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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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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0版)

根据《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就《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海阳光智博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的议案》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刘敬东作为征集人,将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该议案的委托投票权,详情参见2021-063号公告。

(二十六)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局拟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058号阳光控股大厦18层公司会议室和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64号公告)。

(二十七)会议听取了公司审计委员会2020年履职情况及2021年工作计划;

(二十八)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局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06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7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058号阳光控股大厦18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审议《关于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竞买土地事宜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13、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14、审议《关于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投入以及与合作方根据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事项并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所属企业上海阳光智博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方案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所属企业上海阳光智博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符合〈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承诺的议案》;

18、审议《关于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说明与前景的议案》;

1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上海阳光智博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20、审议《关于公司持有的上海阳光智博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申请“全流通”的议案》;

2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海阳光智博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的议案》。

上述提案1-11、13-21项均为普通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提案12项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就议案 21 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刘敬东作为征集人,将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该议案的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刊登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63号)。该议案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审议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账户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通讯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6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4︰2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058号阳光控股大厦18层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皎、国晓彤

联系电话:021-80328043,021-80328765

传真:021-80328600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1,投票简称:阳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限期:

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身份证号码:

备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名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06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3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3人,代为出席监事0人。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20,293,395.1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977,255,567.31元,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5,337,243,558.22元。

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0年末总股本4,136,521,400股扣除不享受股东红利的公司回购股数24,300,509股后4,112,220,8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81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配备齐全到位,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控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1、2020年末公司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人民币149,253.95万元,其中坏账准备余额为人民币50,234.43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为270.3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98,743.22万元,商誉减值准备余额为5.96万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减值准备金额的计提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06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投入

以及与合作方根据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

富余资金事项并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随着公司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的增加,按照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为确保项目建设运营的顺利推进,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参股公司、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资金投入,该部分预估金额为350.12亿元;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盘活部分合作项目暂时闲置资金,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其他股东(合作方)根据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其中公司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比例不低于股权比例,合作方预计调拨项目富余资金预估总金额为126.97亿元。

(二)上述事项涉及资金金额是根据合作相关协议的约定、项目的建设运营需求及项目公司的资金预算所做的截至下一个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预估数,具体股东资金投入及合作方调拨需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三)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参股公司、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公司现存及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提供的股东资金投入额度预估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其中新增部分具体条件如下:

1、被提供股东资金投入的项目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同时投入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授权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资金投入新增额度预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单个项目公司的股东资金投入或调拨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的12个月。

(四)上述参股公司、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股东方均不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股东投入或合作方使用富余资金逾期的情况。

(六)公司于 2021 年4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资金投入以及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并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关联董事廖剑锋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东资金投入及调拨富余资金并授权管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根据《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资金投入上述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本次拟提供股东资金投入及拟调用富余资金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资金投入,拟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金额合计477.10亿元,具体如下,交易对象基本情况见附表:

三、提供股东资金投入及调拨项目富余资金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计划安排,根据股权比例为项目提供股东资金投入或与合作方共同调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其中公司调拨富余资金比例不低于股权比例。公司将于股东资金投入或调拨富余资金实际发生时与上述交易对象签订具体协议,约定交易对象应当遵守的条件、金额、期限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提供股东资金投入及调拨富余资金并授权管理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房地产项目参股公司、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资金投入,实质为公司为进行房地产开发的主营业务、享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权益收益而进行的权益投资,在风险承担机制上为同股同权,同时也是按照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同等条件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运营及开发建设项目提供后续资金,以达到满足项目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目的,从而加快项目开发建设进度,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同样基于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拟与其他股东(合作方)根据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实则有利于公司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促进公司合资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

五、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交易对象均系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参股公司、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或房地产项目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资金最终都用于相关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均为公司主营业务,经营风险可控。同时,本次公司及其他股东均是按约定的出资比例以股东资金投入的方式向交易对象提供日常经营及建设开发所需的资金,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交易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有利于项目公司的日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交易对象、尤其是合作方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对外担保或其他负债、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商业信誉的变化情况,做好前策工作,审慎选取优质合作方,积极采取各类风险防控措施,包括加强资金闭合的约定条款,在合作协议中约定在预留足额开发资金后才能对富余资金进行调拨,且合作各方对项目上预留足够开发建设资金后仍有富余的资金仅有其预计可分配利润60%之内的调拨权,剩余40%必须留存在项目公司作为备用金等,充分保障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房地产项目参股公司、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资金投入并授权额度管理,主要用于项目投资建设,且原则上由各方股东按约定出资比例予以提供,交易公平、对等;同时与合作方根据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其中公司调拨富余资金比例不低于股权比例,能够提高合作项目冗余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盘活沉淀资金,增加项目公司收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上述交易对象所开发项目运营正常,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均派人参与项目的运营和管理,能有效控制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日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董事会在全面评估交易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履约能力情况的基础上,认为交易对象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交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同意上述提供股东资金投入及调拨富余资金并授权管理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对于永泰三木的财务资助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旨在为项目公司提供建设资金支持,满足公司经营发展,从而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因此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对于全部财务资助事项,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资金投入及调拨富余资金并授权管理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本次股东资金投入及调拨富余资金并授权管理的必要性、存在的风险性以及程序的合规性进行了分析后认为:

