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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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21-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胡锦生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胡健先生持有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4,10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01%;一致行动人胡爱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0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4,374,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8.54%。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胡爱敏女士于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3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2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胡健先生未进行减持。

2020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胡健先生、胡爱敏女士的减持计划通知,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118)。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果和持续经营。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