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7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2020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19,433,540.50元,母公司上年度余下的未分配利润-280,855,780.09元,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1,422,239.59元。公司2020年度归母可供分配利润为55,469,413.57元,上年度余下的归母未分配利润-516,450,581.26元,2020年末公司归母未分配利润为-460,981,167.69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考虑了公司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本次担保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4、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1-019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科力远”)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80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8,616,35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54元,共计募集资金7.50亿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0.17亿元(含税)的募集资金为7.33亿元,已由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当时尚未支付的中介费用0.02亿元(不含税),加计当时应收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项增值税票0.01亿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32亿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32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年度以前年度合计使用募集资金3.86亿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03亿元。

2020年1-12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44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30亿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03亿元,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2020年1月15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用于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6亿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99亿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1月12日分别与工行长沙中山路支行、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连同保荐机构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常德力元”)、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科霸”)、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简称“CHS”)于2017年11月12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建湘南路支行、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用于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6亿元,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已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专项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提前归还用于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0.06亿元,仍在使用2.44亿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7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32亿元分别投入科霸年产5.18亿安时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常德力元年产600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园项目和CHS混合动力总成系统研发项目三个项目,投入金额分别为4.62亿元、0.70亿元和2.00亿元,2017年12月全部以对子公司增资方式投入至该三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根据公司2018年10月22召开的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再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调减科霸年产5.18亿安时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50亿元,调增常德力元年产600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园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50亿元;由于涉及科霸注册资本减资与常德力元募集资金专户重新开设等原因,该议案尚未实施。

本年度以前年度科霸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54亿元,常德力元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0.70亿元,CHS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62亿元,以前年度合计使用募集资金3.86亿元。

2020年1-12月CHS公司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0.04亿元;科霸公司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0.40亿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科霸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94亿元,常德力元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0.70亿元,CHS公司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66亿元。合计已经使用募投资金4.30亿元,募投项目未使用金额为3.02亿元,未使用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的41.3%。

本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0.03亿元,使用募集资金用于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6亿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99亿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2018年3月26日),同意本公司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募集资金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1月21日,本公司已归还补充流动资金1.80亿元。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9年1月23日),同意本公司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募集资金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1月13日,本公司已全部归还补充流动资金2.50亿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0年1月15日),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2.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1年1月13日,公司已全部归还补充流动资金2.50亿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1月15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专项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提前归还用于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0.06亿元,仍在使用2.44亿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高盛高华认为:科力远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亿元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1-022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全资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益阳科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金川科力远电池有限公司

佛山金川科力远科技有限公司

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上述8家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121,920万元。

●本次公司担保预计额度情况:公司拟为上述8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231,92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及益阳科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64,9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金川科力远电池有限公司、佛山金川科力远科技有限公司及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7,020万元。

●本次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情况:在公司为上述8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231,92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范围内,公司所属子公司拟相互提供担保。

●上述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拟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 提供担保的公司为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 被担保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科霸”)、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科霸”)及益阳科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新能源”)。控股子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德力元”)、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益阳科力远”)、兰州金川科力远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金科”)、佛山金川科力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金科”)及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HS公司”)。

3、自本事项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拟为上述8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231,92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其中:

(1)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科霸、佛山科霸及益阳新能源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64,900万元,对不同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

(2)为控股子公司常德力元、益阳科力远、兰州金科、佛山金科及CHS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7,020万元。公司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对不同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

(3)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两类预计担保额度之间不能相互调剂使用;

4、 担保方式:保证、抵押及质押;

5、 反担保安排:公司将视被担保人具体情况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6、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额度及担保人与被担保人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3)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任何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任何担保;

其他担保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7、 在股东大会批准的范围内,实际发生担保事项前,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并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8、 批准期间自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9、 对于超出本次担保预计额度范围的,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348号

