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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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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44 公司简称:丹化科技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十六、7]描述了丹化科技公司子公司参与投资的内蒙古伊霖化工有限公司及内蒙古伊霖巨鹏新能源有限公司于项目终止后发生的资金收付情况。

公司联营企业内蒙古伊霖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2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项目已经终止。项目终止后,内蒙古伊霖化工有限公司新增预付款项8,915.20万元。公司联营企业内蒙古伊霖巨鹏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10万吨/年燃料乙醇项目已经终止。内蒙古伊霖巨鹏新能源有限公司累计收回前期预付款项2,477.80万元,并于2021年4月13日向北京巨鹏投资公司汇款1,400.00万元。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为专注于煤制乙二醇产业的新型化工企业,目前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的大型化工装置生产乙二醇并联产草酸,设计产能为年产乙二醇22万吨、草酸8万吨,其中乙二醇是公司主营产品,属于单一产品大规模生产。

(二)经营模式

1、生产方面:公司秉承安全、环保、优化的生产理念,依托以褐煤为原材料的气化技术生产乙二醇并联产草酸,产品结构单一。公司采用“以产定销”的生产模式,基本无库存。报告期内,公司的产销量情况与上年基本持平,产能利用率75.58%。

2、采购方面:公司通过把握化工原料市场行情,结合各种原料的供应风险分析结果,采取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协议的采购模式,稳定原材料采购价格。通过建立储备供应商机制,确保出现紧急问题的情况下能实现原料供应的稳定,做好原料的供应保障工作。报告期内,各类物资的采购工作能够满足公司生产所需,褐煤、甲醇等原辅材料供应到位,采购的应急渠道、应急措施基本完善。

3、营销方面:公司的产品乙二醇和草酸全部自行销售,主要采取向下游聚酯厂家或化工贸易公司供货的形式。公司控股孙公司生产的催化剂对外只向原合营企业永金化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供应。目前公司销售网络覆盖面广,客户稳定。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状况良好,基本实现产销 。

(三)行业情况

2020年度国际油价基本在40美元/桶附近震荡,国内乙二醇价格基本4000元/吨以下徘徊,煤制乙二醇行业的生存与发展面临一系列挑战。

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国内外需求走弱,乙二醇价格重心高位回落;三季度虽然国内需求回升,但受海外疫情和原油下跌拖累,乙二醇价格仍在低位震荡;四季度随着原油价格反弹、疫情平稳,乙二醇价格在年底前有所回升。

2020年度乙二醇新增投产663万吨/年,其中国内市场新增产能在505万吨/年,国外新增产能158万吨/年。国内几套石脑油一体化装置投产,如恒力大连180万吨/年以及浙江石化75万吨/年等,乙二醇产能增加明显。煤化工方面,新增产能共计150万吨/年,兖矿、沃能、永城二期、天业十户滩项目已于2020年计入产能体系。(摘自华瑞信息)

2020年国内乙二醇装置平均负荷为64.5%,其中煤制乙二醇装置平均负荷为52.18%。年内来看,二季度乙二醇开工负荷下行明显,主要是一方面煤制乙二醇装置执行春检,另一方面,乙二醇绝对价格下行过程中,传统装置进行相关产品切换明显,煤制装置延长检修时间。

2020年,国内乙二醇产量累计达905.5万吨,同比增加125.4万吨,增幅为16.1%;其中煤制乙二醇产量累计为285万吨,相比去年同期下降23.8万吨,降幅为7.7%。

2019-2020年国内乙二醇及煤制乙二醇平均负荷对比

2020年度国内乙二醇产量约906万吨,进口总量约1055万吨,进口依存度约54%,根据下表乙二醇对进口依存度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2016-2020年乙二醇供需

此外,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了《2019年度重点化工产品产能预警报告》,对包括乙二醇在内的多数产能增长发出了预警。同时,国家发改委亦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其中限制20万吨/年以下乙二醇装置的建设,并取消对20万吨/年及以上合成气制乙二醇生产装置的鼓励政策。

