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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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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51 公司简称:宁波联合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05,975,310.92元。以本年度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0,597,531.09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377,779.83元;加:2019年12月31日尚未分配利润1,202,419,952.11元;本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97,797,731.94。本公司本年度拟以310,88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共计62,176,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235,621,731.94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房地产业务、批发业务及服务业务。分别概述如下:

1、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

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拥有4炉4机的生产规模,总装机容量45MW,供热能力约400T/h。供电区域覆盖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区域,拥有110KV变电所一座及10KV供电线路60公里;供热范围覆盖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区域、青峙化工区及江南出口加工区等周边区域,热网管线长72公里,热用户逾100家。该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是采用煤炭作为基础能源,通过锅炉、汽轮机生产电、热能,利用其电力分公司和热力分公司拥有的电网、热网分别由分公司向周边的居民和企业用户销售电力、蒸汽,部分电力通过上网方式输送至国家电网;其水煤浆分公司主要从事水煤浆的制造、受托加工及销售业务。

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区域市场单一的电、热供应商,经过多年建设与经营,已形成相对独立的供用电、热市场,区位优势明显,市场地位稳定,并且居区域市场的相对垄断地位。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区域经济呈现先抑后扬的态势:一季度,区域市场用户其用能因产能下降而有不同程度下滑;二季度,随着复工复产的稳步推进,区域市场用户的用能负荷开始回暖;下半年,国内疫情企稳和宏观政策推动,区域产能释放,带动电、热销售反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措施,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做好环保设施升级和污染物排放控制工作,是本业务持续发展的基础。坚持“保存量、拓增量”的经营方针,充分挖掘市场潜能;合理调节运行方式,充分发挥设备性能;深化售电业务板块建设,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是本业务持续发展的关键。

2、房地产业务

公司的房地产业务主要包括传统住宅、文化旅游地产和特色商业地产三大块。传统住宅开发主要在宁波、苍南和龙港等地,所开发的产品包括中高层住宅和多层住宅等;文化旅游地产开发主要在宁波、嵊泗和苍南等地,分别为以宁波梁祝文化园为依托的特色景观住宅,以嵊泗天悦湾景区为依托的海滨度假村海景公寓,以及以苍南马站镇雾城渔寮沙滩景区为依托的半山半岛旅游综合体;特色商业地产包括梁祝天地休闲广场项目和苍南瑞和家园的商业综合体项目。梁祝天地休闲广场项目系汇集婚庆产业和文化创意等多种业态的商业街;苍南瑞和家园的商业综合体项目系汇集商务、商贸、商街于一体的城市集聚型休闲商务广场。公司房地产业务的经营模式主要是通过土地竞拍或股权收购方式取得项目,并在获得项目前对项目进行充分详尽的市场调研和分析,评估项目的收益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可行性研究和分析论证;评估论证通过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后,购入开发用地或受让开发用地所在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进而进行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或合作开发;其后,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精心组织项目开发建设;再后,根据所开发项目的特性,确定采用自销、代销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开发产品的销售。

报告期内,房地产行业“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定位未变,金融监管不断深化,调控措施更为有力,一线、二线和三、四线城市市场继续分化。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房地产市场经历了一段低迷期;二季度始,随着经济复苏和企业复工,房地产市场逐步回暖。受属地房地产市场大环境影响,公司所开发的大部分商品房前期去化速度平稳,后期逐步回暖,整体去化速度达至预期,销售资金回笼情况总体良好。公司审时度势,合理安排建设周期,积极优化营销模式,适时调控销售节奏,努力降低存量房产,不断巩固并提高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作为区域性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宁波、苍南、龙港、嵊泗等地具有丰富的开发经验,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公司在宁波曾开发的天一家园、天水家园、天合家园等项目,均具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是宁波本土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但目前受到外来大型龙头房地产企业的市场挤压,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本土中小型房地产企业的整体市场占有率逐年下降;公司在苍南县和龙港市先后开发的怡和城市家园、天和家园、瑞和家园、银和望府、银和新天和家园等“和”系列住宅项目,引领了当地房地产发展,整体开发规模位居当地房地产企业前列,成为当地的行业标杆;公司在嵊泗开发的天悦湾景区以及天悦湾滨海度假村A区(包括海景公寓及商业街,下同),引领了嵊泗的旅游开发和旅游地产开发。

3、批发业务

公司的批发业务主要是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出口贸易,其经营模式是自营并为中小企业提供通关、退税、外汇、物流、信保等外贸综合服务和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其进出口商品主要包括煤炭、纸张、化工产品、服装、纺织品、鞋类等,业绩主要来自自营的买卖差价及提供综合服务的买卖净额或所赚取的服务佣金。

