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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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337调查事项的公告

2021-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1-021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337调查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从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以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网站获悉:Celanese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Celanese (Malta) Company 2 Limited和Celanese Sales U.S. Ltd.(以下合称“Celanese”)于2021年4月8日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调查申请(以下简称“本次337调查”)。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查基本情况

Celanese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张对公司及子公司美国金禾等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高甜度甜味剂、制备方法及其下游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进行调查。

二、涉及产品情况

本次337调查涉及的产品为本公司生产的甜味剂产品乙酰磺胺酸钾(“Ace-K”)(以下简称“安赛蜜”),2020年度,公司安赛蜜直接出口美国销售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98%。

三、公司应对措施

公司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一直坚持自主创新,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在甜味剂产品领域已经进行了多年的研发与生产工作,公司于2006年开始安赛蜜的生产、研发和销售工作,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获取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多项关于甜味剂安赛蜜产品生产的专利,其中11项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020年,公司自主研发的“安赛蜜生产工艺优化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成果获得安徽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目前公司已成为全球安赛蜜的主要生产商。

2016年11月,Celanese已就乙酰磺胺酸钾(“Ace-K”)在出口至美国之后的销售、生产方法以及含有该甜味剂的产品侵犯其专利权事项申请过337调查,通过公司积极应诉,Celanese于2017年3月主动向ITC申请“撤诉并申请终结本案的调查程序”。公司通过主动应诉,切实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使公司对337调查事项积累了丰富的应对经验和充分的准备,公司有能力也坚信能够应对本次337调查,坚决维护公司权益,引导行业公平健康发展。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任何正式的法律文书,针对本次337调查,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应对相关调查。本次337调查及应诉期间,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