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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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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公告

2021-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按以下方案进行利润分配:

(1)以2020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79,218,761.72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7,921,876.17元。

(2)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中,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85,447,216.74元,本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251,148,189.76 元,计提法定公积金后,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剩余未分配利润为628,673,530.33元;

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67,917,122.58元,本年实现净利润79,218,761.72元,计提法定公积金后,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为442,953,537.97元。

(3)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28,673,530.33元,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53,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1,9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4)以上现金股利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5)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53,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增3股,转增后公司股本达到68,900,000股。

(6)公司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个月内实施上述权益分派。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概述

公司主要从事药品、保健食品、个人护理品、家庭健康用品、便利食品、日用消耗品等健康产品的连锁零售业务,并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公司立足于云南、深耕西南地区,采用统一、标准的集团内垂直一体化业务管理体系,依托较为完善的连锁零售网络和专业医药服务实力,坚持“集团化管理、多元化经营、全国性扩张”的战略方针,坚持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向下渗透”的扩张策略,以顾客需求为核心,关注监管政策趋势,围绕顾客日益增长的对健康和美好生活的需求和药品零售行业在“健康+专业+便利”方面、便利零售行业在“品质+时尚+快捷”方面尚不平衡、不充分的服务水平之间的矛盾和差距,提供市场化的、具备核心竞争力的服务,形成稳步走向全国的战略发展趋势。

针对顾客长期的、动态变化的需求,公司持续改进工作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提升效率,努力实现“顾客满意”的承诺。

公司采用行内领先的营运管理技术、高效的物流体系和不断优化的信息系统三大支柱,联合佳e购及APP、微商城、官网等私域电商渠道、第三方平台等传统电商工具、O2O等便捷服务,搭建起以会员为核心的全渠道营销平台,打造集合了社区专业药房、便利店、中医诊所、社区诊所和体检中心等业态的多元化社区健康服务生态圈。

公司的盈利主要来源于零售业务的综合毛利,包括两个方面:

a.通过商品的进销差价获得盈利,为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

b.为供应商开展商品促销服务、市场推广、仓储配送服务等商业服务和技术支持获得的商业服务收入,是公司主要盈利来源的重要补充。

如何为目标顾客提供亲切、稳重、专业和值得信赖的全渠道、差异化服务,持续满足顾客需求,公司主要通过开展如下核心工作、构建核心支柱来实现:

①连锁门店及服务网络建设

a.店型设计

“健康+专业+便利”的健之佳药店;“品质+时尚+快捷”的之佳便利店。

b.门店扩张及更完善的连锁零售网络建设

新店、次新店、成熟门店逐步提升,实现增长和盈利模型的复制和提升,全渠道专业赋能以提升店效人效;

新开门店募投项目在西南4省稳步推进,重庆和广西已实现持续盈利,强化和复制云南成功模式。

②商品品类规划及为供应商提供专业服务

a.以品类管理为核心驱动,营采一体化的品类规划和营销体系

学习借鉴商超便利零售同行成熟经验,以品类管理为核心规划的商品“拉力”与药师、店员的“推力”相结合,可持续、高效能驱动销售增长。

b.多元化、高品质的商品结构、品类规划及专业服务

商品的品类规划服务于公司差异化的顾客定位和专业品质服务。

与厂商长期合作,通过主题营销、顾客用药指导等对主题商品、高品质贴牌商品、薇诺娜等专业护肤品长期塑造、专业推广,树立“专业”和“值得信赖”品牌形象,向供应链挖掘服务价值。

③紧贴顾客需求的服务体系

a.通过高标准的规范服务标准和培训,提升店员专业度,通过专业服务,提高会员满意度,提升值得信赖的品牌形象

b.通过自建平台、与互联网医院及第三方平台合作等方式,在合规基础上及时响应和满足远程问诊、处方流转、自有及第三方平台远程审方、执业药师药学服务等顾客需求。

c.会员服务、慢病管理及药学服务

通过执业药师、门店专业店员及公司的会员服务体系、药师专业服务体系、辅助的信息系统及延伸的医药服务能力为会员服务

d.关注年轻顾客、便利需求的全渠道快捷服务,通过互联网平台及配送平台等基础设施为门店服务赋能,扩大市场份额

④行业内领先的营运管理技术、高效的物流体系和不断优化的信息系统三大支柱

⑤人才的培养和激励体系的保障

⑥内控、合规及财务管控体系

在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之“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与“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三)经营计划”中,将进一步阐述公司开展上述核心工作,构建核心支柱能力所作出的能力,构筑的核心竞争优势、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

