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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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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78 公司简称:科力远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19,433,540.5元,母公司上年度余下的未分配利润-280,855,780.09元,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1,422,239.5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集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制造商及混合动力总成系统技术服务商。公司经过多年在节能与新能源领域的专注经营与技术沉淀,形成了以电池材料、电池及电池包、混动系统总成为三大主营业务的产业链布局。

公司主要产品如下表所示:

(二)经营模式

1、常规销售模式

公司在消费类电池及材料市场和轨道交通专用电池市场均采取常规生产销售模式,即向上游供应商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通过自有生产线进行生产加工或组装后,销售给下游客户。

2、配套丰田模式

依托公司与丰田的深度合作关系,基于公司品质管控与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公司子公司常德力元、科霸公司和参股公司科力美均已进入丰田供应链体系,分别以HEV专用泡沫镍、HEV专用极片、HEV专用动力电池为丰田HEV电池产业链在国内做独家配套供应,最终装载到丰田HEV投放到终端市场。具体配售流程如下图所示:

3、平台服务模式

(1)技术服务:基于CHS平台通过自有专利技术和试验设备,向汽车动力总成企业或整车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许可和检测试验等技术服务。

(2)系统销售:公司CHS技术平台通过联合整车汽车共同开发混合动力汽车,最终将混动总成系统(含电池、电机、电控、混合动力变速器、整车控制器等)销售给整车厂。

(三)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涉及电池行业和整车行业。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对世界经济生活和国家关系格局产生剧烈冲击,国内汽车行业、动力电池及消费类电池行业同样受到较大影响。得益于国家对疫情的有效控制,国内经济快速复苏,电池行业逐渐恢复、但竞争依旧激烈,汽车行业迎来多项政策利好、销量跌幅减少、混动汽车逆势上扬。科力远在动力电池领域保持销量高速增长,在消费类电池领域通过进一步加深与多家头部客户的合作带动销量持续增长,在混动系统领域随着市场对混动车型越来越收到青睐,也将迎来发展机遇。

(1)电池行业情况

电池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工业、交通、通信、金融、国防军工、航海航天、新能源储能和人民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发展与利益密切相关,在经济和国防建设事业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据SEN Research统计,2020年全球动力电池量达137GWh,同比增长17%;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0年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为63.6GWh,同比增长2.3%。锂离子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不断增长,推动动力电池市场规模增长,但增速逐渐趋缓。镍氢动力电池是丰田系HEV专用车载电池,截至目前,丰田HEV全球销量已突破1700万辆,持续带动镍氢动力电池的产销规模不断提升。

受新兴5G技术商业应用的推动以及疫情以来线上教育、线上办公以及居家影视娱乐需求增长的驱动,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始终保持稳定增长趋势,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智能家居、共享电单车、智能充电柜等领域需求增长较大,也推动着消费类锂电池市场的需求持续增长,据中商产业研究院预计,我国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将由2020年的37.8GWh提升至2023年的51.5GWh,复合增长率将达到10.86%。公司2020年消费类电池销售收入达8亿元,其中锂电收入超6亿,同比增长超50%。

(2)整车行业情况

根据中汽协《2020年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2020年中国汽车销量自4月份以来持续保持增长,全年销量完成2531.1万辆,同比增速收窄至2%以内,销量蝉联全球第一。其中,商用车销量呈现大幅增长,乘用车销量呈现下降、降幅收窄至6%。2020年,新能源汽车销量为136.7万辆,同比增长10.9%,增速较上年实现由负转正。其中,纯电动汽车(EV)销量111.5万辆,同比增长11.6%;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销量25.1万辆,同比增长8.4%;燃料电池汽车(FCV)销量0.1万辆,同比下降56.8%。

根据乘用车上险数据显示,2020年,国产混合动力汽车(HEV)上险数量为41.1万辆,同比增长37%,仍保持逆势高速增长;其中,丰田国产HEV上险数量为21.04万辆,同比增长29%,占国产HEV上险总数的51.19%。(如下图)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14,902.5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0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56,082.1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04%;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收入254,577.6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2.41%;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546.94万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二十四)。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时,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对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更多披露,例如重要合同或业务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和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包括履约义务通常的履行时间、重要的支付条款、公司承诺转让的商品的性质(包括说明公司是否作为代理人)、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质量保证的类型及相关义务等。

本公司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销售商品取得的收入,且超过99%的收入来源于与客户签订的核定价格的商品销售合同,收入仍于向客户交付时点确认。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除财务报表列报以外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1一018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 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志锋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二、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三、2020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五、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六、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七、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八、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旨在解决子公司正常运营所需的银行融资业务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本次担保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九、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十、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以上第一项至第八项、第十项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1-020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

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18亿安时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园项目、CHS混合动力总成系统研发项目

● 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96亿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0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8,616,35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54元,共计募集资金7.50亿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0.17亿元(含税)的募集资金为7.33亿元,减除当时尚未支付的中介费用0.02亿元(不含税),加计当时应收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盛高华”)进项增值税票0.01亿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32亿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32号)。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2.46亿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此外,根据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经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具体安排做出调整。2017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使用调整方案为,因本次募集资金实际金额少于本次募投项目计划投入金额,相应调减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18亿安时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投入金额至4.62亿元;调减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园项目投入金额至0.70亿元,不涉及募投项目变更。2018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使用调整方案为,调减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18亿安时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投入金额1.50亿元,调增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园项目投入金额1.50亿元。上述调整方案涉及调减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科霸”)注册资本、重新开设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力元”)因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已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等原因,实际操作难度较大,上述调整方案未能实施。公司现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亿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与剩余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18亿安时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已使用募集资金2.00亿元,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园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0.70亿元,CHS混合动力总成系统研发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66亿元,合计已经使用募投资金4.36亿元。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03亿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56亿元(包含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专户余额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96亿元(不包含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之间的差额系公司2021年1月15日使用2.5亿元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已提前归还用于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0.06亿元所致。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亿元

