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98 公司简称:广州发展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452,593,768.28元 (最终派送金额以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计算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公司从事综合能源、节能、环保等业务投资开发和经营,以及能源金融业务,为广大客户提供电力、煤炭、天然气、蒸汽、成品油等能源产品,同时提供天然气、煤炭和油品装卸、运输和储存服务。金融业务主要为能源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实现产融结合。

公司电力、蒸汽主要通过所属火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设备和光伏发电设备生产,电力主要

通过南方电网销售给终端用户,蒸汽通过自有管网销售给终端用户;煤炭和成品油通过外部采购,

经由公司运输、批发、销售等渠道服务终端用户。天然气通过外部采购,公司自有管网输送、销售给终端用户。金融业务为集团提供资金归集管理、结算、信贷和供应链金融服务。

(二)行业发展情况

1、电力行业发展情况

2020年,受经济恢复向好和夏季高温天气等因素影响,全社会用电量7.5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较上年同期回落1.4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0.2%,较上年同期提高5.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2.5%,较上年同期回落0.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9%,较上年同期回落7.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增长6.9%,较上年同期回落1.2个百分点。

截至2020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2.0亿千瓦,同比增长9.5%。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9.3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上升至43.7%,比2019年底提高1.7个百分点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提高至22.8%、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左右。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758小时,同比降低70小时。

2、煤炭行业发展情况

2020年,在煤炭下游产业复工复产延后等因素影响下,全国商品煤消费40.5亿吨,同比增长1.0%。我国生产原煤38.4亿吨,比上年增长0.9%,增速比上年回落3.3个百分点。进口煤炭3.04亿吨,比上年增长1.5%,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4.8个百分点。

煤炭中长期合同价格稳定在绿色区间。2020年动力煤中长期合同(5,500大卡下水煤)全年均价为543元/吨,同比下降12元/吨,充分发挥了保供稳价的“压舱石”作用。煤炭市场现货价格出现较大波动,5月上旬5,500大卡动力煤价格最低470元/吨,从9月份开始价格出现回升,经过短期波动后回落到600元/吨以下。

3、天然气行业发展情况

2020年以来,在工业经济恢复性增长持续增强,居民气化工程不断推进,以及福建、广东等地建筑陶瓷行业“煤改气”加速推进等因素推动下,天然气消费继续保持增长,但受疫情冲击、“煤改气”增量规模减小等因素影响,天然气消费增速明显放缓。2020年,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24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6%,较上年同期回落4.0个百分点。

2020年,我国天然气产量1,73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8%,增速比上年上升2.3个百分点。进口天然气9,656万吨,同比增长6.9%,增速比上年下降25个百分点。

4、新能源行业发展情况

2020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7,167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6,861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装机306万千瓦。到2020年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2.81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2.71亿千瓦、海上风电累计装机约900万千瓦。并网风电发电量4,6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1%。2020年,并网风电2,073小时,同比降低10小时。全国平均弃风率3%,较去年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

2020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4,820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3,268万千瓦、分布式光伏1,552万千瓦。全国太阳能发电量2,6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6%;平均利用小时数1,281小时,同比降低10小时。全国平均弃光率2%,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三)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广东省重要的地方性综合能源企业之一,服务范围主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并向外扩展至华南、华北、华东、华中、西南等全国16个省市,主要经营以火力发电、城市燃气、能源物流和新能源为主的综合能源业务。公司火力发电厂集中在粤港澳大湾区电力负荷中心,是华南地区大型发电企业之一。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火力发电可控装机容量为403.45万千瓦;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是广州市城市燃气高压管网建设和天然气购销唯一主体,拥有基本覆盖广州市全区域的高、中压管网,统筹全市高压管网建设和上游气源购销,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珠电燃料公司是广东省最大的市场煤供应商之一,在珠三角地区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保持第一,在全国煤炭贸易型企业中名列前茅;公司属下发展碧辟公司拥有67万立方米大型油库及配套8万吨级石油化工专业码头,管理规范、安全可靠,是华南地区油品仓储行业的标杆和典范,成为华南地区甲醇集散中心,是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上海期货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油库。公司属下新能源公司可控发电装机规模为96.74万千瓦,在广东省新能源企业中位居前列。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2017年第一期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0年付息公告》,并于 2020年9 月 7日支付了“G17发展1”自 2019年9月6日至2020年9月 5日期间的利息。“G17发展1”的票面利率为4.94%,每手“G17发展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49.40元(含税),付息总额为118,560,000.00元。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诚信国际”)对公司及公司已发行的“2017年第一期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分析。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最后审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已发行债券偿债保障情况较债券发行时基本一致,中诚信国际未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和新冠疫情带来的严峻挑战,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围绕“十三五”规划及年度经营目标,扎实开展各项经营工作。公司经营业绩继续保持稳定增长,项目投资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业务拓展与创新发展实现新突破。