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外贸企业普遍面临在手订单取消或延期执行、新的订单签约困难、物流不畅及管制甚多等困难。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利用品牌、服务和政策优势稳定老客户,并给予针对性的经营支持以稳定业务量;积极参加网上贸易展会拓展新市场;通过出口信保业务减少收汇风险;在控制经营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拓展进口业务。

4、服务业务

公司的服务业务主要是本公司的分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戚家山宾馆和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嵊泗安梵度假酒店的住宿和餐饮服务、全资子公司嵊泗远东长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浣纱近海酒店和名悦假日酒店的住宿服务、子公司梁祝婚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婚庆典礼服务,以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梁祝文化园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梁祝旅行社有限公司、嵊泗长滩天悦湾景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园和景区管理服务。住宿和餐饮业务的经营模式主要是利用自有酒店资产开展经营,根据所处区域的市场特点和行业定位,制定差异化营销策略,通过向客户提供住宿、餐饮及会务等业务获取经营收入;婚庆典礼业务的经营模式主要是通过婚礼策划、婚宴安排、婚庆用品租售、婚典场景布置及礼仪服务等的整合,形成多元化、体验式的婚庆服务平台,从而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婚庆服务。公园和景区管理业务的经营模式主要是依托公司拥有的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宁波梁祝文化园,和位于嵊泗县的独享2.8公里长的南向天然沙滩的天悦湾景区的优良旅游资源,通过现场售票和网络售票等形式向客户提供旅游服务,着力打造以自然生态为依托,融合历史文化主题的景区观光旅游目的地。

报告期内,新冠疫情对本业务的经营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一季度,国内新冠疫情的发展状况和严防严控的应对措施,重创了本业务的经营业绩;二季度后,随着复工复产的推进和国内新冠疫情的逐步好转,经营形势有所回暖;年末,由于新冠疫情在我国局部地区发生反复,增强的防疫措施,再次重创本业务的经营业绩。得益于国家支持新冠疫情防控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以及公司所采取的降本增效等生产自救措施所发挥的作用,使新冠疫情对本业务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的程度得以减轻。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均未发生重要变化。与上年相比,本年业绩提升的主要成因是主营业务利润增加,系商品房销售收入增加所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宁波梁祝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逸家园二期续交付和子公司温州银和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银和望府竣工交付。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491,351万元,较上年增加26.8%;营业利润76,654万元,较上年增加13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378万元,较上年增加7.4%;上述指标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温州银和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银和望府本期竣工交付,以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梁祝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逸家园二期续交付共同影响所致。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执行财政部新收入准则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故此,相应地变更了公司的“收入”会计政策,同时新增了“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和“合同成本”三项会计政策。此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的详情及其对公司2020年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报表项目和期初数产生的影响请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7、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之“(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处置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该子公司的处置对公司本年度的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均无重大影响。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水荣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21-003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9日以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8-9日在宁波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水荣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经营领导班子2020年度业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05,975,310.92元。以本年度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0,597,531.09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377,779.83元;加:2019年12月31日尚未分配利润1,202,419,952.11元;本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97,797,731.94。本公司本年度拟以310,88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62,176,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235,621,731.94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1-005)。

六、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班子年薪考核及分配方案》。该方案包括考核情况及兑现方案,公司经营领导班子将根据该方案兑现2020年度收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186,5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18,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抵押)担保,并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签署有效。具体如下:

(一)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公司各子公司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临2021-006)。

十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同时,支付其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85万元(含税)、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含税),并承担其办公所在地至现场审计地点的往返交通费及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1-007)。

独立董事俞春萍、郑晓东、郑磊对上述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在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利润分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情况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的说明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择机出售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为确保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证券市场行情情况,决定公司持有的宁波能源(600982)和中科三环(000970)二家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减持时机、价格和数量。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交易计划付诸实施时,若其发生的交易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临2021-008)。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荣盛煤炭有限公司签订水煤浆加工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水煤浆分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公司”)与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荣盛煤炭有限公司按热电公司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签订的《水煤浆加工合同》约定的主要条款基本不变签订《水煤浆加工合同》,合同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3年,且合同加工费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年。

董事长李水荣、董事李彩娥、沈伟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1-009)。

独立董事俞春萍、郑晓东、郑磊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荣盛煤炭有限公司签订水煤浆加工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荣盛煤炭有限公司签订水煤浆加工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拟减少全资子公司宁波梁祝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决定将全资子公司宁波梁祝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5亿元减少至2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临2021-010)。

十七、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汤子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的公告》(临2021-011)。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助理的议案》,聘任王彦梁先生、石志国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聘任总裁助理的公告》(临2021-01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叶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的公告》(临2021-011)。

二十、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拟自2021年5月始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调整至每人每年玖万元整(税后)。

独立董事俞春萍、郑晓东、郑磊作为本事项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14)。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21-004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9日以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8-9日在宁波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名,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内容如下:

