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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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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再次延期公告

2021-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1-026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再次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1年4月23日

一、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9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股东大会延期原因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6日收到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提请股东大会临时增加议案的函,因所涉事项复杂,尚需对亿阳集团的提案进行论证,无法在2日内披露临时增加的提案,故公司原定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14:30召开;由于公司部分董事有重要工作安排,与股东大会时间产生冲突,鉴于公司非常重视此次股东大会,董事希望尽可能现场参加,故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再次延期至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14:00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原股权登记日、召开地点不变。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三、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延期后的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3日 14点00分

2.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3日

至2021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2021年4月1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之华、李婧

联系电话:010-53878339;53878998

电子邮件:bit@boco.com.cn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1-027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提请亿阳信通收购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的提案》需待2021年4月14日亿阳集团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后,方可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进行审议。

● 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亿阳信通关于购买亿阳集团不动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8)。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6日收到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关于提议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亿阳集团所提交的《关于提请亿阳信通收购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公司于2021年4月6日-12日以通讯和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上述关于亿阳集团提议增加临时提案相关事项。2021年4月6日,公司以E-Mail和微信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应参加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1人。

一、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亿阳信通收购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的提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同意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合计不低于3.25亿元(含增值税)且不高于评估值3.4197亿元(含增值税)作为交易价格收购亿阳集团名下不动产权证书号为X京房权证海字第121878号的不动产(以下简称“不动产”)。购买后三年内若公司因经营需要等原因拟出售该项不动产,亿阳集团同意三年内以原交易价格回购。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该项不动产收购所涉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交易方案的设计、交易文件的协商及签署、交易的推进及交割等。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袁义祥先生、王晓宁先生和韩东丰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亿阳信通关于购买亿阳集团不动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8)。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交易程序及对公司的影响

亿阳集团拟向阜新银行(出具保函的主体亦可为阜新银行总行或其他支行,以下统称“阜新银行”)申请3.5亿元-4亿元保函。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阜新银行作为亿阳集团担保债权人,其享有亿阳集团名下不动产权证书号为X京房权证海字第121878号的不动产的抵押权,亿阳集团为其在不动产评估值范围内留债金额323,624,155.68元。为便于阜新银行出具相关保函,亿阳集团拟出售该项不动产,将交易价款中323,624,155.68元专项用于清偿阜新银行的债务,并相应解除该项不动产抵押措施。

综上,亿阳集团拟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出售不动产给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

基于以上原因及亿阳集团已将该项不动产提供给公司办公使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项提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项提案需待2021年4月14日亿阳集团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后,方可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进行审议)。

该项不动产的交易程序为:①公司及亿阳集团股东大会通过该项不动产交易议案;②阜新银行为亿阳集团出具3.5亿元-4亿元保函;③就不动产交易形成具体的交易方案,并根据交易方案由亿阳集团与公司及/或其子公司签署具体交易协议;④解除该项不动产保全措施;⑤亿阳集团和公司或其子公司办理该项不动产过户手续(各付各税);⑥阜新银行解除该项不动产抵押措施;⑦在该项不动产不会再发生因亿阳集团的原因而被查封及抵押的情形、且公司已消除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与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影响(以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为准)的前提下,公司支付具体交易价款。

公司或其子公司支付具体交易价款的前提是:a、亿阳集团同意在其重整执行完毕之日起36个月内以682,502,058.95元等值的现金或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资产回购公司持有亿阳集团的全部股份;b、阜新银行同意向亿阳集团出具3.5亿元-4亿元保函;c、若该项不动产过户登记在公司或其子公司名下后的三年内,因公司经营需要等原因拟出售该项不动产,亿阳集团同意在三年内以原交易价格回购;d、解除该项不动产的保全措施;e、亿阳集团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办理完该项不动产过户手续并解除该项不动产抵押措施,该项不动产不会再发生因亿阳集团的原因而被查封及抵押的情形;f、公司已消除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与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影响(以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为准)。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独立董事就该项提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并已经独立第三方机构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估值合理,交易程序和付款条件均最大限度保护了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并已经独立第三方机构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估值合理,交易程序和付款条件均最大限度保护了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回避表决,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亿阳集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该项提案内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重要风险提示

