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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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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9版)■

注: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2018年2月3日出具关于广州越秀支行撤并的通知,原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已获广东银监局批准同意终止经营,该支行所有业务由广州东风支行承接。因此公司原在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相关业务均转移至兴业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545.88万元(其中2020年度利息收入327.70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96万元(其中2020年度手续费0.42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0.00万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其创造的价值主要通过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完善产品的品质和增进品牌知名度,增加销售和提高市场份额,从而为公司创造新的价值,同时也为行业技术水平提升创造价值。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止2017年11月21日以自筹资金累计投资6,557.96万元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17年11月2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7年11月2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727号)。本次置换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事项已于2017年12月实施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利口福食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利口福食品零售网络项目、湘潭食品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结余资金合计5,478.89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在建募投项目“梅州食品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的建设,并对结项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3月,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利口福食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地点、实施主体、部分项目内容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零售网络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餐饮门店建设项目变更部分实施主体。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业经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12月,公司对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餐饮门店建设项目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延期至2021年12月。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业经公司于 2019 年 12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年5月,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利口福食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零售网络项目变更实施内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扩建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1年12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事项业经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利口福食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利口福食品零售网络项目、湘潭食品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已全部完成建设,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上述3个结项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合计5,478.89万元全部转入在建募投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梅州)食品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的建设。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业经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110ZA0001号)认为:广州酒家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广州酒家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广州酒家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1-015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信息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0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2020年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更正事项概述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与会计师充分沟通,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和2018年12月11日财政部发布的《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一一合同履约成本(酒店等服务行业的合同成本)》,管理层认为(1)公司原在销售费用中核算的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需要向客户或第三方支付对价的费用应属于应付客户对价,应当将应付对价冲减合同交易价格,冲减当期营业收入;(2)公司为履行与客户的合同而发生的服务成本,应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进行会计处理,并在收入确认时对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摊销,计入营业成本;(3)与销售商品相关的不含税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相关增值税金额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已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更正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信息更正的议案》,现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调整。

二、本次更正的具体情况

(一)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信息更正情况

1、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3、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内容

更正前: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2,765.4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0.57%。具体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2020年第一季度速冻食品收入同比增长49.77%,主要是受益于市场需求增加和产能增加。

(2)2020年第一季度餐饮收入同比下降54.10%,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影响,餐饮业务出现较大降幅。

(3)2020年第一季度境内广东省外收入同比增长47.35%,主要是公司线上省外销售业务进一步增长。

更正后: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1,500.72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84%。在新收入准则下,公司原销售费用中核算的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需要向客户或第三方支付对价的费用冲减当期营业收入。具体主营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2020年第一季度速冻食品收入同比增长45.50%,主要是受益于市场需求增加和产能增加。

(2)2020年第一季度餐饮收入同比下降54.10%,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影响,餐饮业务出现较大降幅。

(3)2020年第一季度境内广东省外收入同比增长46.45%,主要是公司线上省外销售业务进一步增长。

(二)2020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信息的更正情况

1、2020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020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内容

更正前:

2020年半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5,475.5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25%。具体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2020年半年度月饼系列收入同比减少43.93%,主要是相关产品季节性特性明显,今年中秋节较去年推迟导致。

(2)2020年半年度速冻食品收入同比增长64.41%,主要是受益于市场需求增加和产能增加。

(3)2020年半年度餐饮收入同比下降49.83%,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影响,餐饮业务出现较大降幅。

(4)2020年半年度经销渠道收入同比增长38.00%,主要是受益于市场需求增加。

更正后:

2020年半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2,841.1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0.57 %。在新收入准则下,公司原销售费用中核算的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需要向客户或第三方支付对价的费用冲减当期营业收入。具体主营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2020年半年度月饼系列收入同比减少45.81%,主要是相关产品季节性特性明显,今年中秋节较去年推迟导致。

(2)2020年半年度速冻食品收入同比增长58.51%,主要是受益于市场需求增加和产能增加。

(3)2020年半年度餐饮收入同比下降49.83%,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影响,餐饮业务出现较大降幅。

(4)2020年半年度经销渠道收入同比增长31.54%,主要是受益于市场需求增加。

4、2020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2020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七.61(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半年度报告第十节“七.63、销售费用”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020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七.64、管理费用”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2020年半年度报告第十六节“6、(2)报告分布的财务信息”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020年半年度报告第十七节“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020年半年度报告其他内容

(1)2020年半年报告第四节“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中第一段

更正前:

2020年上半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公司主营业务受到较大影响。其中,餐饮业务受到明显冲击,收入急剧下滑并拖累公司利润,但得益于公司“食品+餐饮”的双主业经营策略,公司经营收入得以支撑,并受益于速冻业务的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亿元,同比增长1.93%。其中,餐饮业务营业收入为1.69亿元,同比下降49.83%;食品业务营业收入为7.85亿元,同比增长31.72%。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9.3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04.74万元。

更正后:

2020年上半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公司主营业务受到较大影响。其中,餐饮业务受到明显冲击,收入急剧下滑并拖累公司利润,但得益于公司“食品+餐饮”的双主业经营策略,公司经营收入得以支撑,并受益于速冻业务的快速增长。但在新收入准则下,公司原在销售费用中核算的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需要向客户或第三方支付对价的费用冲减当期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3亿元,同比下降0.84%。其中,餐饮业务营业收入为1.69亿元,同比下降49.83%;食品业务营业收入为7.59亿元,同比增长27.30%。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9.3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04.74万元。

(2)2020年半年报告第四节“二、(一)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受疫情影响,餐饮业务收入同比大幅下降,但食品制造业务收入的增长一定程度上弥补餐饮业务的下降。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食品业务成本随着食品收入的大幅增长而增长,且猪肉等原材料价格同比上涨。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疫情期间加强了费用管控以及受益于疫情优惠政策。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新生产基地及新餐饮店的人工成本、租金及折旧摊销费用增加。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受疫情影响,餐饮业务收入同比大幅下降,但食品制造业务收入的增长一定程度上弥补餐饮业务的下降。且在新收入准则下,公司原在销售费用中核算的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需要向客户或第三方支付对价的费用冲减当期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食品业务成本随着食品收入的大幅增长而增长,且猪肉等原材料价格同比上涨。且公司为履行与客户的合同而发生的服务成本,应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进行会计处理,并在收入确认时对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摊销,计入营业成本。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疫情期间加强了费用管控以及受益于疫情优惠政策。且为履行合同发生的销售费用调整入营业成本。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新生产基地及新餐饮店的人工成本、租金及折旧摊销费用增加。且为履行合同发生的管理费用调整入营业成本。

(三)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信息的更正情况

1、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020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内容

更正前:

(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按产品分项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按销售模式分项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按地区分项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2020 年前三季度速冻食品收入同比增长 51.47%,主要系公司速冻产能释

放及市场需求增加,各渠道销售增幅明显。

(2)2020 年前三季度境内广东省外收入同比增长 21.43%,主要系公司电商渠

道建设效果逐步显现,省外销售业务进一步增长。

更正后:

(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按产品分项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按销售模式分项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按地区分项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2020 年前三季度速冻食品收入同比增长45.61%,主要系公司速冻产能释放及市场需求增加,各渠道销售增幅明显。

(2)2020 年前三季度境内广东省外收入同比增长 21.86%,主要系公司电商渠道建设效果逐步显现,省外销售业务进一步增长。

三、本次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更正对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财务数据无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财务信息的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本次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财务信息更正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财务信息的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本次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议对于本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财务信息更正事项。

特此公告。

附件:更正后财务报表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附件:更正后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下转6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