1、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及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资金投入,是为了保证合作项目的建设需求、实现项目顺利开发运营而同比例进行的股东投入,有利于公司的项目建设运营。

本次合作方对控股子公司调拨富余资金,是在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项目公司按股权等比例向其股东(包括公司及合作方)提供的同等条件调拨,能够提高合作项目冗余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盘活沉淀资金,增加项目公司收益。

以上交易行为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2、本次交易对象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交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拟进行的股东投入及富余资金调拨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提供股东投入及富余资金调拨并授权管理事项已经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本次提供股东投入及富余资金调拨并授权管理事项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提供股东投入及与股东调拨富余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表:

1.为福州海光荣创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97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欣德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合作方正荣(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衡越置业有限公司、福建日出东海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开发福州望海潮项目,各持有项目平台公司福州海光荣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海光荣创”,本公司参股公司)24.5%和26.5%、24.5%、24.5%的股权。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福州海光荣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97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州海光荣创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4月28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83号开发区科技发展中心大楼第四层G416室(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兰波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福州望海潮项目

股东情况:福州欣德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24.5%的股权, 正荣(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26.5%的股权,福州衡越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24.5%的股权福建日出东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4.5%的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福州欣德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其它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福州海光荣创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0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47,599.31万元,负债总额为75,376.30万元,净资产为72,223.01万元,2020 年营业收入0 万元,净利润-652.99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为福州泓百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18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臻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福建朗信投资有限公司各持股50%成立福州泓百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泓百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泓百隆 ”,本公司参股公司)与福建保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正荣(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市立夯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开发福州源溪里山项目,各持有项目平台公司福州中隆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中隆泰”,本公司参股公司)30.88%和40.00%、20.00%、9.12%的股权。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福州泓百隆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8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州泓百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6日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东大商场北座二层4号写字楼2117

法定代表人:徐国宏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福州源溪里山项目

股东情况:福州臻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 福建朗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福州臻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其它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福州泓百隆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9,645.20万元,负债总额为30,397.61万元,净资产为-752.41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631.94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为福州融锦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8.43亿元股东投入(福州檀府)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合作方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开发福州檀府项目,各持有项目平台公司福州融锦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融锦欣泰”,本公司参股公司)50%的股权。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福州融锦欣泰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43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州融锦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8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167号融侨水乡酒店12层

法定代表人:林宏修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对房地产业的投资;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福州檀府项目

股东情况:福建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 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福建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其它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福州融锦欣泰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440,383.45万元,负债总额为370,479.57万元,净资产为69,903.88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646,421.59万元,净利润59,164.40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4.为福州市共赢百亿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77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臻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合作方福州市齐富共赢置业有限公司、福建省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开发福州麓园项目,各持有项目平台公司福州市共赢百亿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共赢百亿”,本公司参股公司)25%和72%、3%的权益。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福州共赢百亿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77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州市共赢百亿房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9月21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振武路68号万科金域花园商业2号楼3层01

法定代表人:陈彧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福州麓园项目

股东情况:福州臻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 福州市齐富共赢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72%的股权,福州市乾茂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73%的股权,佛山市顺德区共享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0.15%的股权,平潭碧桂共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12%的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福州臻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其它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福州共赢百亿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3,955.07万元,负债总额为22,713.17万元,净资产为1241.90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100,204.89万元,净利润1,097.65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5.为南平世阳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54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锦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合作方南平韬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正信博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开发南平璀璨滨江项目,各持有项目平台公司南平世阳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世阳达”,本公司参股公司)34%和33%、33%的股权。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南平世阳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54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平世阳达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4月23日

注册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景贤路288号(正达名郡19幢6层808室)

法定代表人:陈芳梅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南平璀璨滨江项目

股东情况:福州锦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 南平韬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福建省正信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福州锦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其它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南平世阳达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10,152.41万元,负债总额为104,472.96万元,净资产为5,679.44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129.64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6.为龙岩融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10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龙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合作方福建德兴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厦门翊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开发龙岩云墅项目,各持有项目平台公司龙岩融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融禾”,本公司参股公司)33%和33%、34%的股权。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龙岩融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龙岩融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4月13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中城街道龙川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邱炳和

