宋杰先生、董事高文宝先生、董事历彦涛先生、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借款及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确保公司正常运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请董事会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1、借款额度:
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本授权期新增借款额度(包括银行借款、委托借款等)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折算的外币。
2、授信额度:
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本授权期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折算的外币。
3、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授权有效期:
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开展保本型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保本型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拟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授权董事长行使职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为确保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快速反应和决策能力,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职权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如下职权:
每次决定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折算的外币),并签署有关文件。该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对外投资等。本款所称“交易”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准。
如有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则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则仍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0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修订《执行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基础性法人治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执行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执行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及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基础性法人治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及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选举张新民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1-025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1-02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1年4月9日(星期五)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9人,亲自出席及授权出席监事9人。监事魏双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监事徐阳平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向东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事业计划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委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审计,经审计,毕马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现将2020年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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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未来规划,制定了2021年度事业计划以及“创新转型、融合发展、精益管理、提质增效”的工作方针,力争公司经营稳定增长和持续盈利。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审计,2020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35,627,952元,累计实现可供分配利润15,509,794,622元。2020年母公司净利润3,739,191,584元,按照10%提取盈余公积373,919,158元,扣除本期永续债利息计提485,925,480元,考虑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及其他权益类交易影响未分配利润的184,065,192元后,母公司累计实现可供分配利润11,954,088,031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以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股本34,770,212,6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含税;其中,B股利润分配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折算成港币支付),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共计3,477,021,263元(回购账户里股数不享有分红)。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总额固定,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关于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拟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关于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关于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1-026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1-026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2020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结合2021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对2021年度公司同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进行预计,预计总金额为188,13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56,828万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工作履行审议程序如下:
1、2021年4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董事长陈炎顺先生、副董事长潘金峰先生、董事王晨阳先生、董事宋杰先生、董事高文宝先生、董事历彦涛先生、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回避表决了本议案;
3、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4、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其中公司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故其回避发表意见)。
(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关联关系将于2021年5月底消除,故以上相关数据为2021年1-5月数据。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自2020年7月起不是本公司关联方,故以上相关数据为2020年1-6月数据。
1、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1)公司2020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公司业务调整,对关联方预计的产品销售实际未达成。
(2)公司2020年度与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冠捷集团调整与本公司交易的子公司主体,部分交易未通过本公司的关联方进行。
(3)公司2020年度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对关联方预计的动力能源收入实际未达成。
(4)公司2020年度与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实际对关联方的销售与预计有差异。
(5)公司2020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采购商品及设备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根据项目进度调整采购需求,对关联方的采购实际未达成。
(6)公司2020年度与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设备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根据销售需求调整采购计划,实际交易未达成。
(7)公司2020年度与Cnoga Medical Ltd.及其附属企业采购商品及设备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根据销售需求调整采购计划,实际交易未达成。
(8)公司2020年度与北京奕斯伟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接受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公司根据项目进度调整劳务采购进度,实际交易未达成。
(9)公司2020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服务实际未达成。
(10)公司2020年度与北京日端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实际与预计差异的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服务实际未达成。
2、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经独立董事核查,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系因客户需求变化导致,是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行为,上述差异不构成对公司经营业绩的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313,921万元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2号
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20年9月30日,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4,220亿元、净资产1,805亿元、营业收入1,134亿元、利润总额34亿元。
4、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173.91万美元
企业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06号
经营范围:生产液晶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数字电视、液晶显示模组及零部件和半成品、生产用工模具;塑料加工;开发液晶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数字电视及零部件和半成品、生产用工模具;生产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体育用品、医疗器械I类、汽车配件、机器人、家用电器、办公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设备维修;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的批发;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检测。(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总资产126,934万元、净资产27,045万元、营业收入273,816万元、净利润2,336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4、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湖南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创业大楼2305室
