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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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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自查发现存在违规担保事项
未披露的公告

2021-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1-041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自查发现存在违规担保事项

未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邓天洲先生、黄博先生自查,发现新增违规担保事项,总合同金额为48,000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担保总合同金额为316,937.43万元,剩余担保本金金额为217,949.47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担保事项正在审理中涉诉金额为40,000万元,已收到法院判决公司需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138,960.41万元(不包含未定利息)。

2021年3月29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邓天洲先生、黄博先生前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领取《关于邓天洲、黄博的监管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关注函主要内容为:“我局认为你二人未将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发生的担保事项如实、全面告知上市公司,未有效协助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上市公司在收到法院应诉法律文件后才知悉并披露。为防止类似情形发生,支持公司履行信息披露责任,现要求你二人全面梳理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签订的涉及上市公司的担保合同,将上市公司可能承担的担保责任真实、准确、完整地告知上市公司,协助公司补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你二人应在收到关注函15日内提交自查整改结果报告”。

基于北京证监局要求,经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邓天洲先生、黄博先生自我核查,发现公司存在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未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未履行信披义务的情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联方提供担保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以上违规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一)公司为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担保事项

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于2018年7月2日为北京华泰兴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兴农”)出具《借款担保函》。2017年7月2日,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资产”)与华泰兴农签署了《资金借款协议书》,约定华泰兴农向中天资产提供借款5,000万元用于经营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30天,邓天洲、黄博为保证方。同日,公司与华泰兴农签署了《借款担保函》,为中天资产提供连带担保。

2020年11月3日、11月17日,华泰兴农通过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官网拍得邓天洲先生持有公司的470万股股份、黄博先生持有公司的1,570万股股份,总成交价为2,600.88万元。

(二)公司为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13,000万元担保事项

2018年7月13日, 中天资产与华新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世纪”)签署了《资金借款协议书》,约定华新世纪向中天资产提供借款5,000万元用于经营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1个月,邓天洲、黄博为保证方。同日,公司与华新世纪签署了《借款担保函》,为中天资产提供连带担保。

2018年7月19日, 中天资产与华新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世纪”)签署了《资金借款协议书》,约定华新世纪向中天资产提供借款8,000万元用于经营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1个月,邓天洲、黄博为保证方。同日,公司与华新世纪签署了《借款担保函》,为中天资产提供连带担保。

2020年12月6日,华新世纪通过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官网拍得黄博先生持有公司的1,600万股股份,总成交价为2,016.40万元。

(三)公司为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20,000万元担保事项

2018年3月28日, 中天资产与杭州华阳双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阳双胜”)签署了《借款合同》,约定华阳双胜向中天资产提供借款2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12个月。同日,公司与华阳双胜签署了《保证合同》,为中天资产提供连带担保。

(四)公司为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10,000万元担保事项

2017年6月22日, 中天资产与中安百联(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百联”)签署了《借款合同》,约定中安百联向中天资产提供借款1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和资产收购等,借款期限为12个月。同日,公司与中安百联签署了《保证合同》,为中天资产提供连带担保。

二、违规担保自查相关说明

(一)森宇化工自2019年7月入驻公司以来,曾多次询问原实际控制人邓天洲先生、黄博先生公司是否存在违规担保事项,并要求其全面告知,但得到的答复均为无违规担保事项;公司后续将持续自查,如发现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诚邀违规债务合同当事人就公司对外担保及表外负债情况进行确认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7),邀请公司为其担保的债权人在一个月内前往公司登记,2020年1月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诚邀违规债务合同当事人就公司对外担保及表外负债情况进行确认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截至确认截止日,除收到烟台荣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100万元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债权确认邮件外,未收到其他任何债权人的确认相关信息。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担保总合同金额为316,937.43万元,剩余担保本金金额为217,949.47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担保事项正在审理中涉诉金额为40,000万元,已收到法院判决公司需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138,960.41万元(不包含未定利息)。

三、公司整改措施

(一)公司将继续从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并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查漏补缺,积极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协商,尽快解决上述违规事项。

(二)公司将进一步严格执行印章管理程序,进一步强化有关内控制度的执行,防范上述行为再次发生。

四、风险提示

(一)以上新增违规担保1、2项,因前期股权拍卖部分金额尚无法确认抵偿本金或利息,因此担保剩余金额仍为合同金额(利息尚无法确定);

(二)以上新增违规担保3、4项,本金未偿还,因此担保剩余金额仍为合同金额(利息尚无法确定);

(三)以上新增违规担保金额均为公司自行计算,最终确定金额以法院裁定或相关方协商为准;

(四)以上新增违规担保事项公司均未收到起诉书,不排除后期有起诉公司的可能。

由于以上担保事项未查询到履行审批流程文件的原始资料,公司就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本着为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1-042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57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内容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18年8月29日、2018年11月9日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14,5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应于2019年8月29日、5月10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0年12月14日,你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84,020万元未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八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我局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你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尽快足额归还上述募集资金,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在收到我局监管措施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