法定代表人:张聚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91,182.68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研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电子产品及配件的制造;电子产品及配件的研究;汽车动力电池、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的研发;汽车动力电池材料、汽车动力电池、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的生产;汽车动力电池材料、汽车动力电池、电池、金属材料、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电子产品及配件的销售。

总资产:199,043.19万元

负债:101,177.53万元

净资产:97,865.66万元

资产负债率:50.83%

(以上数据为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2)公司名称: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南村贤德路2号贤德国际公寓1座915号房(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刘彩云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研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电子产品及配件的制造;电子产品及配件的研究;汽车动力电池、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的研发;汽车动力电池材料、汽车动力电池、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的生产;汽车动力电池材料、汽车动力电池、电池、金属材料、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电子产品及配件的销售,(以上制造类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总资产:21,575.52万元

负 债:11,215.49万元

净资产:10,360.03万元

资产负债率: 51.98%

(以上数据为截止到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3)公司名称:益阳科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 所: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鱼形山路以南、园山路以东、蒲塘路以北

法定代表人:张聚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其他未列明制造业;电池及配套电子、通讯类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电子产品、电镀设备、五金配件、建筑材料(不含硅酮胶)、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日用百货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的加工、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总资产:15,003.20万元

负 债:4.17万元

净资产:14,999.02万元

资产负债率: 0.03%

(以上数据为截止到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4)公司名称: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林路8号

法定代表人:肖腾彬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008.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电池制造、加工与销售;金属及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制品、汽车零配件、五金产品、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的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及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

总资产:75,033.26万元

负债:47,147.56万元

净资产:27,885.70万元

资产负债率:62.84%

(以上数据为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5)公司名称: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益阳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文振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池及配套电子、通讯类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电子产品、电镀设备、五金配件、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机电设备、日用百货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总资产:58,769.34万元

负债:44,023.61万元

净资产: 14,745.73万元

资产负债率:74.91%

(以上数据为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6)公司名称:兰州金川科力远电池有限公司

住 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和平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张聚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5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电池及配套电子、通讯类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自行车、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的加工、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限制进出口业务除外);金属及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电子产品、机电设备、五金配件、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资产租赁(设备);废旧电池回收处理及销售;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总资产:74,733.13万元

负债:30,936.04万元

净资产:43,797.09万元

资产负债率:41.4%

(以上数据为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7)公司名称:佛山金川科力远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港北路1号

法定代表人:文振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行车制造;电池制造;助动车制造;电动自行车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讯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总资产:599.93万元

负债:7.69万元

净资产:592.24万元

资产负债率:1.28%

(以上数据为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8) 公司名称: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住 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港北路1号

法定代表人:钟发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202,077.62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节能技术推广、咨询、交流服务、转让服务、开发服务;节能环保产品销售;碳排放权交易、核证减排量交易、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交易、碳汇交易、节能量交易、主要污染物指标交易、汽车零配件设计服务、销售;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含汽车发动机制造)、电动、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总资产:269,011.57万元

负债:94,265.64万元

净资产:174,745.93万元

资产负债率:35.04%

(以上数据为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内容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担保事项考虑了公司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本次担保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预计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并提供担保事项有助于促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并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宜。

3、监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旨在解决子公司正常运营所需的银行融资业务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本次担保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额度为121,920万元,占经审计的2020年年末公司净资产的47.60%;本公司为子公司实际发生累计担保余额为107,605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占经审计的2020年年末公司净资产的42.01%。公司所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14,311.74万元,占经审计的2020年年末公司净资产的5.59%。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且贷款期限、贷款使用完全可控,不会对公司带来不可控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1-023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检查和减值测试,当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474,218.40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减少15,474,218.4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15,401,402.35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会计原则,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1-025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3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东佛山禅城区南庄镇禅港西路科力远研发大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3日

至2021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4月1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8、10、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法人印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上午8:30一11:30,下午13:30一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联系人:赵天红

联系电话:0731-88983638

传真:0731-88983623

邮箱:tony_tang@corun.com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下转22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