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58版)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此次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董事会意见: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租赁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此次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ST藏格 公告编号:2021-37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任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瑞玉 狄云龙 荆建明 汤加全 虞丽新 郭澳 骆竞
宋朝晖 谈建忠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4日
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衡会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2、人员信息
天衡会计所目前合伙人数量76人,截至2020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67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2人;截至2020年末从业人员总数1143人。
3、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所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52,149.90万元,其中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8,063.81万元,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195.39万元。2019年度审计公司家数约5000家,其中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64家,2019年度“新三板”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15家。
4、投资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天衡会计所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1,067.58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执业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姓名 谢栋清,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3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7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葛惠平,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及其他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从事证券业务15年,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 吴广友,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1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6、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无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3次,无自律处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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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衡所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所执业人员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能较好地满足股东和债权人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需求。根据财务活动的持续性特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建议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另行商定。
2、独立董事会意见
该事项已得到我们的事先认可。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工作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够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且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ST藏格 公告编号:2021-38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秦世哲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秦世哲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认为秦世哲先生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秦世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附件:秦世哲先生简历
秦世哲先生,199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9月1日-2012年6月27日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2年9月-2013年12月毕业于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14年4月-2021年3月任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9月-2021年3月任西藏巨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3月15日至今任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秦世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秦世哲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ST藏格 公告编号:2021-39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
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交易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9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2.1条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0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藏格控股”变更为“*ST藏格”,股票交易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暂停上市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2.11 的规定,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触及13.2.1(四)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第13.2.1条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2.1条规定情形已消除,公司不触及暂停上市情形。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7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14.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14.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不存在14.3.11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
同时,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十四章其他强制退市的情形,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十三章第13.3条所列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综上,根据《关于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的规定,公司“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董事会审议及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会计师出具的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暂停上市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十四章其他强制退市的情形,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十三章第13.3条所列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将根据该申 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ST藏格 公告编号:2021-41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和2020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了更正,现补充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披露的部分内容予以补充、更正披露,同时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相同内容进行更正。
一、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原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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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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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原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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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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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中原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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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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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四节财务报表更正内容,涉及更正报表项目更正前和更正后内容为:
1、合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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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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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的内容,我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和2020年一季度报告使用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ST藏格 公告编号:2021-43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和2020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了更正,现补充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披露的部分内容予以补充、更正披露,同时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相同内容进行更正。
一、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原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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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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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和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十八、补充资料、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原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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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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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主营业务分析”中原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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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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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中原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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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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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中原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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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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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更正内容,涉及更正财务报表项目更正前和更正后内容为:
1、合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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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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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九、在其中主体中的权益、3(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中原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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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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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的内容,我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使用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