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版)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20 股票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0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转股代码:191546 转股简称:迪贝转股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亿元,在该限额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于2021年4月1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结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事项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或理财金额达到披露标准后及时发布临时公告,披露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公司将对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进行评估,预留足够的资金用于日常支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亿元,在该限额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0年12月 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32,405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61.72%;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策略,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意见

本事项已于2021年4月1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保荐结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如下: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方案,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委托理财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1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转股代码:191546 转股简称:迪贝转股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迪贝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贝智控”)

● 投资金额:5,000万元

● 风险提示: 迪贝智控开始生产运营后,因市场变化风险等因素,经营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推动公司新厂区建设,增强迪贝智控的投资能力,合理调整迪贝智控的资产负债规模,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迪贝智控增资5,000万元,用于其后续发展。增资完成后,迪贝智控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2,000万元,公司5,000万元增资款将不晚于2021年12月31日到位。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向迪贝智控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事宜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迪贝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迪贝路66号3#厂房

法定代表人:吴建荣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5月21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智能控制设备、压缩机电机、电子器件、压缩机部件及配件;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增资前,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不变。

迪贝智控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36,728万元,总负债30,900元,净资产5,828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91万元,利润总额-496万元,净利润-496万元。

迪贝智控目前主要承担公司新厂区建设和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建设。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新产区建设,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对公司合并报表不构成影响。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后续部分压缩机电机产品及控制器的的生产主体,增资资金将用于新厂区建设。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总体风险可控。迪贝智控开始生产运营后,因市场变化风险等因素,经营效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市场开拓,提升内部管理,努力降低经营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2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转股代码:191546 转股简称:迪贝转股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拟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相应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规定,公司主要调整以下内容:

在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将于2021年起按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具体准则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20 股票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3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转股代码:191546 转股简称:迪贝转股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其中,公司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路清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高强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宝庆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55万元,比上年增长14.58%,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7万元。审计收费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 其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力、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其在担任公司 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及时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

综上所述,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 综上所述,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审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其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任务,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与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表决情况为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03320 股票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4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转股代码:191546 转股简称:迪贝转股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0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实际情况,为满足2021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综合授信协议,2021年度授信总额预计不超过4亿元,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等有关业务。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且不等同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增加授信银行范围,调整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公司在安排年度综合授信额度计划时,按照最大限度争取、适当宽松的原则积极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授信资源,但在具体使用时将在考虑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的基础上,按照满足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需要、且对公司最为有利的条件来操作,具体以银行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申请授信和办理贷款融资等业务时,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20 股票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5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转股代码:191546 转股简称:迪贝转股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全年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迪贝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贝智控”)

嵊州市睿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齐贸易”)

● 2021年度公司对迪贝智控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对睿齐贸易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全资子公司迪贝智控和控股子公司睿齐贸易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核定2021年全年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7,000万元,其中迪贝智控不超过5,000万元,睿齐贸易不超过2,000万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迪贝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迪贝路66号3#厂房

法定代表人:吴建荣

注册资本:7000万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智能控制设备、压缩机电机、电子器件、压缩机部件及配件。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迪贝智控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6,728万元,负债总额为30,900万元,其中迪贝电气借款为22,48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473万元,资产净额5,828万元。资产负债率84.13%;2020年度营业收入191万元,净利润-496万元。

迪贝智控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嵊州市睿齐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迪贝路66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荣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钢材、有色金属及材料;生产、加工:钢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睿齐贸易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260万元,负债总额为71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15万元,资产净额545万元。资产负债率56.74%;2020年度营业收入4,950万元,净利润49万元。

睿齐贸易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股权。股东邢懿烨持有其20%股权,

股东丁家丰持有其2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此额度内签署 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上述担保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上限,具体发生的担保 金额,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年度担保额度均为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目的 是为了保证被担保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目前,上述被担保人生 产经营情况正常,偿债能力较强,担保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因睿齐贸易的其 他股东为自然人,信用情况较难被金融机构认可,董事会同意少数股东不同比例提 供担保。 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子公司迪贝智控核定2021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和对子公司睿齐贸易核定2021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我们认为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未发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其他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情况。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迪贝智控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元,为睿齐贸易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74.27万元。此外,公司也不存在对外担保和对子公司的其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6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转股代码:191546 转股简称:迪贝转股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陈平洲女士离任的情况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收到董事陈平洲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平洲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至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审议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公司董事会提名丁家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候选人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资格、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各方面均符合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丁家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附件:丁家丰简历