基于以下情形,该项提案的执行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1、该项提案需待2021年4月14日亿阳集团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后,方可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进行审议。

2、该项不动产现仍处于有抵押和查封状态。但该项不动产交易过户等没有实质性法律障碍,亿阳集团正在积极与相关人民法院沟通,但尚需时日。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购买该项不动产,则公司在支付交易价款前,亿阳集团需先解除该项不动产的抵押或查封等措施,令该项不动产产权明晰。

3、若阜新银行未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5日内向亿阳集团出具3.5亿元-4亿元保函,该项不动产交易终止。截至本公告日亿阳集团尚未得到阜新银行同意开具相关保函的书面确认,本次不动产交易具有不确定性。

4、公司或其子公司支付具体交易价款的前提是:a、亿阳集团同意在其重整执行完毕之日起36个月内以682,502,058.95元等值的现金或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资产回购公司持有亿阳集团的全部股份;b、阜新银行同意向亿阳集团出具3.5亿元-4亿元保函;c、若该项不动产过户登记在公司或其子公司名下后的三年内,因公司经营需要等原因拟出售该项不动产,亿阳集团同意在三年内以原交易价格回购;d、解除该项不动产的保全措施;e、亿阳集团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办理完该项不动产过户手续并解除该项不动产抵押措施,该项不动产不会再发生因亿阳集团的原因而被查封及抵押的情形;f、公司已消除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与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影响(以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该交易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1-028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购买亿阳集团不动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亿阳集团拟向阜新银行(亦可为阜新银行总行或其他支行,和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统称为“阜新银行”)申请3.5亿元-4亿元保函。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阜新银行作为亿阳集团担保债权人,其享有亿阳集团名下不动产权证书号为X京房权证海字第121878号的不动产(以下简称“不动产”)的抵押权,亿阳集团在该项不动产的评估值范围内为阜新银行留债金额323,624,155.68元。为便于阜新银行出具相关保函,亿阳集团拟出售该项不动产,将交易价款中323,624,155.68元专项用于清偿阜新银行的债务,并相应解除该项不动产抵押措施。

● 基于以上原因及亿阳集团已将该项不动产提供给公司办公使用,亿阳集团提请公司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亿阳集团所提交的《关于提请亿阳信通收购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的提案》,提请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合计不低于3.25亿元(含增值税)且不高于评估值3.4197亿元(含增值税)作为交易价格收购该项不动产;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该项不动产收购所涉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交易方案的设计、交易文件的协商及签署、交易的推进及交割等。

● 该项不动产现仍处于有抵押和查封状态。但该项不动产交易过户等没有实质性法律障碍,亿阳集团正在积极与相关人民法院沟通,但尚需时日。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购买该项不动产,则公司在支付交易价款前,亿阳集团需先解除该项不动产的抵押或查封等措施,令该项不动产产权明晰。

● 亿阳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日,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限售流通股64,459,419股,合计为207,573,4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89%,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此次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袁义祥先生、王晓宁先生和韩东丰先生回避相关议案表决。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亿阳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行为。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该项提案需待2021年4月14日亿阳集团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后,方可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进行审议。

● 若阜新银行未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5日内向亿阳集团出具3.5亿元-4亿元保函,该项不动产交易终止。截至本公告日亿阳集团尚未得到阜新银行同意开具相关保函的书面确认,本次不动产交易具有不确定性。