注: 因子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18年3月27日注销该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因子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18年3月27日注销该账户。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连同高盛高华,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公司连同高盛高华,分别与子公司科霸、常德力元、CHS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募集资金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1月21日,公司已归还补充流动资金1.80亿元。

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计,同意公司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募集资金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1月13日,公司已全部归还补充流动资金2.50亿元。

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月13日,公司已全部归还补充流动资金2.50亿元。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目前,公司已提前归还用于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0.06亿元,仍在使用2.44亿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一)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18亿安时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

1、项目进展

截至2021年3月31日,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18亿安时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累计投入金额2.00亿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的43.3%。

①正负极板(动力电池前段):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已完成正负极板第3条生产线的建设,产能由12万台套增加至36万台套,产能建设与丰田现阶段对于正负极板的订单需求基本匹配;

②动力电池:已完成0.576亿安时动力电池产能建设,对应产能960万支/年,由于动力电池需求端未及公司预期,上述动力电池产能预计在未来几年仍能满足市场需求。

2、项目进展未达预期的原因

①国家政策的影响。尽管国家政策方面继续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但国家补贴力度正处于逐步退坡阶段。总体而言,国家政策仍向纯电动、插电式混动汽车倾斜,2017年9月,工信部等部委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通过完善乘用车企业按照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的考核办法,进一步加速汽车产业的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而公司动力电池定位镍氢电池,适用于纯混动汽车,不适用于纯电动或插电式混动汽车,目前市场对纯混合动力汽车的总体需求仍未达到公司预期,相关市场需求延后。

②CHS迁址的影响。CHS公司迁址使得公司自身混合动力系统产品对于镍氢动力电池需求的拉动延后,科霸现有动力电池产能在当前阶段乃至未来几年能够满足相关需求。

③丰田等客户需求的影响。尽管丰田对动力电池前段产品一一正负极板的需求超过此前预期,公司优先投入正负极板(动力电池前段)产能建设,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产能由12万台套增加至36万台套,但丰田对于正负极板产品的需求规划为分期分地域实施,公司需根据丰田的需求节奏分期投入正负极板产能建设,并需要根据丰田的地域业务需求在不同地域建设正负极板产能,而上述异地的正负极板产能建设无法使用募集资金,只能由公司自筹资金实施。例如,为配套丰田在华南地区的业务布局,公司于2019年3月在佛山市设立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实施正负极片项目建设,规划产能12万台套,项目一期投资规模2.5亿元,公司已自筹资金完成项目投入2.1亿元,该项目计划于2021年7月正式投产。

(二)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园项目

截至2021年3月31日,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园项目累计投入金额0.70亿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的100.0%。

(三)CHS混合动力总成系统研发项目

截至2021年3月31日,CHS混合动力总成系统研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66亿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的83.0%,相关项目研发投入已完成,募集资金节余0.34亿元。

四、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其原因

首先,自2016年6月15日公司公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来,新能源汽车市场以及国家政策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锂离子动力电池成为主流产品路线,国家政策有所调整但仍主要向纯电动、插电式混动汽车倾斜,公司主打的适用于纯混动汽车的镍氢动力电池产品市场需求低于市场预期。

其次,尽管丰田对于动力电池前端产品一一正负极板的需求超出公司预期,但丰田对于正负极板的需求规划为分期分地域实施,公司按照丰田需求节奏分期投入导致募投项目进展缓慢,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较低,且异地正负极板产能建设只能使用公司自筹资金。

再次,随着公司自筹资金投入正负极板等项目建设,截至2020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0.4%,付息债务为23.2亿元;2020年度利息费用为1.09亿元;随着项目建成并陆续投产,亦将产生较大的营业资金需求,公司整体对资金需求较大。

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募投项目实际进展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股东利益,公司拟终止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18亿安时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将该项目剩余资金2.62亿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拟将CHS混合动力总成系统研发项目募集资金节余0.34亿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从而公司满足营运资金需求,降低付息债务金额,节约财务费用。

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后,在实施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承诺先将目前用于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2.44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再行实施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前述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存放相关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承诺,前述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将全部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募投项目的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公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每半年披露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披露。

六、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18亿安时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市场趋势与公司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后的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一致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科力远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科力远全体监事与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进行了确认,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综合行业发展趋势、募投项目实际进展与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求所做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高盛高华对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1-021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金额: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

● 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投资和经营持续扩张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公司金融体系合作伙伴,降低公司综合财务费用,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益阳科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金川科力远电池有限公司、佛山金川科力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敞口额度不超过31亿元,低风险授信额度不超过10亿元,授信额度期限为1至3年。在授信期和授信额度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授信等融资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其中公司授信额度由控股股东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或公司所属子公司或控股股东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共同提供担保;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益阳科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金川科力远电池有限公司、佛山金川科力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或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对各金融机构的授、用信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钟发平先生代表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件。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1-017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远”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3日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7人,其中独立董事张陶伟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蒋卫平参加会议并投票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钟发平主持。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下转22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