经营范围:信息科技技术、软件、图书数据处理技术的开发;信息科技技术转让;信息科技技术咨询;信息科技技术服务;互联网科技技术开发、科技技术转让、科技技术咨询、科技技术服务、接入及相关服务、信息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招标服务、评估服务;科技成果鉴定服务;技术市场管理服务;科技企业技术扶持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日用杂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图书、报刊、照相器材、日用家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灯具、家具、木质装饰材料、陶瓷装饰材料、金属装饰材料、五金工具的零售;服装、文具用品、音像制品、电子和数字出版物、文化用品、办公用品、出版物、字画、文化艺术收藏品、五金产品、纸制品、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计算机外围设备、电子元件及组件、电子器材、物联网智能产品、智能家居产品、日用品的销售;音响设备家电零售服务;灯具、装饰物品、图书、办公用品、工艺品、书报刊的批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普通货物运输(货运出租、搬场运输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南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44,985万元、净资产37,292万元、营业收入12,736万元、净利润255万元。
4、湖南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538,722.3983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20年9月30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33,316亿元、净资产2,753亿元、营业收入707亿元、净利润143亿元。
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五)北京北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6,157.684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酒仙桥路10号
经营范围:生产TV支架玻杆、CTV低熔焊料玻璃、PDP感光障壁玻璃粉、LED陶瓷基板、光阻(限分支机构经营);开发、销售TV支架玻杆、CTV低熔焊料玻璃、PDP感光障壁玻璃粉、LED陶瓷基板、光阻;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北京北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和第10.1.6条规定: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有关联自然人在公司担任董事。因上述原因,北京北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关联方,关联关系将于2021年12月底消除,除此之外在其他方面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北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24,511万元、净资产17,359万元、营业收入20,758万元、净利润2,243万元。
4、北京北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六)北京亦庄水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6,079.18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5号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销售食品;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设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商标转让与代理服务、版权转让与代理服务、著作权代理服务、软件的登记代理服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代理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检测;技术推广;技术中介服务;企业管理;洗车服务;投资;投资管理;销售水处理设备、仪器仪表;出租办公用房;代收居民水电费服务;设备安装、设备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亦庄水务有限公司总资产110,527万元、净资产81,52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1,685万元,净利润4,616万元。
4、北京亦庄水务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103,370.5687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4楼
经营范围:电信业的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和第10.1.6条规定: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有关联自然人在公司担任董事。因上述原因,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关联方,关联关系将于2021年5月底消除,除此之外在其他方面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5,825亿元、净资产3,315亿元、营业收入3,038亿元、净利润125亿元。
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八)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836,558.5227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20年9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69,270亿元、净资产5,445亿元、营业收入1,433亿元,净利润379亿元。
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九)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96,389.8951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A座30层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不含新闻、出版、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内容;对外派遣实施与出口自产成套设备相关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交通工程设备、建筑智能化及市政工程机电设备、电力工程机电设备、节能;人工环境控制设备、通信电子产品、微电子集成电路、办公设备、仪器仪表、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生产;水景喷泉制造;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北京以及长春、南昌);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维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交通工程设备、建筑智能化及市政工程机电设备、电力工程机电设备、节能;人工环境控制设备、通信电子产品、微电子集成电路、办公设备的销售及工程安装;仪器仪表、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开发、销售;消防产品的销售;高科技项目的咨询、高新技术的转让与服务;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城市及道路照明、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室内空气净化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不含消防子系统)专项工程设计;水景喷泉设计、安装、调试;安防工程(设计、施工);有线电视共用天线设计安装;广告发布与代理;船只租赁;工程勘察设计;设计、销售照明器具;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软件及辅助设备、广播电视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20年9月30日,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617.82亿元、净资产200.18亿元、营业收入141.87亿元,净利润-1.87亿元。
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销售商品与采购原材料:上述关联方为公司产品的上、下游配套及相关企业,且与公司已具有多年的业务配套供应与采购交易关系。与上述关联方的销售商品与采购原材料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业务活动,该等交易是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进行的,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公司的业务具有独立性,公司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均坚持多家配套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依赖影响。
2、租赁业务:公司向关联企业出租厂房的价格,以公司所在区域厂房租赁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
3、接受劳务与提供劳务:公司向关联企业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的价格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确定,交易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公司与各关联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能为公司提供持续、稳定的原材料;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公司可利用其销售平台,扩大销售渠道;租赁方面与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本着就近互利的原则,通过就近的房屋租赁、劳务交易可以降低关联双方的运营成本,双方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以上关联交易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且对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议案事前已经独立董事审核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其中公司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故其回避发表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以2020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对2021年度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与安排。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在2021年度日常经营过程中将发生的交易,交易安排合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企业持续发展;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1-027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1-02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按上述要求,公司应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按上述要求,公司应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完善特殊交易模式租赁业务会计处理方法;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不需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数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不需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数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第九届监事会关于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1-028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1-028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保本型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存量资金收益,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申请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170亿元人民币的中短期保本型理财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业务,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下转10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