(2)行业情况分析

①行业发展机遇

最近几年,国家医药卫生主管部门先后出台多项政策,医药分开、药占比、零差率、分级诊疗、一致性评价、医保控费、带量集采、慢病长处方等一系列医药改革措施的稳步推进,特别是在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后,有关“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医保”等政策逐步探索和推动,医药分开、医院处方外流在新的形势下明显提速,以线下实体药店为依托,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医药新零售模式将逐渐形成。对于药品零售行业而言,以实体药店线下专业服务保障社区健康服务,运用电商、O2O等便捷服务提升门店服务半径与患者粘性,依靠全渠道品牌服务提升竞争力、提升店效人效、获得目标市场的领先优势,将成为行业的必然发展趋势。

②行业集中度低

在社会经济发展、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人口老龄化与城镇化多重因素驱动下,我国医药零售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张。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公布的《2019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药品零售市场规模为4,733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9.9%,增速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但是我国零售药店目前集中度较低,呈现较为分散的区域竞争态势。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发布的《2019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19年销售额前100位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占零售市场总额的34.9%,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一批区域性市场领先的医药零售企业,已上市公司的市占率均在3%以下、行业集中度仍处于较低水平,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医药零售市场发展的集中度情况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和发展空间。

③顾客持续提升的需求和差异化服务的期许

十四五规划明确了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明确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等目标。顾客的受教育年限增加、收入水平提升、预期寿命提高、劳动方式调整、家庭结构改变、生养意愿变化、健康意识提升,顾客对自身和家人用药、健康服务的需求发生深刻变化。公司药店除吻合中老年顾客需求外、针对年轻女性顾客做差异化定位,之佳便利以年轻、城市化的客群为特点,公司通过长期聚焦店型设计、商品品类规划、顾客服务、专业,依托营运管理技术、物流体系及信息化系统,提供亲切、稳重、专业和值得信赖的服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通过“基础管理、品牌塑造、商品营销、市场推广”四大经营策略,公司为目标顾客提供亲切、稳重、专业和值得信赖的全渠道、差异化服务:

(1)在连锁门店服务网络建设方面

坚持“集团化管理、多元化经营、全国性扩张”的战略方针,坚持以中心城市为核心,通过以自建为主、并购为辅的扩张方式,由省会城市下沉渗透至地级、县级、乡镇市场,积极培育云南地州以及省外核心城市门店,强化云南地区成功模式并复制到其他省市。结合公司对自身业务的总结和对市场情况的评估,参考同行业经验,完善门店收购内控制度、评估标准,积极整合2019年末收购项目,总结经验,储备意向性项目。

2020年,公司按新开门店募投计划在西南优势区域内稳健、快速拓展,门店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①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报告期,公司新开直营门店411家,因发展规划及经营策略调整关闭门店33家,全年净增门店378家,门店总数达到2,130家。

2020年门店数增长率达21.58%,与2019年16.33%的增长率相比,自建门店拓展效率大幅提升。

②门店经营效率

注:日均坪效=日均营业收入/门店建筑面积

③门店店均营业收入

注:门店店均营业收入=不含税营业收入/门店数

2020年,由于公司根据募投计划加速扩张门店规模,同时也加快了便利店的扩张速度,且药店、便利店因疫情影响开业相对集中于下半年,导致店均收入有所下降。

④医药零售连锁门店取得医保资质的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直营门店中已取得各类“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药店达1,648家,占药店总数87.20%。公司开通各类慢病医保支付门店171家,较2019年145家净增加26家,同比增长17.93%。

(2)在商品品类规划及为供应商提供专业服务方面

①随着国家“医药分开”、“药品零差价”、“4+7带量采购”等政策逐步落地实施,入选带量采购的药品品种在院内外供价体系将趋于统一,未入围药品及仿制药在零售渠道竞争加剧。公司把握政策及市场变化趋势,以门店及全渠道专业服务能力为基础,承接处方外流带来的的增量业务。持续规划并引进医院品种集客,探索与品牌商的深度合作,不断打造包括自有品牌在内的优势品种,特别重视处方药和OTC品种等中西成药,通过为顾客提供质量可靠、疗效确切、性价比高且渠道可控的商品减缓毛利率下降,提升销售及综合毛利额。

中西成药是公司经营的主要品种,报告期占公司零售终端收入的63.83%。2020年度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口罩等医疗器械的销售占比大幅提升至13.73%,导致其他各品类销售占比相对下降,除此外商品品类销售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零售终端品类结构情况如下:

②公司积极应对疫情,通过积极保障较低毛利的防控相关品类商品供应,带动其他多数品类商品销售收入较快增长,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6.58%;

③强化公司营采一体化的品类规划管理及服务为核心的营销体系,为医药工业企业在院外市场日渐重要的专业推广、商品营销持续提供专业服务,提升公司长期重视的供应商服务效能,拉动业绩的增长,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5.41%,自2015年起连续6年占比稳定在5%-6%。

