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上接37版)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5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各银行授信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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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且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6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业务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3亿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事项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外汇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
(二)外币币种:主要为美元
(三)资金额度: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3亿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四)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行使决策权并审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二)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三)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三、风险控制方案
(一)为控制风险,公司制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二)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三)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四)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7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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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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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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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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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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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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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本次收费系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与2020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了2020年度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和工作安排合理,在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收费合理。据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我们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在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满足公司委托事项的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8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
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斯高谱仪器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以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永新”)为主体,为其子公司南京斯高谱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斯高谱”)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南永新为南京斯高谱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对外担保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江南永新为主体,对其子公司南京斯高谱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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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单笔担保额度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10%,且公司担保总额没有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50%。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行为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南京斯高谱仪器有限公司
1、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272号601室
2、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林广靠
5、主营业务:仪器仪表、光电、光学元器件、光电一体化产品、医疗器械销售、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实验试剂(除危险化学品)、实验耗材(除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京斯高谱总资产为1,733.30万元,净资产为1,298.66万元,资产负债率25.08%;2020年营业收入为4,011.54万元,净利润为476.88万元。
7、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南京斯高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南永新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南永新与南京斯高谱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江南永新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需要行使决策权并审核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年度担保额度为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江南永新为主体对其下属子公司南京斯高谱提供的担保,担保目的是为了保证被担保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具有管控权,风险整体可控;公司了解参股公司的资信状况,其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预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江南永新为主体对其下属子公司南京斯高谱提供的担保,有利于保证其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确保其各类项目顺利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9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木槿路16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7日
至2021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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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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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1年5月7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二) 登记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木槿路169号公司证券部
(三)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 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晨辉
联系电话:0574-87915353
传真:0574-87908111
邮编:315040
邮箱:zqb@yxopt.com
联系地址:宁波国家高新区木槿路169号公司证券部
(二)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 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