丁家丰,男,197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经济师,2001 年 7 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投资管理专业。曾任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2019 年 8 月至今任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12月28日至今任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丁家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7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转股代码:191546 转股简称:迪贝转股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加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吴正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主要负责公司生产、品质管理,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迪贝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吴正红简历:

男,1976 年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9 年7 月毕业于华中理工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前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曾任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设计工程师、技术管理经理;芜湖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品质部副部长、技术部部长、工厂总经理;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精益制造部总监;江门市力丰电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8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转股代码:191546 转股简称:迪贝转股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效家用空调压缩机电机建设项目” 、“变频压缩机电机控制器建设项目” 和“智能化仓储物流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完工日均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除前述变更外,其他事项均无任何变更。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43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299,300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2,993.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400.00万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22,593.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5,231,993.00元后,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为224,698,007.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10月29日出具XYZH/2019JNA50211《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本公司已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以下三个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进度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募投项目拟延期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中“高效家用空调压缩机电机建设项目” 、“变频压缩机电机控制器建设项目” 和“智能化仓储物流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分别为65.65%、51.71%和22.23%。上述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全部投资,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决定将上述项目完工日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三、募投项目拟延期的原因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高效家用空调压缩机电机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618万元。公司在充分考虑了家用空调压缩机电机市场前景及近期订单需求后,根据离散型生产方式的特点,决定采用逐步投产的方式以匹配市场需求,提高投资效率,降低生产设施的闲置浪费。为了更好地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决定将项目完工日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变频压缩机电机控制器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89万元。公司在充分考虑了压缩机电机控制器市场前景及近期订单需求后,根据离散型生产方式的特点,决定采用逐步投产的方式以匹配市场需求,提高投资效率,降低生产设施的闲置浪费。为了更好地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决定将项目完工日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智能化仓储物流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93万元。因受疫情影响,项目土建进程有所延缓,同时,智能仓储物流项目需要整体考虑的因素较多,前期需要做详细的方案设计,项目进度有所延缓。为了更好地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项目完工日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四、募投项目拟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拟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等客观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专门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投资总额以及建设规模均保持不变,本次调整不会对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20 股票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9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转股代码:191546 转股简称:迪贝转股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于2020年5月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了每10股公积金转增3股的方案;同时,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4月29日开始进入转股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变更证明》(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由10000万股增加至13000.7315万股(截至2021年3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修改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如下:

除上述条款的修改外,其他条款均未变更。

修订后的《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20 股票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1-020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转股代码:191546 转股简称:迪贝转股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5,703,419.3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0,007,31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000,731.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1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对该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1-021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转股代码:191546 转股简称:迪贝转股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6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嵊州市迪贝路66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6日

至2021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股东大会听取事项: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1、3、4、5、6、7、8、9、10、11、12、13、14、15、16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和议案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和议案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议案13、议案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迪贝控股有限公司、吴储正、嵊州市迪贝工业炉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和地点:2021年4月27日一2021年4月30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0一4:3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家丰

联系地址:浙江省嵊州市迪贝路6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2400

联系电话:0575-83368521

邮箱:info@dibei.com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1-022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转股代码:191546 转股简称:迪贝转股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召开时间: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一10:00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http://sns.sseinfo.com)

·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2日下午17:00前通过电话或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迪贝电气投资者关系邮箱:info@dibei.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情请参阅2021年4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4月23日上午9:00-10: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公司治理、未来发展规划等相关内容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及地点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10:00

2、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3 、说明会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三、说明会参加人员

1、公司董事长吴建荣先生;

2、公司董事、总经理吴储正女士;

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邢懿烨先生;

4、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丁家丰先生。

将在线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注册登录后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2日下午17:00前通过电话或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迪贝电气投资者关系邮箱:info@dibei.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丁家丰

联系电话:0575-83368521

联系邮箱:info@dibe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 “上证 e 互 动 ” 平 台(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