(3)在顾客服务体系方面

①公司通过亲切、稳重、专业和值得信赖的全渠道、差异化服,强化专业的药学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通过门店拓展、发展潜在消费者为公司忠实有效会员,截止2020年底公司活跃会员人数已突破1400万,较2019年增长40%,会员消费占比接近70%,会员回头率达78%。

②截止报告期末,慢病服务累计建档84万人,同比增长42%,开展消费者教育300多场次,慢病相关药品品类复购率、来客数均呈现较好的增长趋势。

公司慢病管理2020年末起全面推进门店新大数据项目,为顾客免费提供慢病相关重要项目的检测、健康管理、风险提示服务。

③公司以自建远程审方平台为主与平安好医生、莲藕等互联网医院及第三方平台合作等方式,在合规基础上及时响应和满足远程问诊、处方流转、及远程审方、执业药师药学服务等顾客需求。2020年全年线上审方突破190万单,月均审方突破16万单。

④围绕顾客快捷送达需求,提升全渠道服务能力

公司围绕“以顾客需求为核心”的服务理念,重点提升全渠道服务能力,于2011年开始布局线上销售布局,长期规划并坚持开展相关业务,目前已形成以线下门店为依托,围绕佳e购、APP、微商城等自有平台及第三方平台O2O、第三方平台电商业务等全渠道开展的线上服务体系,线上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a.自营平台:公司自营佳E购为门店自营预订及自提、送货的O2O平台,成为有效补充门店商品线及远程审方的综合支撑平台,已实现药店全覆盖,保持高于整体营业增长的态势,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有力支撑。此外公司陆续开立官网、APP、微商城等自有平台,目前处于探索阶段,销售规模稳步提升。

b.第三方平台:电商事业部组织团队建设已有较好基础,通过持续强化员工专业知识、推动社群营销工作落地、强化品类管理,重视日常销售和积累,强抓传统电商平台大促节点的爆发,实现销售额持续高速增长。

结合疫情对消费者习惯的影响,公司于2020年成立O2O事业部专责推进门店与美团、饿了么、京东到家等公域平台O2O业务的发展,覆盖4个省市85%门店及所在城市,营业额大幅增长,通过互联网平台及配送平台等基础设施为门店服务顾客、提升业绩赋能。

2020年自营平台营业收入达1.79亿元,较2019年同比增长40.71%;第三方平台营业收入达2.83亿元,较2019年同比增长193.70%;线上渠道营业收入总计达4.61亿元,较2019年同比增长106.71%,增速远高于门店线下销售增长率,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10.33%,线下线上全渠道业务稳健快速增长。(四)在营运管理技术、物流体系、信息系统三大支柱方面

①在营运管理技术方面

根据较为成熟的新店、次新店业绩提升模式和管理、营运体系,单独完善组织架构、制定新的作业手册,通过配置成熟的店长和员工、调整单店商品结构、在满足医保申请条件前提下为门店尽快开通医保资格、按作业手册迅速提升新医保店的产出及收益。

②在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方面

电商拣选分播系统的建设和投用,效率、数字化管理和协同水平极大提高,为电商业务快速拓展、顺利应对峰值奠定了基础,全年处理订单230万件,峰值处理能力达5万件/日。

③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

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硬件、软件投入及实施方面做更大投入,对SAP及英克系统持续完善,重点推进SRM系统、CRM系统建设。

(5)在人才培养和激励体系方面

2020年,健之佳持续推行“以人员管理为核心”的经营策略,推进以店长为核心的门店3+N人员管理和配置目标,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充分激发员工特别是执业药师的专业激情。继续完善地区组织架构,为员工创造学习成长的机会,持续推进人才评估体系,公司新进入ABC库的人才达到了近200人。疫情期间对员工进行补助、全年绩效达成,员工薪酬获得较大提升。

1.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 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按照新收入准则,本集团全面评估主要业务收入的确认、计量、列报等方面的影响。公司首次执行日不存在重大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新收入准则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收入确认与变更前发生重大变化。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年初(即2020年1月1日)除留存收益以外的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本集团将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合同对价、客户预付储值卡、客户奖励积分从“预收款项”、“递延收益”项目调整至“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项目进行列报。

2020年(首次)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4.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云南之佳便利店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

详见年度报告全文“八、合并范围的变化”及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21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0元(含税);

每股转增比例: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转增后公司股本达到68,900,000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53,000,000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股份公司实现净利润79,218,761.72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考虑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拟按以下方案进行利润分配:

1、以2020年股份公司实现的净利润79,218,761.72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7,921,876.17元。

2、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中,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85,447,216.74元,本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251,148,189.76 元,计提法定公积金后,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剩余未分配利润为628,673,530.33元;

股份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67,917,122.58元,本年实现净利润79,218,761.72元,计提法定公积金后,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为442,953,537.97元。