● 公司或其子公司支付具体交易价款的前提是:a、亿阳集团同意在其重整执行完毕之日起36个月内以682,502,058.95元等值的现金或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资产回购公司持有亿阳集团的全部股份;b、阜新银行同意向亿阳集团出具3.5亿元-4亿元保函;c、若该项不动产过户登记在公司或其子公司名下后的三年内,因公司经营需要等原因拟出售该项不动产,亿阳集团同意在三年内以原交易价格回购;d、解除该项不动产的保全措施;e、亿阳集团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办理完该项不动产过户手续并解除该项不动产抵押措施,该项不动产不会再发生因亿阳集团的原因而被查封及抵押的情形;f、公司已消除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与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影响(以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为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6-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3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提请亿阳信通收购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公司或其子公司将以合计不低于3.25亿元(含增值税)且不高于评估值3.4197亿元(含增值税)作为交易价格收购亿阳集团名下不动产权证书号为X京房权证海字第121878号的不动产;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该项不动产收购所涉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交易方案的设计、交易文件的协商及签署、交易的推进及交割等。该项不动产过户后三年内若因公司经营需要等原因拟出售该项不动产,亿阳集团同意三年内以原交易价格回购。

亿阳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日,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限售流通股64,459,419股,合计为207,573,4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89%,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此次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亿阳集团不存在关联交易行为。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亿阳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日,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限售流通股64,459,419股,合计为207,573,4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89%。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人基本情况

2、亿阳集团自2017年爆发债务危机以来,各项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2019年3月21日进入司法破产重整,2020年12月25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目前,公司正在聘请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无法提供财务数据。

3、公司存在因涉嫌未履行审议程序为亿阳集团提供担保及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已占用公司资金总额为89,552.35万元,法院判决公司需代偿债务的债权人预计还会扣划公司资金44,693.34万元(暂计至2020年12月25日)。根据《变更后重整计划草案(万怡投资)》(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的规定,公司收到重整投资人代偿现金7亿元;收到现金清偿10万元;向亿阳集团申报债权的债转股确认金额68,250.21万元,转股份数为6,602.52万股(暂定,公司最终持有亿阳集团的股份数将根据亿阳集团转股债权额和留债债权总额的变化进行调整、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为亿阳集团所持有的位于北京海淀杏石口路99号1幢(A/B栋)综合楼-01层0101等8套办公房地产,不动产证号为:X京房产权证海字第121878号,房屋总建筑面积为6,597.60平方米。交易类别为购买资产,即公司拟购买前述不动产。

2、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项不动产现仍处于6项有效查封状态,具体如下:

并且,亿阳集团已将该项不动产抵押给了阜新银行。

根据《企业破产法》以及重整计划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尚未解除对亿阳集团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人(包括已完成债转股和未向亿阳集团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应当在本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协助办理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中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查封、冻结和扣押措施。因此,该项不动产交易过户等没有实质性法律障碍,亿阳集团正在积极与人民法院沟通,但尚需时日,详见《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亿阳集团股份有公司不动产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3、该项不动产房屋总建筑面积为6,597.60平方米,房屋用途为综合楼,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996.01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京海国用(2009转)第4922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使用期限截至2056年3月2日。该项不动产于2008年8月竣工,为亿阳集团于2009年12月外购所得。

4、截至本公告日,该项不动产账面原值122,383,787.40元,账面净值95,497,599.11元,目前,亿阳集团正在聘请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和方法

本次交易作价在参考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浙江中联耀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1]第103号,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对委估资产采用市场法进行了评估。经实施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如下结论:亿阳集团所持有的位于北京海淀杏石口路99号1幢(A/B栋)综合楼-01层0101等8套办公房地产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34,197.00万元(含增值税),评估增值24,647.24万元,增值率258.09%。

交易价格确定为合计不低于3.25亿元(含增值税)且不高于评估值3.4197亿元(含增值税)。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或其子公司将以合计不低于3.25亿元(含增值税)且不高于评估值3.4197亿元(含增值税)作为交易价格收购亿阳集团名下不动产权证书号为X京房权证海字第121878号的不动产,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该项不动产收购所涉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交易方案的设计、交易文件的协商及签署、交易的推进及交割等。不动产过户后三年内若公司因经营需要等原因拟出售该项不动产,亿阳集团同意三年内以原交易价格回购。该项不动产的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项不动产的交易程序为:①公司及亿阳集团股东大会通过该项不动产交易议案;②阜新银行为亿阳集团出具3.5亿元-4亿元保函;③就不动产交易形成具体的交易方案,并根据交易方案由亿阳集团与公司及/或其子公司签署具体交易协议;④解除该项不动产保全措施;⑤亿阳集团和公司或其子公司办理该项不动产过户手续(各付各税);⑥阜新银行解除该项不动产抵押措施;⑦在该项不动产不会再发生因亿阳集团的原因而被查封及抵押的情形、且公司已消除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与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影响(以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为准)的前提下,公司支付具体交易价款。

