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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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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越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21-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9版)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 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6年7月21日

住所:武清区杨村杨崔公路马道桥东

法定代表人:胡如海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城市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供热服务,电力供应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 衡水冀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日

住所:衡水市冀州区兴华南大街528号

法定代表人:王辉

注册资本:8,058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对环保类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城市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城市垃圾处理服务;危险废弃物治理;环保项目设计、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电力生产及销售(不含供电);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再生资源开发、收运、再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 黄山泰达通源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9年4月26日

住所: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洪坑村毛亭西侧

法定代表人:廖月娴

注册资本:2,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土壤修复;水污染治理;环保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污泥、餐厨垃圾、固体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4. 扬州泰环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9年1月29日

住所: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赵庄村环保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崔青

注册资本:2,956.42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不含危险废弃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5. 安丘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1日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大汶河旅游开发金融中心1901室

法定代表人:殷凤超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环保类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管理;生活垃圾处理及综合利用;城市污泥综合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固体废物治理;工业设计服务;环保咨询;生产、销售、租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6. 遵义红城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9年5月29日

住所:遵义市红花岗区东联线坪丰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一期工程D栋负一层58号

法定代表人:昝文安

注册资本:26,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城市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危险废弃物治理;环保项目服务(不含中介);电力生产及销售;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7. 昌邑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20年1月2日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奎聚街道北海路圣昌大厦1902室

法定代表人:陈艳国

注册资本:11,421.18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销售电力、灰渣、灰渣制品;热力生产及销售;以自有资金对环保类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环保项目的设计及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设备的研发、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8. 邵阳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21年03月17日

住所: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花古街道江南村塘万组

法定代表人:王贺

注册资本:11,2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固体废物治理;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电力、热力、灰渣、灰渣制品的销售;对环保类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管理,环保项目的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

1. 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1999年5月31日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万象路187号

法定代表人:孙国强

注册资本:25,196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等。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700万元,不存在诉讼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天津兴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1992年1月3日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塘镇黄房子村

法定代表人:刘丽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润滑油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用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

1. 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2年8月30日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126号新城发展中心01幢1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天昊

注册资本:20,408.16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营业务: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建设安装工程设计、施工;房产租赁;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租赁、委托经营和养护;信息网络建设和经营;高新科技企业孵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技术服务与咨询;燃料油批发;金属及金属矿批发;煤炭、焦炭批发;建材批发;其他化工产品批发;农业机械批发;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五金交电批发;家用电器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商品交易经纪与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7年3月27日

住所:扬州市广陵区信息大道1号信息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陈俊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置业、建筑材料(不含水泥、黄沙、石子)销售;工程管理、物业管理、不动产商业经营、实业投资、咨询策划、国内贸易、国内国际招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扬州泰达抵押金额为7,188万元,涉及诉讼金额为5,036.57万元,不存在担保、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大连泰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9日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金龙寺沟村

法定代表人:郁晓耕

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及咨询(以上均不含专项审批);房地产开发、销售;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国内一般贸易。(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南京泰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9号

法定代表人:曹平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总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园林工程、景观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工程总承包;物业管理;市政工程建设、委托经营和养护;设备安装;施工预决算、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咨询;建材销售;矿产品、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农业机械、汽车(限九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及零配件、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贸易经纪与代理;装饰装修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苗木种植、销售;煤炭、焦炭批发。(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 扬州昌和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9年6月25日

住所:扬州市广陵区信息大道1号信息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郑雨

注册资本:4,50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主营业务: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开发、物业管理、建筑装潢设计和建筑材料的批发;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图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提供抵押总额为7,118万元,涉及诉讼总额为4,856.97万元,不存在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 大连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9日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金龙寺沟村

法定代表人:郁晓耕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物业管理;房地产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8年6月17日

住所:扬州市信息产业服务基地内1号楼

法定代表人:刁立夫

注册资本:29,976.84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投资置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自有房屋出租;房产中介;物业服务;楼盘代理;房屋征收(拆迁)服务;道路与土石方工程施工;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水电安装;酒店企业管理;自有资产管理;建筑设备、装饰材料销售。(依法经营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10,000万元,抵押总额为234,456万元,不存在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3月4日

住所: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宋逍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服装辅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纺织专用测试仪器销售。(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额度调剂

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符合条件的担保对象之间可以进行担保额度调剂,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应当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四、担保风险控制措施

为进一步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明确担保责任,公司已与所属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达成一致意见:

(一)所属公司中任何一家公司需要股东方为其提供担保时,该公司全体股东按投资比例分担担保责任;

