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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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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叶晓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小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同期公司营业收入因深圳牧泰莱及长沙牧泰莱纳入合并报表、业务拓展保持增长,但受新冠病毒疫情及惠州工厂亏损影响,上年同期公司业绩出现亏损。报告期内,受益于各公司业绩增长、牧泰莱保持良好经营、惠州工厂扭亏,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4.47%、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同比均扭亏为盈大幅增长。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已并购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满后经营情况

2019年9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的全资子公司深圳牧泰莱及长沙牧泰莱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购完成后,公司和标的公司在业务布局、客户及市场协同、人员及管理等方面逐步融合,协同效应逐步发挥。报告期内,深圳牧泰莱及长沙牧泰莱模拟合并后实现营业收入0.98亿元,模拟合并后实现净利润1187万元,业绩保持稳定持续增长。

2、重大资产购买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及相关议案,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拟与合伙伙伴以现金支付方式购买承继分立后的住友电工100%股权。如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时合作伙伴放弃受让住友电工部分股权,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拟受让其100%股权。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相关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住友电工尚需根据《框架协议》约定完成公司分立,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正式开始。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2日、2021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叶晓彬

日期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1- 033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6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骏亚企业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3月2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64.69%股份的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在2021年4月1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关于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延长广东骏亚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3月2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4月2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6日

至2021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12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为骏亚企业有限公司提交的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1、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骏亚企业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386 公司简称:广东骏亚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