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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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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2021-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2版)

备注:厦门帝恩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新三板挂牌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其公开披露的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为2020年度半年度数据。

2、广东网堤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3、广东网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4、深圳市智象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5、福州睿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6、青松智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关系概述

2018年6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厦门星思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星思惠”,原名称为屏南唯创众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平唯创众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唯创众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唯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唯联”,原名称为屏南唯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靖唯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阳唯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宏商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东莞市宏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新增相关股份已发行上市。上述交易完成后,王宇杰先生通过厦门星思惠、厦门唯联、东莞市宏商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唯一互联网信息安全产业发展基金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同时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王宇杰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王宇杰先生实际控制的厦门帝恩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网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深圳市智象科技有限公司、福州睿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王宇杰先生担任董事的青松智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广东网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股的广东网堤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为公司关联法人,仍然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自愿、有偿的市场定价原则,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成本等因素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唯一网络或其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与关联方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对公司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了支持,唯一网络或其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有利于资源整合,促进专业化管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效率最大化,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且金额较小,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交易双方合作情况良好,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拟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经审慎研究、规划,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商业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来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人民币3亿元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发行主体、类型、额度、期限、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如有)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及子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及《公司章程》《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及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及子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7-2020年度

承诺业绩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7-2020年度承诺业绩完成情况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4月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一网络”)的100%股权过户手续,唯一网络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唯一网络的业绩承诺期已满,相关业绩承诺已完成,具体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厦门星思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星思惠”,原名称为屏南唯创众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平唯创众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唯创众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唯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唯联”,原名称为屏南唯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靖唯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阳唯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宏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俊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冯鸣、东莞市东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余众汇精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汇精诚”)合计持有的唯一网络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直接持有唯一网络100%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www.cninfo.com.cn)《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协议,对本次交易业绩承诺约定如下:

业绩承诺方厦门星思惠、厦门唯联、众汇精诚承诺唯一网络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实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500万元、6,850万元、8,500万元、9,700万元,四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30,550万元。承诺净利润指的是业绩承诺方承诺的唯一网络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在唯一网络2020年度《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且补偿义务人厦门星思惠、厦门唯联、众汇精诚、王宇杰按约定履行了补偿义务后(如需)30个工作日内,若唯一网络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四年实际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金额超过30,550万元,则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四年累计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累计净利润超出30,550万元部分的60%(即:奖励金额=(承诺期内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累计金额-30,550万元)×60%)作为超额业绩奖励向当时仍在唯一网络任职的核心管理团队支付,获得超额奖励的对象及超额奖励的具体分配办法由王宇杰提出,并经过公司同意。获得超额奖励的对象收取相关奖励的纳税义务由其自行承担,且唯一网络有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按照上述约定计算的超额业绩奖励超过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的20%的,则超出部分不再进行奖励。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唯一网络2020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8062号)和《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1]005256号),唯一网络2020年度实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40.50万元,唯一网络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已经实现。

唯一网络2017-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778.27万元、6,925.24万元、9,040.31万元、10,440.50万元,合计32,184.32万元,超出承诺数的金额为1,634.32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5.35%。综上,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超额完成。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并经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召开的二〇二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3号),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已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本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由此导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40%–60%。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第二期非公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4月向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1,264,66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6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9,999,860.8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3,711,262.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56,288,598.27元。上述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450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第二期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包含部分项目完工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4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债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30,000,000.00元后,上述资金已由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债券登记费、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3,25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6,750,000.00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9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包含部分项目完工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为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证券及衍生品投资、委托贷款(包括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部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审批。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向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

2、产品代码:SXEDXBBX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理财金额:50,000万元人民币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10%

6、产品起息日:2021年4月14日

7、产品到期日:2021年5月19日

8、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购买的“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属于保本浮动收益类,该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三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信托计划、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等。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型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投资周期较短,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风险等级低,安全性高、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2、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理财产品台账,与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为上市金融机构,本次委托理财不存在为该次交易专设情况,也不存在本次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履约情况。

