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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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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92,095,10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围绕“节能、减排、智能、安全”四条产品发展主线,专注于油、水、气、冷媒间的热交换器、汽车空调等热管理产品以及后处理排气系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按功能划分包括热管理及尾气处理2个产品系列,其中热管理可进一步分为热交换器和车用空调系列;公司产品按应用领域划分主要包括商用车、乘用车、工程机械等领域。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中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热交换器行业标准的牵头制订单位,建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和浙江省双创示基地。公司近年来不断进行国际化战略布局,在浙江、上海、湖北、山东等地以及北美、欧洲等地均建有生产基地和研发分中心。

2、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产品按应用领域划分主要包括商用车、工程机械、乘用车、新能源等领域,产品在各个车辆中的位置如下图所示:

(1)传统乘用车产品系列

(2)新能源汽车产品系列

(3)商用车产品系列

(4)工程机械产品系列

(5)发动机后处理产品系列

(6)新兴领域:工业用\民用产品系列

(二)主要客户

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主要客户有沃尔沃、保时捷、蔚来、小鹏、威马、通用、福特、宁德时代、吉利、广汽、比亚迪、宇通、江铃等;

燃料电池领域的主要客户有亿华通、上汽大通等;

乘用车领域的主要客户有福特、通用、宝马、雷诺、曼胡默尔、捷豹路虎、广汽三菱、东风日产、丰田、吉利、广汽、长城、长安、比亚迪、上汽等;

超级跑车领域的主要客户有法拉利、奥迪、奔驰、兰博基尼、宾利、宝马、迈凯伦、福特等;

商用车领域的主要客户有戴姆勒、康明斯、纳威司达、斯堪尼亚、一汽解放、东风汽车、中国重汽、北汽福田、玉柴、锡柴、潍柴等;

工程机械领域的主要客户有卡特彼勒、约翰迪尔、住友、徐工、龙工、三一重工、久保田等。

民用空调领域的主要客户有格力、美的、海尔、海信、三星、LG、天舒等。

(三)经营模式

公司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1、研发模式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直高度重视技术发展的储备和产出工作,持续加强技术创新和新品开发投入,引进高素质人才,完善研发体系和制度,创造良好的创新氛围,激发公司创新动力,进一步增强了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二次创业阶段,公司实施技术引领战略,制定产品与技术战略规划及实施路径,注重产品、技术研发和工艺改进,构建全球化的研发架构、体系及流程,建立完善研究系统、开发系统及试验验证系统,加强研发基础能力与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研发能力。目前公司在上海、欧洲、北美分别设立了研发中心,部分子公司亦积极开展研发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研发成果。

经过十余年的生产和研发的积累,形成了多项在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使公司产品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技术领先、成本低、品质高等优势。

2、生产模式

公司建立了以订单驱动的拉动型生产方式,以销定产,重视快速及时反应,根据客户提出的技术、质量、开发周期、成本等要求,为其配套开发产品,并依据订单数量,安排采购及生产计划,公司从接到客户的订单到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至产品交付的周期一般为15-25天左右。公司利用敏捷、精益、信息化、自动化、智能物联和防错技术,因地制宜地采用世界上先进的制造技术和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成本、缩短交期,使得公司的制造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在产品制造方面,公司以乘用车和新能源热管理、商用车和非道路热管理、尾气后处理三大产品平台为核心,以产品线带动事业部和子公司协同作战,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属地化生产。2020年公司在原有乘用车和新能源热管理事业部、商用车和非道路事业部、尾气后处理事业部等三大事业部的基础上,增设了新兴事业部,主要研发制造以空调系统、空调箱为代表的新能源产品。公司在浙江、上海、山东、湖北、江苏、广东、广西、江西等地建有子公司和生产基地。并在美国、瑞典、波兰等建有研发分中心和生产基地。公司按照规模经济、比较成本原则和贴近客户原则,在全球范围内合理规划生产布局,以全球化供应能力满足全球化客户的需求。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为点对点销售。作为各大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的一级配套供应商,直接向整车及发动机厂商销售产品。

