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8版)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张建新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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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吕博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勇平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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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审计费用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年年度财务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21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1-010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董事、监事薪酬(津贴)制度》等规定,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一、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方案,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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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5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计划中未确定年终绩效奖金,具体考核指标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执行,同时董事会根据公司当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管理层年终绩效奖金。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年终绩效奖金发放范围不限于公司管理层,具体方案由公司总经理拟定,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领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涉及董事和监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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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1-011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
有关贷款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2021年公司(含子公司浙江五行橡塑有限公司)预计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包括融资性保函、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信用证、进口信用证、进口押汇、贸易融资、票据置换等业务。各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以银行的具体授信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筹划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业务。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和质押。
同时授权董事长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10亿元的贷款、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前提下,决定与金融机构签署各类融资合同,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融资合同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本决议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仙通”)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1、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本次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专项意见的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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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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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桂云先生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3%,本次办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业务后,金桂云先生累计质押5,3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5.50%,占公司总股本的1.96%。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金桂云先生办理股份延期购回的通知,获悉金桂云先生将其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5,300,000股公司股票办理了延期购回手续,回购日期延期至2022年4月13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延期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0年4月13日,金桂云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5,3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期限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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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金桂云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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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金桂云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金桂云先生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公司将持续关注金桂云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解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