注册资本:3090.91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批发及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龙岩云墅项目

股东情况:阳光城集团龙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 福建德兴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厦门翊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阳光城集团龙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其它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龙岩融禾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82,147.50万元,负债总额为80,565.07万元,净资产为1,582.43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137.99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7.为漳浦县碧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72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利碧辉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合作方厦门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漳浦十里江湾18#地块项目,各持有项目公司漳浦县碧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浦碧溪”)49%及51%的权益。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漳浦碧溪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2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漳浦县碧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1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府前街小桥东岸聚源东岸6号楼1601号

法定代表人:杨智帆

注册资本:1385.8667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漳浦十里江湾18#地块项目

股东情况:厦门利碧辉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厦门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7.24%的股权,佛山市顺德区共享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79%的股权,平潭碧桂共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2%的股权,佛山市顺德区碧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0.77%的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公司持有厦门利碧辉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权益,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漳浦碧溪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53,399.69万元,负债总额为52,256.97万元,净资产为1,142.72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27.67万元,净利润 -242.08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8.为漳浦臻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75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阳光泽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合作方厦门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漳浦十里江湾19#地块项目,各持有项目公司漳浦臻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浦臻阳”)34%及66%的权益。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漳浦臻阳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75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漳浦臻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1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江滨路与湖滨东路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张坚

注册资本: 1867.9245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对房地产业、住宿和餐饮业、旅游业的投资;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漳浦十里江湾19#地块项目

股东情况:厦门阳光泽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厦门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61.64%的股权,堆龙德庆区碧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98%的股权,平潭碧桂共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06%的股权,堆龙德庆区碧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0.99%的股权,堆龙德庆区碧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0.33%的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公司持有厦门阳光泽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权益,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漳浦臻阳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87,878.90万元,负债总额为86,874.26万元,净资产为1,004.64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1416.56万元,净利润- 405.21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9.为江西浩光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2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茂阳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合作方南昌炀城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开发江西南昌青山湖项目,各持有项目公司江西浩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浩光”,本公司的参股公司)50%的股权比例。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江西浩光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2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浩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4月12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东升大道1111号江西科创孵化中心5楼504室

法定代表人:王海运

注册资本:4,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南昌青山湖项目

股东情况:江西茂阳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南昌炀城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公司持有江西茂阳房地产有限公司100%权益,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江西浩光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39,731.57万元,负债总额为101,550.21万元,净资产为38,181.36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 -522.92万元。公司开发项目未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0.为江西聚光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68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祺阳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合作方芜湖齐垠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开发南昌西湖项目,各持有项目公司江西聚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聚光”,本公司的参股公司)50%的股权比例。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江西聚光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68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聚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4月15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778号星河国际1621室

法定代表人:林高颜

注册资本:4,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南昌西湖项目

股东情况:江西祺阳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芜湖齐垠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公司持有江西祺阳房地产有限公司100%权益,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江西聚光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8,944.99万元,负债总额为40,389.76万元,净资产为-1444.76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 -1046.82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1.为九江富力志盛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54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志阳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合作方江西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九江中体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开发九江文澜府项目,各持有项目公司九江富力志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力志盛”,本公司的参股公司)33.30%、33.40%及33.30%的股权比例。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富力志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54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九江富力志盛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2月27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长虹北路中瀚商务中心20楼

法定代表人:谢威

注册资本:38,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营销策划、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九江文澜府项目

股东情况:江西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3.40%的股权,九江中体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3.30%的股权,江西志阳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33.30%的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公司持有江西志阳房地产有限公司100%权益,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富力志盛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86,409.69万元,负债总额为50,931.32万元,净资产为35,478.36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038.08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2.为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23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欣泰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合作方南平韬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南平翡丽观邸项目,各持有项目公司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光耀世隆”,本公司的参股公司)40%及60%的权益比例。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南平光耀世隆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3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月20日

注册地址:南平市建阳区嘉禾北路529号站前步行街1幢409室

法定代表人:陈芳梅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南平翡丽观邸项目

股东情况:福州欣泰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南平韬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福州欣泰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南平光耀世隆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01,279.17万元,负债总额为34,164.00万元,净资产为67,115.17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0 万元,净利润-884.83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3.为闽侯融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74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光纬实业有限公司与合作方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福州闽侯甘蔗29#地块,各持有项目公司闽侯融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侯融光”,本公司的参股公司)50%的权益比例。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闽侯融光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74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闽侯融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2月21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甘洲路5号