1.1持续拓展市场及业务区域,经营稳步发展

1.1.1电力业务

电力集团积极推进发售电一体化集中运作模式,全力争取发电权。精心组织策划,年度长协电量、月度竞价、发电权交易等业务均实现同比增长,积极应对电力现货市场。属下电厂市场化交易电量1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让利水平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售电业务稳步增长,全年在广东电力市场签约代理总合同电量42亿千瓦时,业务范围拓展至广西,实现省外电力市场交易零的突破。受西电东送电量增加、节能环保政策、疫情及电网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火力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153.80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45.22亿千瓦时,同比分别下降1.75%和1.80%。

1.1.2能源物流业务

能源物流集团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煤炭、油品经营量及油库租赁量创历史新高。煤炭业务坚持“走出去”,销售区域覆盖全国16个省市。华北、华东市场销量分别同比增长894%、51%,省外业务规模首次超越省内。报告期内市场煤销售量3,162.73万吨,同比增长23.33%。深化与海外资源供应商合作,进口煤炭400万吨,同比增长29%,开展海外销售业务,实现国际贸易业务零的突破。油品业务通过仓储与批发贸易联动,完成油库租赁量701万立方米,租赁率达到87%,再创新高。成品油批发业务完成销售量149万吨,同比增长48%。发展港口公司从煤炭装卸服务向综合货物装卸服务转型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实现吞吐量2,002万吨,同比增长14%。

1.1.3燃气业务

燃气集团打通海外气源采购通道,实现市场拓展、气源成本降低、供气规模大幅提升等多赢局面。报告期内销售天然气24.8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6.53%。超额完成广州市2020年城镇燃气发展任务,新增居民用户9.2万户、非居民用户1,896户,居民、工业、高压直供用户用气量分别同比增长8%、25%、54%。依托广东大鹏、珠海金湾LNG接收站,积极拓展天然气批发业务,实现批发气量11亿立方米,有效降低气源采购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积极拓宽贸易渠道,实现天然气现货转口贸易零的突破。

1.1.4新能源业务

新能源公司加快推进区域化、规模化发展,装机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利润占比不断提升。报告期内新能源公司完成发电量 12.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4.97%。通过自主开发建设和兼并收购“双轮驱动”,实现可控发电装机容量达到96.7万千瓦,其中光伏66.4万千瓦,风电30.3万千瓦;累计已投产充电桩项目24个,规模15.7MW。新能源产业规模进入快速发展期。

1.1.5能源金融业务

财务公司稳步开展信贷、结算和同业存放等业务,日均存贷比达到64%,提升集团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外部业务拓展取得突破性进展,获批有价证券投资、同业拆借等业务资格,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稳步开展。融资租赁公司继续拓展业务,助力公司新项目建设与投资并购。

1.2全方位实施降本增效,取得良好效益

电力集团加大燃煤掺烧力度,利用电煤套期保值工具,节省燃煤成本。通过开展节能降耗、实施技术改造等措施提高机组运行经济性,节省成本费用。

燃气集团抓住国际LNG现货价格处于低位的有利时机,加大海外现货气采购力度。在落实广东大鹏LNG接收站使用权益的同时,推动珠海金湾LNG接收站对股东开放,全年共采购11.2亿立方米海外优质低价天然气现货资源,有效优化气源结构,降低气源采购成本。

