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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制定的《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0年11月25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新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园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陆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分别与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广西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绵阳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健之佳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于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专用账户中,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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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储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健之佳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健之佳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健之佳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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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新开门店建设项目拟3年内在云南、重庆、四川、广西等地建设标准连锁药店1,050家,其中第一年建设250家,第二年建设350家,第三年建设450家,总营业面积约为126,000平方米。项目设定期限为12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9年。
新开门店建设项目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实施18个月,新开门店总数445家,新开门店店数占项目计划开店总数的42.38%。2020年实际实现销售收入19,735.89万元,实现净利润-3,441.31万元,其中T+1年(2019年7月-2020年6月)实现净利润-1,782.11万元(预计-4,067.40万元),T+1.5年(2020年7月-2020年12月)实现净利润-2,385.97万元(T+2年预计-5,938.45万元),均达到预计效益。
注2:医药连锁信息服务项目作为公司战略发展的一部分,其作用主要体现在终端服务的后台,并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其效益主要在于通过打造强大医药连锁中台,实现公司上下游业务的协同能力、不断优化公司管理流程、提升管理绩效和节约管理成本,保障各门店及分支机构有序经营,为公司管理层的决策分析提供更为科学准确的信息,实现公司物流、商品流、资金流的一体化管理,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因而不进行单独的财务效益测算。项目完成后,将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搭建更为高效的应用平台,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将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该项目正常推进。
注3:全渠道多业态营销平台建设项目包括3年建设期和5年的运营期。项目建设期主要是进行软硬件的投资,完成电子货架平台的搭建,并完成对整个全渠道多业态营销平台的协调和测试,进行试运营;项目第四年进入正式运营。项目作为公司“大健康”营销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力求实现传统门店营销模式的升级,通过佳 e 购电子货架、手机端、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及线上线下等模式的交互,实现营销、客户开发、会员服务、信息共享、商品交易、商品支付、移动医疗等全渠道营销功能。全渠道多业态营销平台建设项目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实施18个月,2020年实际实现销售收入1,696.90万元,实现净利润16.57万元,其中T+1年(2019年7月-2020年6月)实现净利润6.37万元(预计-199.30万元),T+1.5年(2020年7月-2020年12月)实现净利润11.47万元(T+2年预计-99.03万元),均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27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广西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云南健之佳重庆勤康药业有限公司、四川勤康健之佳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之佳便利店有限公司
●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其中上市公司为以上全资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4.6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截止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运行效率,扩大融资渠道,支持公司和子公司共同发展,在与各金融机构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及对应的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开具银行票据及票据贴现等业务,公司为金融机构给予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资产抵押、质押担保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含全资子或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1、公司对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综合授信期限最高不超过8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3年。预计担保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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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1年度担保总额未突破上述最高担保额度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对上述各子公司的集团内公司间(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2.集团内公司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采用相关金融机构的格式合同文本。
3.在不超过4.6亿元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股东可以根据各金融机构的授信批复要求,配合提供对集团内企业的担保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办理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4. 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集团内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17亿的综合授信,集团内公司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上市公司作为担保人的额度为4.6亿。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 称: 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五)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 蓝波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成立日期: 1999年1月20日
经营范围:为下属药店组货、配送。药品(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Ⅰ、Ⅱ、Ⅲ类医疗器械(凭许可证经营)、散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网上商品销售;日用百货、化妆品、农副产品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咨询服务(不含金融、期货及房地产),通讯产品配件、充值卡、续费卡、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的销售;验配眼镜、眼镜的销售;软件开发、广告策划、广告发布,计算机相关产品开发、计算机技术服务,其他服务,委托代收费业务(涉及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开展经营),下属分店凭许可证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酒类,开展医科诊疗服务,其他服务;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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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称:广西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9月8日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7,200万元
注册地: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号生产研发楼A座六层
经营范围:零售: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和冷处贮存品)(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保健食品(凭保健食品经营备案凭证经营);日用百货、化妆品、计生用品、通讯产品配件的销售;药品信息咨询及服务;医疗器械:Ⅲ类: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Ⅱ类:超声雾化器、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中医器械;检测试纸(尿试纸);医用制气设备(家用);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销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广告策划、广告发布,计算机技术服务,消毒剂(除危险化学品)、消毒器械(除医疗器械)、卫生用品、劳保用品(除国家专控产品)、办公用品、眼镜的销售;普通货运(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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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称:云南健之佳重庆勤康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2月19日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金路60号13幢第二层2-2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批发: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物制品(除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冷藏冷冻药品除外);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以上范围皆按各自许可证核定经营范围和期限经营)。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Ⅱ类医疗器械批发;销售:体温计、血压计、磁疗器具、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医用卫生口罩、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妊娠诊断试纸、避孕套、避孕帽、轮椅、消毒剂、Ⅰ类医疗器械、医用无菌纱布、日用品、化妆品、梅花针、三棱针、针灸针、排卵检测试纸、手提式氧气发生器、电子血压脉搏仪、充值卡;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国家禁止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软件开发;计算机相关产品的开发;计算机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网站建设;利用互联网销售:化妆品、日用百货、通讯器材、通信设备(以上两项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家电、服装;批发:卫生用品、消毒用品、农副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眼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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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称:四川勤康健之佳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8月16日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注册地: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机场路土桥段215号2幢3楼
经营范围:销售消毒剂、充值卡;仓储(不含危险品);广告业(不含气球广告);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技术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业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道路货物运输;货运代理咨询服务。批发: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商品批发与零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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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称:云南之佳便利店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5月26日
