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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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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56 公司简称:华菱精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0年度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655,218.0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1,210,405.79元,减当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3,184,357.10元,减上年度对股东的分配25,334,600.00元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16,346,666.76 元。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及新业务拓展阶段,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及新项目投资建设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综合考虑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目前经营及资金状况、股东中长期回报,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营业务

本公司主要从事涉及电梯配件、智能停车库配件及整库、风电塔筒等配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涵盖电梯类、智能停车库类、风电类三大领域类产品。电梯类产品主要包括对重块、新型补偿缆等配重产品、钣金产品、钢丝绳、加装电梯等;智能停车库类产品主要包括车库钣金件、整体车库、施工升降机配件等产品;风电类产品主要包括风电塔筒内饰件、升降机、爬梯钣金件、制动器、摩擦片、通风系统等产品。

2.经营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是以销定产,即根据客户的需求订单制订周计划、3天计划、日计划并组织生产,同时根据制订的生产计划采购所需原材料并按照业务计划生产,确保及时交付。公司目前有安徽本部、广州、重庆、天津四个制造基地,形成辐射华南、华北、华东、西部的全国性生产能力,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品四厂”快速反应的配送、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节约的整体服务。

3.行业情况

电梯行业:按照中国电梯协会数据2019年中国电梯产量是98万台,2020年中国电梯产量是105万台,增加7万台,增长速度超7%。中国电梯保有量首次突破800万台,中国此次占据了全球电梯保有量的50%。2020年中国维保市场规模超800亿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全年实际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03万个,惠及居民736万户,超额完成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3.9万个小区目标。2021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2021年将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比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改造开工数增加了1.4万,同比增长35.9%。旧梯更新改造市场、家用电梯市场、旧楼加装电梯市场、电梯维修保养市场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市场红海。

风电行业: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2020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7,167万千瓦,同比增长179%,其中陆上风电新增6,861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306万千瓦。截至2020年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2.81亿千瓦,同比增长34.6%,占电网发电装机容量的12.8%,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2.71亿千瓦、海上风电累计装机900万千瓦。全年风电发电量4,6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达到2,097小时;全国平均弃风率为3%,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

车库行业: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从融资、规划、建设、经营等方面鼓励和支持停车产业发展。2019年,在中央及国务院系列会议上,城市停车场建设成为“新基建”、“补短板”工程的重要内容。2020年以来,黑龙江、山东等省份发布了智能停车支持政策;2020年前三季度,全国共发行8只停车场专项债券,同时有大量基础设施、园区基建等类型专项债券投入停车项目建设。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初步预计,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国内智慧停车市场规模在未来五年将保持20%以上的复合平均增速,到2025年行业产值有望接近400亿元人民币。

数据来源:《电梯》公众号、华能国际2020年度报告、天风证券研究报告、 “速停车”公众号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32.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6.71 %,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完成三斯风电收购程序及经营管理的平稳过渡,三斯风电产销规模实现新突破,效益大幅提升;二是主要产品从对重块、钣金件增加至智能车库、加装梯、风电产品等,智能车库、加装梯等产品业务订单量也逐步扩大;三是疫情影响下公司多方面控制成本,降低费用,净利润较收入未同步增长主要系市场竞争激烈产品价格有所下降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重庆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安徽福沃德干燥设备有限公司、重庆澳菱工贸有限公司、溧阳安华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溧阳市华菱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华菱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三斯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宣城市华伟风电智能有限公司 11家子公司和郎溪县华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家孙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因新设增加天津市华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宣城市华伟风电智能有限公司2家,因企业合并增加江苏三斯风电科技有限公司1家,因转让股权减少宣城市华菱激光科技有限公司1家。

详见审计报告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及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1-015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董事蒋小明委托董事黄超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业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0年度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655,218.0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1,210,405.79元,减当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3,184,357.10元,减上年度对股东的分配25,334,600.00元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16,346,666.76 元。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及新业务拓展阶段,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及新项目投资建设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综合考虑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目前经营及资金状况、股东中长期回报,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1-017)。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1-016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正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0年度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655,218.0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1,210,405.79元,减当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3,184,357.10元,减上年度对股东的分配25,334,600.00元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16,346,666.76 元。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及新业务拓展阶段,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及新项目投资建设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综合考虑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目前经营及资金状况、股东中长期回报,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1-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请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1-017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0年度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655,218.0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1,210,405.79元,减当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3,184,357.10元,减上年度对股东的分配25,334,600.00元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16,346,666.76 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3,655,218.0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6,346,666.76 元。拟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本公司主要从事涉及电梯配件、智能停车库配件及整库、风电塔筒等配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涵盖电梯类、智能停车库类、风电类三大领域类产品。我国是全球的电梯制造中心和最大的电梯市场,电梯产量、保有量、出口量逐年提升。随着电梯产业的发展,国内已形成较为完整的电梯产业链,在整梯制造和零部件供应等环节均形成了一批竞争力较强的企业,行业竞争日益激烈。随着下游电梯行业市场进一步集中,具有质量优势、拥有柔性配套生产能力、研发能力、规模生产优势的电梯零部件制造商将分享红利,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提高。随着“十四五”新基建投入、城镇化发展、“中国制造2025”、风电行业发展政策、制造业产业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机遇,公司将积极研发开发新市场,加快相关项目建设、协助各子公司快速实现正常经营、适时加大对外投资实现外延拓展,发挥公司区位优势、规模效应,努力调整经营策略培植新的利润增长点,优化提升整体经营质量,努力化解经营风险。