公司或其子公司支付具体交易价款的前提是:a、亿阳集团同意在其重整执行完毕之日起36个月内以682,502,058.95元等值的现金或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资产回购公司持有亿阳集团的全部股份;b、阜新银行同意向亿阳集团出具3.5亿元-4亿元保函;c、若该项不动产过户登记在公司或其子公司名下后的三年内,因公司经营需要等原因拟出售该项不动产,亿阳集团同意在三年内以原交易价格回购;d、解除该项不动产的保全措施;e、亿阳集团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办理完该项不动产过户手续并解除该项不动产抵押措施,该项不动产不会再发生因亿阳集团的原因而被查封及抵押的情形;f、公司已消除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与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影响(以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为准)。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亿阳集团拟向阜新银行申请3.5亿元-4亿元保函。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阜新银行作为亿阳集团担保债权人,其享有亿阳集团名下不动产权证书号为X京房权证海字第121878号的不动产的抵押权,亿阳集团为其在不动产评估值范围内留债金额323,624,155.68元。为便于阜新银行出具相关保函,亿阳集团拟出售该项不动产,将交易价款中323,624,155.68元专项用于清偿阜新银行的债务,并相应解除该项不动产抵押措施。

综上,亿阳集团拟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出售不动产给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

基于以上原因及亿阳集团已将该项不动产提供给公司办公使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亿阳集团《关于提请亿阳信通收购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的提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项提案需待2021年4月14日亿阳集团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后,方可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进行审议)。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6日-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亿阳集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提请亿阳信通收购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的提案》,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袁义祥先生、王晓宁先生和韩东丰先生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并已经独立第三方机构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估值合理,交易程序和付款条件均最大限度保护了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并已经独立第三方机构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估值合理,交易程序和付款条件均最大限度保护了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回避表决,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因此,同意亿阳集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该项提案内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并已经独立第三方机构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程序和付款条件均最大限度保护了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董事会在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五)监事会书面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提请公司收购其不动产相关事项,已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但考虑到本次交易的原因及参考公司历史上的同类交易案例,对交易后可能发生的回购情况,建议回购定价应结合市场情况在不低于本次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有合理的溢价,确保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董事会在对该项提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公司与亿阳集团不存在关联交易行为。

八、风险提示

基于以下情形,该项提案的执行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1、该项提案需待2021年4月14日亿阳集团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后,方可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进行审议。

2、该项不动产现仍处于有抵押和查封状态。但该项不动产交易过户等没有实质性法律障碍,亿阳集团正在积极与相关人民法院沟通,但尚需时日。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购买该项不动产,则公司在支付交易价款前,亿阳集团需先解除该项不动产的抵押或查封等措施,令该项不动产产权明晰。

3、若阜新银行未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5日内向亿阳集团出具3.5亿元-4亿元保函,该项不动产交易终止。截至本公告日亿阳集团尚未得到阜新银行同意开具相关保函的书面确认,本次不动产交易具有不确定性。

4、公司或其子公司支付具体交易价款的前提是:a、亿阳集团同意在其重整执行完毕之日起36个月内以682,502,058.95元等值的现金或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资产回购公司持有亿阳集团的全部股份;b、阜新银行同意向亿阳集团出具3.5亿元-4亿元保函;c、若该项不动产过户登记在公司或其子公司名下后的三年内,因公司经营需要等原因拟出售该项不动产,亿阳集团同意在三年内以原交易价格回购;d、解除该项不动产的保全措施;e、亿阳集团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办理完该项不动产过户手续并解除该项不动产抵押措施,该项不动产不会再发生因亿阳集团的原因而被查封及抵押的情形;f、公司已消除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与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影响(以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该交易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评估报告(如适用)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