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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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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快报

2021-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7证券简称:*ST华讯 公告编号:2021-033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上年同期数与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的数据存在差异的原因:经公司自查,公司子公司南京华讯存在利用虚假合同虚增2016年及2017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情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发布《关于立案调查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46)),本次业绩快报中,公司已根据自查结果及初步测算数据追溯调整了2019年度数据。上表中追溯调整后的2019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专项审计结果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20年公司净利润-8.57亿元,相比2019年净利润-15.42亿元减亏。主要原因为,其一2019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全额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为8.62亿元;其二,由于公司经营人员大幅缩减,相关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大幅下降。

2020年公司经营业绩继续大幅亏损的主要原因为:其一、报告期末公司根据应收款项催收专班梳理的情况及催收的进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因以前年度业务或事项形成的应收南京第五十五所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款项进行了风险评估,并计提了较高比例的信用减值损失。其二、报告期末公司对事业部或部门的资产盘亏或损耗情况初步估算相关损失;并对因虚假业务调整产生的其他流动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其三、报告期内公司因资金紧张,公司贷款、供应商货款、工程款等出现逾期及相关诉讼,导致公司需承担较高的利息及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等。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于2021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编号:2021-012)中的业绩预告存在差异。

本次业绩快报与前次业绩预计出现差异的原因是,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收到华讯科技发来落款日期为2021年3月10日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破申6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市前海田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深圳市华讯方舟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华讯投资重整受理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华讯投资的相关执行程序将中止,天浩投资仲裁案债权人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法规进行债权申报并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受偿。公司根据上述事项期后新进展对公司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之预计负债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计提。

四、风险提示

1、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2019年年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6月16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公司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司2020年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若为负值,或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再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3.11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根据《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2016年报、2017年报、2018半年报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2,881.16万元、11,831.00万元、2,771.79万元。公司需要根据上述事先告知书中的事实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如依据河北证监局最终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及年审会计师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审核结果,导致公司2015年至2020年财务指标最终实际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深证上[2018]55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的,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3、2020年3月28日公司发布公告《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2020年3月26日,公司收到广州市沐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送达的《告知函》。《告知函》称,广州市沐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为由,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另外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4.17条之(六)规定,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可能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0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87证券简称:*ST华讯 公告编号:2021-035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31日

2、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情况

3、预计的期末净资产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业绩亏损较大主要原因为:1、报告期内公司因资金紧张继续承担较高的逾期利息、罚息等,根据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上述费用初步预估为2300万元左右;2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以前年度业务或事项形成的应收款进行了风险评估,计提了较大额的信用减值损失,根据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上述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大约为700万元左右。

针对公司目前状况,公司正积极配合法院、监管机构、政府各相关部门、债权人等,全力推动尽快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四、风险提示

1、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2019年年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6月16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公司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司2020年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若为负值,或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再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3.11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根据《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2016年报、2017年报、2018半年报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2,881.16万元、11,831.00万元、2,771.79万元。公司需要根据上述事先告知书中的事实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如依据河北证监局最终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及年审会计师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审核结果,导致公司2015年至2020年财务指标最终实际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深证上[2018]55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的,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3、2020年3月28日公司发布公告《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2020年3月26日,公司收到广州市沐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送达的《告知函》。《告知函》称,广州市沐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为由,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另外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4.17条之(六)规定,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