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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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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2021-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4版)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额度:公司预计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600亿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1年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不断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提高风险抵抗能力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竞争需要。根据公司2021年的经营计划及国家金融政策,并结合公司投资计划,拟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长、中、短期融资、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银团贷款、保函及法人账户透支等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申请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授权严虎先生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审核并签署与金融机构的融资事项,当与金融机构的融资单笔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或期限超过二十年的(含二十年),则由刘汉元先生或董事长亲自审核并签署。以上业务发生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金融机构另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以市场

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威股份”或“公司”)2021年预计与成都通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通宇物业”)、成都通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称“通威传媒”)、成都新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锐科技”)、成都通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威置业”)、成都好主人宠物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主人”)和成都通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威商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2021年4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汉元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预计2021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其定价原则和结算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预计2021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需要,符合公司发展利益。2021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合理,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通宇物业

公司名称:成都通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88号1栋37楼3701号

法定代表人:黄其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清洁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等

主要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通威传媒

公司名称:成都通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住 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88号1栋37层3701号

法定代表人:黄其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影视创作;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等

主要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3、新锐科技

公司名称:成都新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成都高新区二环路南四段2号402室

法定代表人:马学果

注册资本:(人民币)333万元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

主要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0.06%股权)

4、通威置业

公司名称:成都通威置业有限公司

住 所:成都高新区创业路2号奇力新峰大楼10楼

法定代表人:管亚梅

注册资本:(人民币)23,649.0481万元

主要业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内工程建设活动等

主要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持84.57%股权)

5、好主人

公司名称:成都好主人宠物食品有限公司

住 所:成都高新区创业路2号

法定代表人:胡荣柱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要业务:研究、开发、生产宠物食品(饲料)等

主要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持60%股权)

6、通威商管

公司名称:成都通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88号37楼

法定代表人:黄其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要业务:出版物零售;保健食品销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酒类经营等

主要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持100%股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通宇物业、通威传媒、新锐科技、好主人、通威置业和通威商管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通威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情形。

(三)通宇物业、通威传媒、新锐科技、好主人、通威置业和通威商管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完全正常,有能力履行与本公司发生的相关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2021年,公司将继续接受通宇物业提供的物业管理、特约服务、会务安排、停车等一系列服务,此项日常关联交易全年发生额预计为4,500万元左右,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特约服务费用、会务费用、停车费用及水电、网络使用费用等,以现金结算,定价政策为:以通宇物业对其他非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价格为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二)2021年,通威传媒将承接公司一系列的宣传、推广及相关配套业务,此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4,000万元左右,以现金结算,定价政策为:以通威传媒对其他非关联方提供相应服务的价格为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三)2021年,新锐科技将继续为公司太阳能电池提供电池颜色外观检测设备及自动包装设备。此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6,000万元左右,以现金结算,定价政策为:以新锐科技对其他非关联方提供相应服务的价格为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四)2021年,公司将继续租赁通威置业所持有的物业作为公司的办公场所。此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2,000万元左右,以现金结算,定价政策为:以通威置业为其他非关联方提供办公场所的租赁价格为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五)2021年,好主人将继续租赁公司的机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此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700万元左右,以现金结算,定价政策为:以公司为其他非关联方提供设备和房屋建筑物的租赁价格为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六)2021年,通威商管将为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提供防疫物资、办公物资、员工福利等商品供给。此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400万元左右,以现金结算,定价政策为:以通威商管对其他非关联方提供相应服务的价格为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发生以及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分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有利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1年发生总额为17,6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的0.56%、0.40%、4.74%,不会对公司2021年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38 证券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7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通威国际中心”会议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7日

至2021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7、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9-10、14-21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88号“通威国际中心”34楼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21年4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5、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6、联 系 人:陆赟 王谋

联系电话:028-86168551 028-86168555

传真:028-85199999

电子邮件:zqb@tongwei.com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者的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