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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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快报

2021-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14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测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于2020年9月底完成出售持有的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80%股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业绩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8.81%,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172.07%,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322.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5,795.10%,主要原因如下:

(1)2020年9月底,公司完成下属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子公司的股权出售项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前述子公司第四季度利润表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使得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

(2)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对非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差、资金利用率不高的业务执行关停并转策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经过分析测试,公司判断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约4.2亿元。目前固定资产及商誉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的减值计提金额以审计、评估结果为准。

(3)报告期内,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部分产品毛利率明显下降以及部分产品退出市场,公司存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第四季度开始,公司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梳理,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和存货计提减值损失合计约5亿元,最终减值计提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2、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896,835,091.7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6.79%,主要是因为公司出售了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子公司的股权,导致资产总额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471,286,168.0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31%,主要是因为公司报告期内亏损较大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大幅减少。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1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二)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三)业绩预告情况表: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影响业绩的主要原因为:

1、公司于2020年度9月份出售了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子公司的股权,致使营业收入总额大幅下降,扣除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收入,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约35%。

2、受全球量化宽松政策的影响,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本期大幅上涨,导致公司本报告期净利润为负,但公司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亏损金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以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16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披露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州仲裁委员会提起对公司及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仲裁申请一事,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2020-102)。

近日,公司收到了福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2020)榕仲莆裁5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裁决结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及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提起的仲裁案件,经福州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后,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裁决作出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转让款250,686,202.66元,及孳息和违约金(孳息计算如下:自2019年4月30日起以400,000,000为基数按年利率7.08981%标准计算至2019年9月20日,自2019年9月21日起以250,803,369.3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08981%标准计算至2019年11月13日,自2019年11月14日起以250,686,202.6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08981%标准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违约金计算如下:自2019年4月30日起以400,000,000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至2019年9月20日,自2019年9月21日起以250,803,369.33元为基数按按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至2019年11月13日,自2019年11月14日起以250,686,202.66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被申请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裁决作出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律师代理费100,000元。

(三)被申请人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裁决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申请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095,389元,处理费5,000元,合计1,100,389元,由被申请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负担。款项已由申请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垫付,履行时被申请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迳付给申请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二、关于本次仲裁的相关说明

本次仲裁的实质是中信建投要求公司提前回购海峡元生私募基金财产份额250,686,202.66元及相应利息。

根据2017年7月公司及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生公司”)与中信建投签订的《海峡元生私募基金财产份额远期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公司应在2022年及2023年分两期受让中信建投持有的40,000万元的海峡元生私募基金财产份额。因公司2018年9月4日法定代表人变更及元生公司2018年12月20日经营范围变更均未履行约定的告知义务而触发违约条款,中信建投遂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提前回购海峡元生私募基金财产份额。

为了化解本次提前回购海峡元生私募基金财产份额而引发的债务问题,公司正积极与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等相关方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法。

三、本次仲裁结果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已对本次仲裁所涉部分违约金、孳息等费用计提了预计负债。 鉴于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各相关方进行沟通,本次仲裁结果对公司的影响取决于公司与各方磋商的结果,且对公司利润影响的具体金额应以会计师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