法定代表人:廖国华

注册资本:2,5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其他未列明房地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闽侯甘蔗29#地块

股东情况:福州光纬实业有限公司及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持有其50%的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福州光纬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闽侯融光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43,124.18万元,负债总额为143,473.00万元,净资产为-348.82万元,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6.29万元,净利润-348.82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4.为永泰三木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67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光易实业有限公司与合作方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福州永泰13#地块项目,分别持有项目平台公司永泰三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三木”,本公司参股公司)45%及55%的权益。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永泰三木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67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永泰三木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16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北门路72-1号三木中央天城1幢111店面

法定代表人:李俊

注册资本:2,2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住房租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福州永泰13#地块项目

股东情况:福州光易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5%的权益,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5%的权益。

该公司股东中,福州光易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永泰三木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纳入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表范围,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永泰三木的实际控制人。由于公司董事廖剑锋先生兼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规定,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公司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表子公司提供股东投入构成关联交易。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9,266.58万元,负债总额为35,576.60万元,净资产为3,689.98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10.02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5.为吉安金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1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顺阳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合作方南昌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吉安飞创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吉安五里项目,分别持有项目公司吉安金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金晨”,本公司的参股公司)35%及50%、15%的权益比例。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吉安金晨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1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安金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5月21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50号A幢店面A-2-10室

法定代表人:赵波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吉安五里项目

股东情况:江西顺阳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南昌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吉安飞创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各持有其50%的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江西顺阳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吉安金晨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95,624.24万元,负债总额为78,306.97万元,净资产为17,317.27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0 万元,净利润-2,570.65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6.为南昌临空德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82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阳光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赣州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出资72.55%及27.45%合作成立江西科阳房地产有限公司,以江西科阳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出资代表与南昌临空临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南昌翡丽湖光项目,各持有项目公司南昌临空德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德开”,本公司权益37%的参股公司)51%及49%的权益比例。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南昌德开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2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昌临空德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8月15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儒乐湖大街955号A-1#5层

法定代表人:陈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南昌翡丽湖光项目

股东情况:江西科阳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南昌临空临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公司持有江西科阳房地产有限公司72.55%的股权,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南昌德开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77,339.90万元,负债总额为67,398.14万元,净资产为9,941.76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0 万元,净利润-58.24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7.为漳州龙文唐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2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厦门)置业有限公司与合作方漳州唐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漳州翡丽印象项目,分别持有项目公司漳州龙文唐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文唐光”,本公司参股公司)50%的权益。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龙文唐光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漳州龙文唐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6月19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九龙大道1413号

法定代表人:倪冰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漳州翡丽印象项目

股东情况:阳光城(厦门)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漳州唐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阳光城(厦门)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龙文唐光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73,586.86万元,负债总额为94,624.80万元,净资产为78,962.07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037.93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8.为泉州弘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7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阳光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合作方珠海澳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百宏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盼盼投资有限公司、厦门采拓置业有限公司、福州科建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发海峡大都会国府项目,分别持有项目公司泉州弘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弘光”,本公司参股公司)20%及16%、16%、16%、16%、16%的权益。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泉州弘光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泉州弘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5月5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灵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张坚

注册资本:34,09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对房地产业、旅游业、酒店业的投资;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建筑装饰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海峡大都会国府项目

股东情况:厦门阳光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权益,珠海澳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百宏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盼盼投资有限公司、厦门采拓置业有限公司、福州科建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各持有其16%的权益。

该公司股东中,厦门阳光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泉州弘光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92,513.68万元,负债总额为130,579.78万元,净资产为30,614.11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72.14万元,净利润-3149.96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9.为福建登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50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合作方上海磐基房地产有限公司、Kata Holdings Limited、World Happy Limited、兴邦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福州登云湖项目,分别直接及间接持有项目公司福建登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登云”,本公司参股公司)17.10%及17.10%、34.20、25.08%、6.52%的权益比例。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福建登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50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登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0年5月31日

注册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登云路388号

法定代表人:徐国宏

注册资本:5,250万美元

经营范围:在福州市晋安区登云水库附件规划红线范围内建设、经营高尔夫球场及配套别墅、普通商住楼等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福州登云湖项目

股东情况:Foo Chow Holdings Limited持有其68.34%的股权,Sky Talent Holdings Limited持有其0.05%的股权,World Happy Limited持有其25.08%的股权,兴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6.52%的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Foo Chow Holdings Limited及Sky Talent Holdings Limited为公司持有50%权益的参股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福建登云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434,183.32万元,负债总额为460,021.18万元,净资产为-25,837.85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218.22万元,净利润-2,404.30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0.为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7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下转15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