公司建立了从技术、生产、服务一体化的快速反应体系,不断增强全球属地化市场拓展及技术与售后服务能力。公司设立客户经理、项目经理、技术经理组成的“金三角”自营体团队,点线面结合的立体销售网络与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端对端服务。公司实施三个同步(同步开发、同步发展、同步规划)、三个合作(资产合作、属地合作、战略合作),不断提高战略、重点客户市场份额,围绕国内外战略客户,制订了单独的客户战略规划。

(四)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主要生产热交换器、汽车空调等热管理产品以及尾气处理产品,所处行业属于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公司的经营发展主要受下游汽车行业的发展影响。2020年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汽车产销量环比和同比均大幅下降。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复苏态势持续向好,制造业供需两端持续回暖,消费市场继续改善,重大基建项目加快开工,各地促进汽车消费政策的持续带动,汽车产销呈回暖势头,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

在汽车产业链中,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汽车热管理行业的龙头企业,拥有国内顶尖的热交换器批量化生产能力和国内顶尖的系统化的汽车热交换器技术储备,是最大的商用及工程机械热管理供应商之一,已在传统商用车、乘用车、工程机械热管理领域建立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在尾气处理行业也已发展多年,具备一定的竞争力,现正逐步开拓新能源乘用车热管理领域。

公司将继续坚持“加快推进国际化发展、实现技术引领、提升综合竞争力”三大战略方向,致力于在汽车热交换领域提供换热解决方案,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提供高效换热及排气系统解决方案的世界级优秀企业。

(五)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趋势及业绩驱动因素

1、零部件国产化趋势有利于本土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的发展

从供给端分析,随着我国汽车行业不断发展和产业技术水平持续升级,已有部分本土制造企业拥有精密汽车零部件的制造工艺,并具备量产能力。国产替代从汽车的内外饰等外观件逐步过渡到车机系统、空调系统等功能件与底盘控制等安全件。部分国际厂商基于产业转型、竞争优势缩小等原因,或将采取主动退出的战略。

从需求端分析,车企在降本增效的压力之下具有零部件国产化的动力,相比于国际零部件巨头,具有成本低、近距离配套和快速响应的同步开发能力等优势的国内零部件厂商将有望受益于零部件国产化进程而获取更多市场份额。同时对于车企而言,与本土零部件厂商合作亦可规避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带来的突发风险。

2、新能源汽车未来发展潜力巨大,新能源热管理系统单车价值较高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文件提出必须抢抓战略机遇,巩固良好势头,充分发挥基础设施、信息通信等领域优势,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新能源汽车仍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

新能源汽车相较于传统汽车的一大变化为动力源,这也导致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的功能更为复杂。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的单车价值量相比于传统汽车热管理系统提升显著,是传统乘用车2-3倍左右。

3、商用车市场受国三淘汰、基建投资、治理超载等因素推动将保持高景气度

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重点区域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各地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2020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100万辆以上。由于存量国三重卡车龄偏大,叠加国三淘汰的因素,短期内将出现国三车辆集中报废置换。

其次,我国通过各项宏观政策的实施,适度加大了逆周期调节力度,江苏、北京等多省市出台了规模庞大的投资计划,其中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仍为其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各地基建工程的陆续启动,工程重卡需求量会进一步提升。

此外,在商用车市场,超载现象较为普遍。2018年9月18日,交通部发文《关于严格执行全国超载超限认定标准的通知》,加强高速公路治超执法管理,发现违法超载超限车辆,坚决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自2019年10月发生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后,各地更是进一步严查超载。2019年5月21日,轻卡行业爆发“大吨小标”事件,其后全国各地车管所加强上牌称重管理,严禁超重车辆上牌,从生产源头加强超重车辆管理。2020年4月21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严格的治超执法,使单车运力显著下降,在总运输量稳步有升的情况下,显著提升了市场对商用车的需求。

4、国家排放标准持续升级迭代,催生汽车尾气处理新需求

2016年、2018年《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陆续发布,明确了国六标准的排放要求和具体的实施时间。随着排放政策的逐步实施,将大幅增加尾气处理产品的需求。

5、汽车供应链区域属地化发展

由于疫情、贸易摩擦等因素的影响,发达国家在国家战略层面重新思考全球产业价值链模式,通过一定的非市场措施,干预和收缩全球产业价值链,适当降低对外部单一供应链的依赖程度。同时整车厂为了规避供给端的风险,实现安全生产亦倾向于就近供应。