能源物流集团发挥供应商规模优势,降低煤炭采购成本。开展场地交货业务,降低采购成本,节省船舶滞期费。优化运力配置,压缩物流运输成本。

多措并举实现三项费用合计同比下降,抓准时间窗口,成功发行15亿元中期票据,利率为广东省近三年同期限同评级最低,成功注册8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和50亿元公司债券,为公司 “十四五”投资资金需求奠定了坚实基础。

1.3项目建设多点开花,重点项目实现新突破

新能源项目再获新进展。新能源公司成功申报光伏平价上网项目建设指标634MW,其中竞价转平价项目容量为436MW,位居全国第一。连州西江、紫金好义、韶关武江、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清远广百物流园等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并网发电,地面光伏单体最大项目台山渔业光伏三期已启动开工。取得广汽丰田第四生产线、肇庆小鹏产业区等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权,签订一批合作协议,锁定项目资源。完成河南兰考70.4MW风电项目收购工作,积极推进华中、华北、华东、西南等区域风电项目并购工作。

攻城拔寨项目超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共完成投资12.9亿元。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储气库工程完成首期两个储罐基础承台施工,正全力推进罐体制作,配套码头工程获得市发改委核准。天然气利用四期工程项目完成管道建设182公里。从化明珠能源站项目正式列入国家能源局第一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项目。从化太平能源站项目2台机组顺利通过96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多个项目获得核准,一批能源项目稳步推进。珠江LNG电厂二期2×600MW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获得省发改委核准,成为广东省2020年首个核准的9H级燃机项目。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项目获得市发改委核准。广州金融城起步区综合能源项目获得核准。白云能源站项目积极开展各项前期工作。珠江电厂综合能源一体化等项目正推进列入省、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1.4创新开拓取得积极成效

公司聚焦能源行业领域关键技术,报告期在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智慧能源等领域组织实施140余项研发及攻关项目,在安全生产、节能环保、清洁低碳、智慧能源等领域开展应用示范,提高了设备的安全环保指标与综合能效水平,提升了公司效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核心子课题《综合能源与智能配用电系统示范工程》,广州市重点科技项目《基于NOx浓度分布智能传感的SCR脱硝优化关键技术研究》,《明珠能源站CGT25-EB燃气轮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千吨级新能源电动船等项目陆续进入商业运营或试运行阶段。氢能开发利用、天然气水合物储运及应用、进口燃机国产化、数字化经济等技术研发工作有序推进。积极打造高水平研发创新载体和平台,报告期内,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3家,5家企业完成高企申报,3家企业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累计建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市级企业研发机构4个;积极参与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组建申报,参与创建广州市氢能产业联合会。专利质量不断提升,全年新申请专利175项、取得有效专利31项,累计拥有有效专利270项。

电力集团拓展污泥耦合发电、储能调频等新业态,中电荔新燃煤耦合污泥发电项目、恒益电厂储能调频项目正式投入运行,中电荔新储能调频项目进入试运行,投运项目产生收益。积极开拓智慧用电、电能监测等综合能源服务,取得初步成效。能源物流集团积极推进危化品物流仓储业务,启动广州市应急卸载(仓储)基地运营筹备工作。燃气集团大力发展智慧燃气,累计已在广州市投放物联网智能燃气表近130万台。首个储能项目一一南沙充电站分布式储能系统项目投入试运行,积极探索新能源+储能创新运营模式。

1.5基础管理和风险防控扎实推进

安全生产总体状况良好,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截至12月31日实现连续安全生产4,577天。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保障落实到位,“六稳六保”工作成效显著。运营与在建项目安全平稳可控,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大气污染物和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扬尘治理成效显著。

坚持依法合规开展经营,强化投资、信用、税务、法律等各环节风险防控。深化落实“1355”人才培养计划,人才培养引进机制更加完善。内控体系持续优化,内部审计、招投标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管理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4.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主要影响如下:

4.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年报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年报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伍竹林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