(二) 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及新业务拓展阶段,公司坚守主业与外延拓展齐头并进,坚持以电梯配件产品为核心持续深挖客户潜力提高市场占有率,重点拓展风电制动器等风电零部件、车库钣金件及整库等新领域新客户,重点专注电梯、车库、风电三大领域的零部件研发、制造及服务业务。长期以来以直销为主,直接为电梯整机厂家、车库制造商、大型风电企业提供配套服务。

(三) 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911,945,763.6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3,655,218.07元,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整体财务状况向好。为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状况,平衡日常经营需求与未来项目拓展需要,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日常经营、项目投资及外延式发展所需,以满足公司各项经营性资金需求,维持公司稳健的财务状况,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 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及战略发展需求,不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发挥规模效应,公司需留存充足的资金以保障生产经营及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促进稳健经营、高质量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次未实行利润分配是公司根据业务现状及未来规划,结合公司盈利状况、债务状况、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公司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溧阳华菱钢丝绳项目建设以及新项目投资需求,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

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的前提下,从有利于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的发展成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是考虑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1-018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精工”或“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35号文核准,华菱精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万股,发行价10.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040.1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1,251.32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1月18日出具了XYZH/2018BJA80010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包括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该等项目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2018年8月16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2019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2019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为: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情况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中,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配套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73.10万元(其中包含理财收益833.00万元和利息收益112.19万元),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注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银行账号2005049245000129 已于2020年7月23日撤销。

(三)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2:其他转出金额合计金额23.48万元,其中0.04万元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于2020年已销户,结余利息转入基本户;23.44万元为2020年12月划转有误使用募集资金账户转出,公司已于2021年2月以自有资金更正转回。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8年1月31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332.1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明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月31日出具了XYZH/2018BJA80023号《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截

至 2018年1月31日,公司从募集资金帐户转出金额为 5,332.10万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12),拟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2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告编号2020-010)。

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58),拟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8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告编号2020-052)。

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66),拟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2,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10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告编号2020-062)。

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13),拟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含6,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0年8月提前归还部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额为500.00万元;于2020年11月提前归还部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额为100.00万元;于2020年12月提前归还部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额为250.00万元。2021年2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告编号:2021-010)。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56),拟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含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65),拟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 万元(含2,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15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由12,016.22万元变更为9,016.22万元,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由8,982.07万元变更为7,982.07万元,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资重庆澳菱工贸有限公司4,000.00万元。该事项经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6,000万元用于新项目“电梯高比重对重块项目” 建设。该事项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7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除此变更外,其他事项均无任何变更。

2019年11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 “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目”募集资金调减4500万元用于新项目“智慧立体停车库拓展项目”,将原募投项目 “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目” “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实施进度调整至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10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 “智慧立体停车库拓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10月。

2020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目”、“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拟终止实施,并变更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440.54万元(包括理财产品余额、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资至新项目“新型电梯配件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溧阳安华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该议案于2021年1月20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华菱精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菱精工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华菱精工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2:该项目将于2021年1月20日终止。详见附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注3:该项目将于2021年1月20日终止。详见附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1-019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2021年4月13日,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华菱精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宇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陈刚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志英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年度审计费用9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 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并对其2020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认为信永中和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对信永中和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1-020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79,500万元的综合授信。

● 互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授信最高额度内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3,500万元(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16,800万元)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基本情况

鉴于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华机电”)、重庆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菱”)、广州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华菱”)、控股子公司溧阳市华菱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华菱”)、天津市华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菱”)、 宣城市华伟风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伟风电”)、江苏三斯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斯风电”)2021年合计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79,5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在上述授信最高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3,500万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前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在前述授信最高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前述授信业务全部结项为止、担保范围包括实际发生的授信额度本金及相关利息。具体以公司办理的实际业务及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与银行签署业务相关的协议文件,办理具体的业务手续。独立董事在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授信额度与担保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办理授信业务的银行、拟申请的最高授信额度及对应的担保额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华机电

2、三斯风电

3、重庆华菱

4、广州华菱

5、华伟风电

6、天津华菱

7、溧阳华菱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核定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及担保预计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被担保方的融资效率,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的利益,有利于推动公司整体持续稳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被担保方安华机电、广州华菱、重庆华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均正常,未存在逾期贷款情况。广州华菱虽资产负债率超过70%,均是内部借款,其生产经营均正常,业务持续增加,销售收入逐年增长,整体风险可控;被担保方溧阳华菱、天津华菱、宣城华伟、三斯风电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整体风险可控,具有债务偿付能力。江苏三斯股东薛飞为三斯风电贷款提供同比例担保,考虑到其他小股东资产规模小及简化银行贷款程序要求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溧阳华菱、天津华菱、宣城华伟小股东同意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在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将全面加强对以上公司的生产经营指导、管理,努力提高其盈利能力,加强财务管理,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本次担保总体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下转1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