(二)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金额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9.18%。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对第二期非公开发行和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第二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单笔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36)。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额为12.00亿元。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1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912 证券简称:凯龙高科 公告编号:2021-020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4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91 证券简称:惠云钛业 公告编号:2021-012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14日,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4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1一032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金三塔”加强营销推广,销售渠道进一步优化,盈利能力持续提升;金蚕网茧丝绸供应链服务业务不断创新和延伸,业务规模及经营效益大幅度增长;出口业务延续恢复增长势态,盈利能力进一步改善;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超过60%;但因公司财务投资项目蓝特光学在上年IPO上市后,在报告期内股价大幅下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约6,100万元,大幅影响减少了净利润,该事项为非经常性损益,是一季度报表亏损的主要原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有关2021年第一季度的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1一033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征收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与嘉兴市新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贤投资”)签订《嘉兴南湖渔里社区(渔里文化街)建设项目房屋货币收购拆迁协议书》,新贤投资向公司征收位于嘉兴市余新镇北街的土地及房产,本次征收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4,425.4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合计4,944.05平方米,补偿金额为998.9391万元。详见2021年1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房屋货币收购拆迁协议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0)。

2021年4月14日,公司收到新贤投资通过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的征收补偿款人民币998.9391万元。本次征收的补偿款一次性全部到账。预计该事项将增加公司本年度后期的利润总额 983.05万元,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和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河南隆源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楚金甫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风险提示:

1、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河南隆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源投资”)、实际控制人楚金甫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并向控股股东森源集团核实,获悉森源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上述轮候冻结包括孳息(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截至目前森源集团尚未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上述股份的法律文书。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森源集团被执行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已超过其实际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森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森源集团最近一年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存在债务逾期情形,上述债权人已起诉并冻结相关股份。最近一年森源集团无发债等事项,不涉及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2、森源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造成重大影响。

4、为化解股票质押风险,森源集团正在积极进行旗下光伏电站资产出售,盘活集团存量资产。

公司将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积极协助相关股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5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数据是以公司合并报表填例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报告期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说明。

(1)经营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1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营业利润为-3.6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0,888%;利润总额为-3.6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9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18%。

(2)财务状况

总资产8.0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5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8%。

2.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公司营业总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中印紧张关系及境内数字电视业务持续低迷影响,导致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下滑,另受汇率波动影响形成的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财务费用增加774%。

经济下行、海外疫情严重,致使应收帐款回收风险加大,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增加1.37亿;产量销售下降致存货呆滞及其他资产减值,增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额7,132万。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000万元至-36,000万元。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在前次业绩预告的区间内,不存在较大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兴民智通;证券代码:002355)于2021年4月13日、4月1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部分媒体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魏翔先生控制的深圳创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疆”)收购LPE S.p.A公司70%股权被意大利政府否决的报道,公司已于2021年4月13日披露了关于该报道的说明公告。

深圳创疆于2020年12月21日与意大利半导体外延设备制造企业LPE S.p.A的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的LPE S.p.A公司70%股权,并支付了股权转让首付款,同时LPE S.p.A公司70%的股权已质押给深圳创疆指定的第三方机构,随后根据意大利相关法律规定启动相应的国家审批程序。深圳创疆于2021年4月9日收到意大利国家经济发展部于2021年3月31日签署的行政令,意大利政府动用“黄金权力”(Golden Power)对该交易行使了否决权。尽管此次直接股权交易被意大利政府否决,但深圳创疆和LPE S.p.A公司股东以及各方中介机构仍在积极探讨该项目的其他合作方式,不排除继续推进的可能性。关于该事项后续进展,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4月13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媒体报道相关情况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经公司财务部初步估算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4,500万元至45,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37,370万元至47,870万元,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情况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较大差异。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没有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024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快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1-025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快报的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22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