草酸行业目前为成熟稳定发展的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竞争,已形成了以国内几家企业为核心的高度集中的市场格局。上半年以来,草酸价格未有太大波幅,但下半年随着华鲁恒升的产能增加,市场竞争加剧,价格一直在低位运行。未来受国家安全、环保政策收紧等大环境影响,草酸市场预计增长不再明显,由于低价位运行,市场生产总量也将降低,预计将产销平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销情况平稳,共销售乙二醇14.76万吨、草酸8.66万吨,产销量与上年基本持平,但乙二醇产品市场价格大跌,给公司的经营状况造成较大的困难。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75亿元,比上年降低12.54%,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亏损3.67亿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B股 编号:临 2021-011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3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3人,实际参加表决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6,717.47万元,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50,825.72万元。2020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2,872.60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一致同意。

上述第1-4项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B股 编号:临2021-012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常关联交易无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无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此项关联交易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王斌、李国方、成国俊、丁伟东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了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张新志、郑万青、谢树志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我们事前审阅了管理层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上述交易额度可以相互调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丹化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其法定代表人为王斌,注册资本27,907.63万元,注册地为江苏省丹阳市北环路12号,经营范围:主营氮肥、碳化物、烃类及其卤化物、衍生物、聚烯烃树脂、离子交换树脂、化工设备中密度纤维板制造;兼营本企业自产化工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等。

交易对方均为丹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2、履约能力分析

交易对方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这些资源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因此,上述关联方具备必要的履约能力,失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21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中,购买商品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持续性业务,接受劳务主要是丹化集团子公司提供安装工程服务。

对购买类可比项目将不高于同类地区市场价,不可比项目将实行公允价,并在签订协议后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的进行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交易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不利影响,对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B股 编号:临2021-010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3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6,717.47万元,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50,825.72万元。2020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2,872.60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并支付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确定审计费用。公司向审计单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不包括实际支付的差旅费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聘任2021年度内控报告审计单位并支付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计单位。公司向审计单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0年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借款授信额度,额度有效期为本决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2021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202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定价原则为:对购买类可比项目将不高于同类地区市场价,不可比项目将实行公允价,并在签订协议后执行;对销售类将执行与其他经销商相同的销售政策。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斌、李国方、成国俊、丁伟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十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3亿元,单笔到期后可滚动购买,具体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择机实施。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第一、二、三、八、九、十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秘办择期发布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B股 编号:临2021-013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本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3号楼2048-62,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江苏分所(以下简称“江苏分所”)前身为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3年12月;2009年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原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2013年随着事务所合伙制转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江苏分所负责人乔久华,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6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3025692941。

2、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兴华共有合伙人145人、注册会计师92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23人;江苏分所共有合伙人26人、注册会计师18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48人。

3、业务规模

中兴华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48,340.7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2,444.5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1,258.80万元。中兴华共承担68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其中江苏分所为15家),审计收费总额7,651.80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业等,其中批发和零售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310.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1)因涉及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高玉良、高源等9人对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兴华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理据不足,应予驳回;2019年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兴华不承担任何责任。(2)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中兴华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8)苏10民初125号】;2019年12月25日收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19)苏1003民初9692号,传唤2020年2月20日开庭,因疫情原因,电话通知开庭取消,截止目前案件尚未审理。

5、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1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爱民先生,199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2015年为丹化科技(600844.SH)签署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孟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7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7年;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并在中兴华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为丹化科技(600844.SH)、华丽家族(600503.SH)、赛福天(603028.SH)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香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16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4年;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来为莱绅通灵(603900.SZ)、美尚生态(300495.SZ)等2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为云海金属(002182.SZ)、天银机电(300342.SZ)、吉鑫风能(601218.SH)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提供复核,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爱民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孟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香女士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预计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基于对中兴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我们认为中兴华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九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