(二)所属公司中任何一家公司的股东一方或多方为其提供全额担保时,未提供担保的股东按其应担保额向提供担保的股东提供反担保;

(三)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将在1%到2%的区间内收取担保费。

同时,公司已建立起资金集中结算模式,财务部对所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风险控制部对所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进行后续跟踪监控,持续做好与所属控股子公司担保台账的核对,确保公司实时掌握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额度使用情况及担保风险,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为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均为承担本公司主要业务的所属控股子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对其在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各控股子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1.84亿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44.61%。

(二)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三)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其他

该事项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在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长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公司将在发生时进行公告。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5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4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2021年4月20日起,投资人可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业务,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各基金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另设规定,具体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的,或者有可能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在开放日期间,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及其他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含定期定额申购费)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申购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每类基金份额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1 份,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为 1 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各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注: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注:1个月按30日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赎回费率。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5.1.1基金转换费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的差异情况而定。

赎回费按照转出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归入转出基金资产,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5.1.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换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或,固定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目前适用的基金范围为本基金及本公司旗下的以下基金:

(注: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5.2.2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及共同代销上述基金并开通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销拟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各销售机构的实际业务开展为准。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业务办理机构,届时将按《信息披露办法》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2.3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本基金A/C类基金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销售机构查询转换的确认情况。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基金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份额,留存份额不足1份的,只能一次性转换全部剩余份额。各基金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另设规定,具体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账户内自助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2)除另有公告外,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3)本基金每类基金份额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5)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6)本基金在开放日期间,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及其他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1)名称: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阳路2277号21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阳路2277号永达国际大厦2102-2104室

法定代表人:黄小坚

联系人:林晨

联系电话:021-80363988

网址:www.hengyuefund.com

传真:021-80363939

(2)名称: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https://e.hengyuefund.com/etrading/

(3)名称:恒越基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者“FocusBridge”

7.2场外代销机构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以及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2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及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上的《恒越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恒越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人还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或资料。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基金管理人联系。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987000

网址:www.hengyue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5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据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统计,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下属各项目累计完成发电量69,683.70万千瓦时,比去年同期42,779.38万千瓦时增长62.89%;累计完成上网电量68,153.16万千瓦时,比去年同期41,152.95万千瓦时增长65.61%。

公司本期电量增长的主要原因为:

1、福建省内各风电项目一季度平均风速较上年同期增长。

2、2020年度公司在建的青峰风电场二期 6.48 万千瓦项目18台机组、马头山风电场4.75万千瓦项目19台机组、王母山风电场4.75万千瓦项目19台机组、大帽山风电场4万千瓦项目16台机组已全部投产运行。

3、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注入的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24.6万千瓦项目新增部分风机投产,截至2021年3月31日,已完成 28台机组并网,并网容量16.8万千瓦。

公司下属各项目2021年第一季度发电量完成情况如下:

说明:

1、装机容量指已投产的并网容量。

2、自2019年7月起,5MW样机因故障停运。2020年10月,公司下属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与湘电风能有限公司签订《5MW风机样机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双方约定拆除5MW样机、终止5MW样机合作。

3、2021年1-3月累计完成上网电量含青峰风电场二期项目试运行上网电量234.60万千瓦时、大帽山风电场项目试运行上网电量2,377.92万千瓦时、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试运行上网电量508.70 万千瓦时。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1-024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发电量完成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1 债券代码:110805 债券简称:中闽定01 债券代码:110806 债券简称:中闽定02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发电量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预计2020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0亿元至-5.40亿元。

● 公司未生产和销售“乃捷尔牌清辐宁胶囊”,也未生产其他核污染防治和防辐射类的产品。

● 公司近期股票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9日、12日、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已于2021年4月14日披露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4月14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涨幅较大,现就公司相关风险作如下提示:

一、业绩亏损风险

2021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0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0亿元至-5.40亿元;预计2020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0亿元至-1.80亿元左右。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12 日至 2021 年 4 月 14 日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停,累计上涨 33.15%,同期上证指数上涨 -0.98%,短期内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公司股票近3个交易日换手率分别为7.03%、7.36%、14.51%,累计换手率达28.89%。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三、市场传闻澄清

公司已于2021年4月14日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明确表示:江苏吴中大自然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公司下属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生产和销售“乃捷尔牌清辐宁胶囊”,也未生产其他核污染防治和防辐射类的产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大股东质押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22,795,762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4%。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83,3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7.84%,占公司总股本的11.69%。控股股东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自身生产经营需要,控股股东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股权质押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