因此汽车行业现存的分工协作式的产业价值链格局将因此受到一定程度的挑战,区域内的属地化垂直供应链格局、三方或多方战略合作的模式将得到快速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汽车行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全行业不畏艰难,扎实推进复工复产,加快转变营销方式,积极促进汽车消费,汽车市场逐步复苏,自4月份以来保持持续增长,全年产销稳中略降,基本消除了疫情的影响,总体表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内生动力。全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和1.9%,降幅比上年分别收窄5.5和6.3个百分点。

在此环境下,公司上下快速响应,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坚定“加快推进国际化发展、突出技术引领、打造综合竞争能力”三大战略方向,解放思想创新商业模式,不断提升研发能力、提高质量管控能力和经营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营业收入632,418.6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55%;实现利润总额41,883.1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158.3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3%。

在技术研发方面,全年研发项目立项58项,新专利申请198项,研发投入2.69亿元,同比增长22.26%。公司不断提高公司技术和研发的能力,提升产品的试验能力,提高产品的性能可靠性;集中资源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推动重大技术研发项目,聚焦8+N战略客户和重要客户市场需求,重点突破公司战略客户和重大项目。

在客户和市场拓展方面,聚焦战略大客户、大项目,按优先级引导资源分配,实施“一客一策”战术;建立从“无”到“有”的数据积累作为数据库,改善库存、资金、价格管控流程,降低销售成本。报告期内,公司陆续获得了北美新能源标杆车企冷却模块、沃尔沃新能源汽车电池冷却板与冷却模块、吉利戴姆勒SMART平台热泵空调项目、保时捷新能源汽车电池冷却板、吉利汽车PEA电池冷却器及DHT冷却模块、丰田汽车油冷器、法士特机油冷却器、潍柴机滤模块总成、潍柴后处理集成式总成、曼胡默尔(宝马)水空中冷器等210个新项目。根据客户需求与预测,上述项目达产后为公司新增年销售收入近39.5亿元,其中新能源汽车业务占比约27%,乘用车业务(包括新能源与燃油车)合计占比约46.7%,公司未来乘用车业务(包括新能源与燃油车)占比将持续提升,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增强业绩增长的韧性与稳定性,为实现二次创业目标夯实基础。

在产品竞争力提升方面,逐步建立起管理科学、流程清晰、执行力强的运行系统,不断提高产品的材料工艺技术,推动重点工艺突破和改进,实现了全球首次在水空中冷器产品上的局部无钎剂钎焊。公司注重仿真分析能力的提升,减少仿真时间,提高仿真分析结果的准确性,为公司争取了重要战略客户的重大项目。

在人才培养与激励方面,以战略达成为培训牵引,以客户的要求作为落地指南,打造战略业务+在职能力提升的人才培养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策划举办了项目工程师能力提升班、营销工程师能力提升班、专家大讲堂等7大专项培训班,共计培训课时339小时。在激励上,遵循业绩+能力导向,充分体现个人业务和贡献大小,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5月股权收购振华表面51.058%,从2020年5月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公司于2020年8月设立控股子公司徐州银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应出资27,5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55%,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出资,从2020年12月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全资子公司热动力于2020年2月注销,从2020年2月开始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本期子公司YINCHANG INC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了LHP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美国银轮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子公司YINCHANG INC享有和承担。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6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以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小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的100%。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信光、彭颖红、刘海生、俞小莉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述职报告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的100%。

《2020年年度报告》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的10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的100%。

《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其中关于董事新酬方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票数的100%;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数占非关联董事票数的100%。关联董事徐铮铮、柴中华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的1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的100%。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 . cninfo.com.cn上。

九、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的100%。

《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的100%。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83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开具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金融租赁等相关业务。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将根据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相关制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的1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数占非关联董事票数的100%。关联董事徐小敏、徐铮铮、周浩楠、庞正忠已回避表决。

《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的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的10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的100%。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年5月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公司A幢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7.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无特别决议事项。其中,议案7、议案10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彭颖红、刘海生、俞小莉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4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回执(附件3);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回执(附件3);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回执(附件3)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回执(附件3);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需在2021年4月28日下午17:00前传真或发送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址: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陈敏、徐丽芬

