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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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0 证券简称:中化国际 编号:2021-031

债券代码:136473 债券简称:16中化债

债券代码:163963 债券简称:中化债Y1

债券代码:175781 债券简称:21中化G1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出席会议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认真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同意《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因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公司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以及内部实际情况需要等诸多因素,经审慎决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报材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杨华、杨林、刘红生、程晓曦回避表决,经非关联方董事徐经长、俞大海及徐永前过半数通过。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00 证券简称:中化国际 编号:2021-032

债券代码:136473 债券简称:16中化债

债券代码:163963 债券简称:中化债Y1

债券代码:175781 债券简称:21中化G1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及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概述

1、2020年9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的相关公告。

2、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3572),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的相关公告。

3、2021年1月16日,公司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572号)(以下简称“《一次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的相关公告。

4、2021年2月5日,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一次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一次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的相关公告。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的相关公告。

5、2021年2月25日,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的相关公告。

6、2021年3月5日,公司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57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以及内部实际情况需要等诸多因素,并与相关各方充分的沟通及审慎论证,决定终止该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次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撤回申请文件的相关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系公司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以及内部实际情况需要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系公司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以及内部实际情况需要作出的审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是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尽职意见》。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