3、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28,673,530.33元,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53,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1,9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4、以上现金股利分配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5、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53,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增3股,转增后公司股本达到68,900,000股。

6、公司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1个月内实施上述权益分派。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以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转增后公司股本达到68,900,000股。

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及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等因素,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同时公司考虑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考虑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拟定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20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以现场参会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十四楼召开,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玉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关于公司2020年度决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真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等方式,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决算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的财务制度执行,全面完成了2020年度各项经营目标和预算目标,销售收入、净利润持续增长,财务状况持续改善、经营成果显著。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采取认真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等方式,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详细了解公司2021年度预算编制情况,认为公司的财务预算以2020年度财务报表所反映的经营实际及近年历史数据作为预算基础,以现时经营能力为假设,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编制,符合公司目前实际发展增速,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同时公司考虑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存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用资金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的存放和使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4)。

7、《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0年度财务决算工作中,对各项资产进行了清理核实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应收款项存在预期信用损失,部分存货已存在减值迹象。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此议案是出于会计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资产质量,规避风险,增强会计信息相关性。

8、《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中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制度建设和执行、防范作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请董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的关联方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信永中和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内控控制有效性并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鉴于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及该所的服务意识、专业能力、行业声誉,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真核查公司关联方的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业务、公司各关联交易的安排、协议签署将按照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按约定的付款安排、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条款执行合同,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及其细则的规范。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19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中国.上海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董事长蓝波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总经理蓝波先生对公司2020年度总体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及整体工作进行回顾,并对2021年度工作计划进行汇报。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收收入较2019年增长26.58%,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37.58%,实现净利润同比增长50%,2020年公司继续保持着营业规模和经营利润的快速增长。

2、《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4、《关于公司2020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5、《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决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报告范围:公司财务报告包括公司及13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公司及2家控股孙公司,2、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6.1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5.79元。按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79%,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9.97%。经营活动产生的每股净现金流量,按年末股本计算达5.97元。

7、《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根据发展计划、募投方案和经营目标编制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行业政策、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特别注意。

8、《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9、《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蓝波先生、李恒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5票,回避表决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薪酬的考核标准及管控安排:拟参照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模式,采用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为基础,对个人层面进一步设置更全面、系统的绩效考核体系的方式,对高管工作绩效进行严格、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

此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同意一致提交董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11、《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4)。

12、《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在2020年度财务决算工作中,对各项资产进行了清理核实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应收款项存在预期信用损失,部分存货已存在减值迹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020年度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公司商誉年末未发生减值;公司其他资产未发现减值迹象。

13、《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4、《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15、《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16、《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刘海兰、陈方若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5票,回避表决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1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18、《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8)。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25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的关联方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信永中和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并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鉴于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及该所的服务意识、专业能力、行业声誉,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其中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审计客户数为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魏勇先生,199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泽芬女士,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彭让先生,2000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IT审计费用40万元,合计210万元;预计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IT审计费用40万元,合计23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及所需工作人员、天数及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对其为公司上市申报期间各项审计工作,以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沟通、监督、评估,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认为信永中和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工作勤勉尽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此,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和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信永中和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综上, 我们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在过去几年的审计服务中,信永中和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鉴于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及该所的服务意识和专业能力,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双方将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报酬。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26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为银行、证券、保险等正规的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选择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购买理财产品计划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的管理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和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投资品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作为投资理财资金来源。

6、实施方式: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银行、证券、保险等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是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该产品可根据公司需要随时或短期内赎回,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不排除理财产品收益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2、风险控制措施

2.1 为控制风险及资金安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管理的要求明确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和审批流程;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建立台账和跟踪机制,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2.2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存管情况进行内部管理,持续跟踪并及时分析,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于每个会计期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人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正规的金融机构,公司在委托理财之前,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币种:人民币

备注:合并口径的财务数据。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本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投资活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通过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活动。此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23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自2021年1月1日始执行。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公司2021年1月1日存量门店已租赁资产测算,2021年1月1日较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均分别增加11.31亿元,调整后的资产负债率为63.00%。

一、概述

财政部于 2018 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原租赁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租赁准则的主要变化及要求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3、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规定,公司选择简化方式对租赁业务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的衔接处理,公司自 2021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剩余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 按公司2021年1月1日存量门店已租赁资产测算,2021年1月1日较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均分别增加11.31亿元,调整后的资产负债率为63.00%。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要求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所遵循的会计政策相关内控制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做相应修改。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24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关于核准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4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2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实际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2.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579.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29.0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7,450.16万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90,235.81万元,其中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785.64万元。

上述资金于2020年11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XYZH/2020KMAA2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度公司已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22,270.95万元,并划转发行费用人民币2,623.40万元,结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5,360.71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留待2021年划转的发行费用162.25万元。

公司代码:605266 公司简称:健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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