联系电话:0576-83938250

联系传真:0576-83938806

联系邮箱:002126@yinlun.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126

2、投票简称:银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单位)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日。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附件 3:

回 执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持有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拟参加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单位名称:

股东帐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 2021年4月28日17:00前将回执通过传真或邮件发送至公司。本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21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文彬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 2020 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公司2020年母公司净利润272367654.2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7236765.4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36,252,687.26元,减上年度已分配股利62,792,325.20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18,591,250.87元。

2.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2020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如下:以本预案公布前的最新总股本792,095,1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63,367,608.32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战略规划,考虑到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对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者合理回报等因素后,作出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认为上述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可行。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21年公司拟为赤壁银轮工业换热器有限公司等10家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85,940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70%、8.72%;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全资子公司(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2,000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63%、4.26%。合计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127,940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33%、12.9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但因银轮新能源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高于70%,对该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赤壁银轮工业换热器有限公司、湖北美标汽车制冷系统有限公司、湖北银轮机械有限公司、江苏朗信电气有限公司、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天台振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浙江银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Yinlun ADM India Pvt. Ltd.、Yinlun TDI, LLC为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上述11家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赤壁银轮工业换热器有限公司(简称“赤壁银轮”)

1. 公司名称:赤壁银轮工业换热器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8日

3. 注册地址:湖北省赤壁市河北大道419号

4. 法定代表人:陈能卯

5. 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6.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船用配件、摩托车配件、机械配件、机械加工、电子产品、基础工程设备、化工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商用车、金属材料销售;机械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厂房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 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8. 信用等级:未评定

(二)湖北美标汽车制冷系统有限公司(简称“湖北美标”)

1.公司名称:湖北美标汽车制冷系统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3年1月21日

3. 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76号

4. 法定代表人:陈能卯

5. 注册资本:7500万人民币

6. 经营范围:汽车空调系统及零部件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及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自有厂房租赁。

7. 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8. 信用等级:2C(招商银行)

(三)湖北银轮机械有限公司(简称“湖北银轮”)

1. 公司名称:湖北银轮机械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4年8月24日

3. 注册地址:湖北宜城市楚都科技工业园区

4. 法定代表人:陈能卯

5.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6.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家禁止或限定投资的除外),汽车零部件、船用配件、摩托车配件、机械配件、电子产品、基础工程设备、化工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商用车、金属材料销售;机械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厂房租赁。

7. 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8. 信用等级:BBB(中国银行)

(四)江苏朗信电气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朗信”)

1. 公司名称:江苏朗信电气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12日

3. 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福新路2号

4. 法定代表人:邱式威

5. 注册资本:3916.67万人民币

6. 经营范围:汽车电机、电器及相关配件、五金、家用电器研发、制造、加工、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7. 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8. 信用等级:新AA(中信银行)

(五)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银轮”)

1. 公司名称: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9日

3.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青伟路111号

4. 法定代表人:徐铮铮

5. 注册资本:81000万人民币

6. 经营范围:热交换系统、汽车配件、船舶设备、摩托车配件、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的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汽车销售,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机械设备领域内的技术服务,物业管理,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8.信用等级:A级(民生银行)

(六)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简称“银轮新能源”)

1. 公司名称: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 2010年7月30日

3.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

4. 法定代表人:徐铮铮

5. 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

6.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销售轿车用散热器、中冷器、轿车前端散热模块。

7. 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8. 信用等级: AA(工商银行)

(七)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简称“天台银申”)

1.公司名称: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2年7月13日

3. 注册地址:天台县始丰街道官塘村

4. 法定代表人:周益民

5.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6. 经营范围:铝压铸件、汽车配件制造、销售,机械零部件加工、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7. 2019年度及2020年1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8. 信用等级:SA+(工商银行)

(八)天台振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简称“振华表面”)

1. 公司名称:天台振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6日

3.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福溪街道新岭村

4. 法定代表人:姚兆树

5.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6. 经营范围: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企业管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密封件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8. 信用等级: A级(农商银行)

(九)浙江银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简称“银轮智能”)

1. 公司名称:浙江银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4年4月8日

3. 注册地址:天台县始丰街道官塘村

4. 法定代表人:陈立峰

5.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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