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因李梅女士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股东方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会议同意叶舟女士作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补选)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临2021-013)。

三、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荣盛煤炭有限公司签订水煤浆加工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拟减少全资子公司宁波梁祝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根据《证券法》第82条之规定,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21-005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为公司相关房地产子公司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和获取新开发项目提供资金保障,是公司2020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主要原因。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05,975,310.92元。以本年度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0,597,531.09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377,779.83元;加:2019年12月31日尚未分配利润1,202,419,952.11元;本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97,797,731.94。本公司本年度拟以310,88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62,176,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235,621,731.94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拟派发现金分红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8.09%。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343,776,828.5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97,797,731.94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62,176,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的2020年度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进出口贸易和房地产业务,营业利润主要来自于房地产业务。

房地产业务为资金密集型行业,经营模式决定了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尤其是土地取得阶段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且数额大、周期长,导致公司资金需求较大,同时,目前房地产公司的银行融资难度大、成本高。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房地产业务的经营模式主要是通过土地竞拍或股权收购方式取得项目,进行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或合作开发,并根据所开发项目的特性,确定采用自销、代销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开发产品的销售。作为区域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房地产业务目前尚处发展阶段,目前土地储备尚不充足,为确保公司在宁波市、苍南县和龙港市等地的持续发展,需要适时获取新的可开发项目。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491,351万元,较上年增加26.8%;营业利润76,654万元,较上年增加13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378万元,较上年增加7.4%;上述指标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温州银和公司所开发的苍南·银和望府本期竣工交付,以及全资子公司梁祝公司所开发的逸家园二期续交付共同影响所致。

控股子公司温州银和房地产有限公司、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的苍南藻溪百丈井地块项目、龙港天和景园项目和雾城半山半岛旅游综合体项目正在开发建设中,欲确保上述项目开发的顺利进行,资金的充足供给就成为当务之急。

随着逸家园二期的竣工交付,全资子公司宁波梁祝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已无待开发土地,同时,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也已无待开发土地。因此,适时获取新的建设用地,已成为公司持续增强盈利能力之必需,而充裕的自有资金留存,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要条件。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在遵循《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努力为公司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和获取新开发项目提供资金保障,是公司2020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主要原因。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的经营特点决定了对充足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需求。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为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和新的开发用地取得提供资金支持,力求确保上述项目的如期完工交付和相关房地产子公司的持续开发建设,促进公司实现良好的收益,更好地保护股东权益。

上述资金使用的预计收益率不会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水平。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003)。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充分考虑到了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长远利益。鉴于此,我们认为,公司本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是合理的,我们对此不表示异议,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俞春萍、郑晓东、郑磊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利润分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情况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的说明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未来的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21-006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2、温州银和房地产有限公司

3、龙港和立房地产有限公司

4、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5、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6、宁波联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2021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186,5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18,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186,5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18,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抵押)担保,并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签署有效。具体如下:

1、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2、被担保单位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经审计)

[注1]:系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2]:系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

[注3]:系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温州银和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单位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3月31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不存在为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以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6号修改)、《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有利于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决定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006)。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7%。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要求。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21-007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

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度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8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含税),并承担其办公所在地至现场审计地点的往返交通费及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上述收费价格系根据审计收费惯例和公司业务特征协商确定并与2020年度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1年4月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二○二○年度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能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审计委员会还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20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

审计委员会二○二○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前,已知悉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予以了事前认可。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时间充足,审计人员配备合理,执业能力胜任;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状况;审计意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财务、内控审计工作的人员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故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同时,支付其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85万元(含税)、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含税),并承担其办公所在地至现场审计地点的往返交通费及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21- 008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无影响,使公司2021年初的资产增加13,939,338.95元,负债增加13,939,338.95元。

一、概述

因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需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一致同意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财政部新租赁准则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故此,相应地变更公司的“租赁”会计政策,同时新增“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两项会计政策。具体如下:

(一)变更部分

1、变更前: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变更后: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1) 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2) 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4).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1) 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2)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①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公司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公司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a、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公司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其他租赁变更,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 公司作为出租人

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新增部分

1、 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2).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3).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1) 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2) 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各类使用权资产的具体折旧方法等同固定资产。

3) 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公司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1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产生的影响如下:增加使用权资产13,939,338.95元;增加租赁负债13,939,338.95元。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执行财政部相关规定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和《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21-009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荣盛煤炭有限公司签订水煤浆加工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以下简称“关联交易”)。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仅是子公司非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且占同类业务比例较低,故对公司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8-9日召开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荣盛煤炭有限公司签订水煤浆加工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水煤浆分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公司”)与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的全资子公司荣盛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煤炭”)按热电公司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的全资子公司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石化”)于2020年4月签订的《水煤浆加工合同》约定的主要条款基本不变签订《水煤浆加工合同》,合同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3年,且合同加工费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年。(下转1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