注册资本:3,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五)综合楼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销售;餐饮服务;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医疗器械;鲜花、日用百货、家用电器、五金工具、电线、文化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销售;化妆品、农副产品、食盐、通讯产品配件的销售、培训咨询、广告策划、广告发布;充值卡、续费卡的销售;委托代收费业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相关产品开发、计算机技术服务、手机充值,票务代理服务,网上商品销售,下属分店凭许可证可进行卷烟、图书、杂志的零售,其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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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以有关公司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商谈确定、签署的文本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集团内公司间担保业务及其担保额度是结合公司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合理预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不涉及集团外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集团内企业的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集团内公司间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对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给予的进一步支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集团内公司间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不涉及对集团外企业的担保,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6亿元,占公司2020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7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此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27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较小,占同类业务比例较小,不会损害到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两位关联董事刘海兰、陈方若已回避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及管理需要实施,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2021年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并将给双方带来经济效益,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遵循的是客观公允、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遵循的是客观公允、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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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司一直保持与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往来,2020年公司购买中西成药合计15,295.06万元。2020年12月31日董事会换届选举,陈方若成为公司独立董事,该董事在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关联方,故2020年未按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注1:公司直接向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结算模式为预付账款,为争取信用期,公司变更为通过给予公司信用期的经销商进行采购。
注2:公司直接向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结算模式为预付账款,为争取信用期,公司变更为通过给予公司信用期的经销商进行采购,相应的劳务服务也未提供。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由于日常经营需要,对2021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作出合理预计,情况如下
位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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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恒创智城科技有限公司为过去十二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遵循客观公允、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确定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五华区黑林铺团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1)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非营利医疗机构
股东: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6万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地址:昆明市黑林铺直街26号
经营范围: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五华区黑林铺团山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资产总额为142.73万元,净资产为64.9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58.83万元,实现净利润为27.30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额出资设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五项规定的情形。
2、高新区红塔社区卫生服务站
(1)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股东: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6万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地址:昆明市高新区银城小区1幢3单元201-202
经营范围:全科医疗科、(含内科)预防保健科、中医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高新区红塔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资产总额为46.6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94.63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72.06万元,实现净利润为-41.78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额出资设立的非盈利性医疗机构,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五项规定的情形。
3、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主要股东: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65402.1537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登峰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
经营范围: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药品生产、销售,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保健食品生产、销售,受山东东阿阿胶保健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阿牌、东阿阿胶牌、葆苓牌保健食品,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食品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许可范围内畜牧养殖、收购、销售;许可证范围内化妆品(护肤品)、保健器材、医疗器材、小型厨具、保洁用品、家用电器生产与销售;在经核准的区域内直销经核准的产品(具体产品以商务部直销行业信息管理系统公布的为准),(以上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中药材种植、收购、生产及销售;健康咨询服务、旅游观光服务、会议展览及接待服务、工艺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关联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原中小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000423。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4、恒创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股东: 王雁萍
注册资本: 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国庆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6号新华大厦12楼
经营范围: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设计丙级;电子计算机系统的安装、调试、软件开发;电子产品及其配件的销售;防盗报警、电视监控工程的设计、施工、维修及系列产品的代购代销;智能建筑系统集成、电子产品研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恒创智城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4,460.93万元元,净资产3,026.9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393.06元,净利润252.48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为过去十二个月公司原董事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5、云南金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 云南金呈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国庆
注册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出口加工区A4-6-2地块现代国际综合物流中心-电子及信息产品物流功能区工业三区9幢4层厂房41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地产经纪;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门窗制造加工;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汽车零配件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停车场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专属保险代理业务(凭授权经营);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云南金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及信息保密性,未提供相关的财务数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独立董事亲属担任执行董事和经理的其他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6、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主要股东: 国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
注册资本: 312065.619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于明清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385号一层
历史沿革: 成立于2003年01月0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实业投资控股,医药企业受托管理及资产重组,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经营范围相适应)、药品类体外诊断试剂、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数据处理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消毒产品、日用百货、纺织品及针织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体育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家具、玩具、食用农产品、化妆品、文体用品的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国内贸易(除专项许可),物流配送及相关咨询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01099。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其他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的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或为本集团母公司控股的集团内企业,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产品、服务质量能满足公司需求。款项的结算、支付及时,未发现坏账风险及其他履约风险。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的合法经济行为,遵循客观公允、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方法主要参考行业惯例、市价,依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上述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按约定的付款安排、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条款执行合同,遵循《民法典》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及其细则的规范。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且与公司经营战略保持一致。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较小,占同类业务比例较小,不会损害到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综上,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28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7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1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7日
至2021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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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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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5月6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邮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参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3、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4、邮政编码:650224
5、会议联系人:李子波
6、电话:0871-65711920
7、传真:0871-65711330
8、邮箱:ir@jzj.cn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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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