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2021-043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丹锋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益智、董事张伟丽、独立董事许诗浩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郭海滨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接受大股东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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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5、7、8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以上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5、7、8、10、11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并进行了公告。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第8、11项议案,关联股东胡丹锋、杭州华铁恒升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郑上俊、刘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6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5日(周四)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22,248,77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38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96,861,995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8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386,77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2%。
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及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22,022,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4%;反对16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22,022,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4%;反对16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22,019,8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2%;反对1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22,035,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反对1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2,058,8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8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4,187,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2%;反对18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4,737,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56%;反对7,511,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6,865,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37%;反对7,511,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2,076,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3%;反对17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4,204,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5%;反对17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4,205,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8%;反对17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87,871,726股股份,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回避了表决。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4,205,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8%;反对17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2,091,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反对15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4,219,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15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于北方女士、徐国辉先生、俞雪华先生分别作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21年3月25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经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史克通律师、贾军普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3月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21-016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3月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1年3月,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合并旅客周转量(按收入客公里计)同比、环比均上升。客运运力投入(按可用座位公里计)同比上升79.2%,旅客周转量同比上升128.5%。其中,国内客运运力投入同比上升127.6%,旅客周转量同比上升174.5%;国际客运运力投入同比下降82.1%,旅客周转量同比下降83.7%;地区运力投入同比上升122.7%,旅客周转量同比上升524.2%。平均客座率为72.4%,同比上升15.6个百分点。其中,国内航线同比上升12.5个百分点,国际航线同比下降4.0个百分点,地区航线同比上升32.0个百分点。
货运方面,货运运力投入(按可用货运吨公里计)同比上升247.1%,货邮周转量(按收入货运吨公里计)同比上升108.8%,货邮运输量同比上升64.2%;货运载运率为36.8%,同比下降24.4个百分点。
2021年3月,本集团共引进3架A320NEO飞机。截至2021年3月底,本集团合计运营719架飞机,其中自有飞机293架,融资租赁219架,经营租赁207架。
2021年3月新开航线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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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主要运营数据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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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运输能力及运输同比、环比单位为百分比,载运率同比、环比单位为百分点
2、可用吨公里指飞行公里乘以可用运载吨位数量
3、可用座位公里指飞行公里乘以可出售座位数量
4、可用货运吨公里指飞行公里乘以可载货物及邮件吨位数量
5、收入吨公里指飞行公里乘以收费运载(乘客及货物)吨位量
6、收入客公里指飞行公里乘以收费旅客人数
7、收入货运吨公里指飞行公里乘以收费运载货物及邮件吨位
8、客座利用率指以收入客公里除以可用座位公里所得的百分比
9、货物及邮件载运率指以收入货运吨公里除以可用货运吨公里所得的百分比
10、综合载运率指以收入吨公里除以可用吨公里所得的百分比
以上主要运营数据来自本集团内部统计,可能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北京,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1-018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结构性存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签约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2021年第3420210414001期单位结构性存款
3、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4、币种:人民币
5、认购金额:6,000万元
6、产品期限:90天
7、产品起息日:2021年04月14日
8、产品到期日:2021年07月13日
9、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4%-3.15%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此外,在投资过程中,也存在着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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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17,500万元(含本公告涉及现金管理产品)。
五、备查文件
理财产品购买的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2021-030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新疆众和”或“公司”)本次发行经公司2020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2020年11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3号)文件核准。
2、本次配股简称:众和配股;代码:700888;配股价格:3.90元/股。
3、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21年4月13日(T+1日)至2021年4月19日(T+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申购时间。
4、本次配股网上申购期间公司股票停牌,2021年4月20日(T+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网上清算,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21年4月21日(T+7日)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5、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上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6、《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刊载于2021年4月8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
(1)全体股东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
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2日(T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024,705,4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可配股数量总计为307,411,620股。
本次配股发行向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配售证券,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全体股东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全体股东获配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本次发行没有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所有股东(含限售股股东)的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14日、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16日、2021年4月19日(T+1日至T+5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700888”,配售简称为“众和配股”。
(2)股东实际配售数量确定。
本公告披露的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024,705,4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共计可配股份数量307,411,620股预计不会发生变化,所有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露的配售比例确定可配售数量,请投资者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仔细核对其证券账户内“众和配股”的可配余额,做好相应资金安排。
(3)无权参与本次优先配售的股份。
新疆众和现有A股总股本1,024,705,400股,全部有权参与本次配股发行。
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年产15,000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年产3,000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大截面铸坯项目”、“年产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级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方式解决。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3.90元/股。
6、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公司第一大股东特变电工已出具承诺将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
7、网上发行对象:原股东,指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2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东。
8、发行方式: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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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工作日,本次配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及缴款期,香港联交所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日是一致的,不会因两个交易所的交易日不一致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21年4月13日(T+1日)起至2021年4月19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700888”,配股简称“众和配股”,配股价格3.90元/股。
发行人曾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则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查看“众和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票数量加总与可配股票总数量一致。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18号
电话:0991-6689800
联系人:刘建昊、朱莉敏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至26层
联系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0层
电话:021-60936932,021-6087515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全资子公司食品不合格通告情况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1-041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全资子公司食品不合格通告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符合条件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全资子公司食品不合格通告情况说明的公告》(编号:2021-029),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东方乳业)被抽检的健舒清畅酸奶(巴氏杀菌热处理风味酸奶)酸度项目不符合GB19302-2010《食品安全标准发酵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西安东方乳业近日收到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4月13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市监罚〔2021〕0057号)。现将处罚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委托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陕西百福乐量贩购物有限公司抽检的西安东方乳业生产的健舒清畅酸奶(巴氏杀菌热处理风味酸奶)(规格200g/盒,生产日期2020.10.10)经检验,酸度项目不符合GB19302-2010《食品安全标准发酵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行政处罚主要内容
经查明,西安东方乳业于2020年 10月10日生产了4184盒的健舒清畅酸奶(规格200g/盒),经出厂检验合格后以每盒1.89元的价格销售了4170盒。西安东方乳业自查问题原因在于生产工艺控制不到位,于2021年1月1日对该产品停产。根据西安东方乳业提供的生产记录、销售出库台账、销售出库单、成本核算情况说明、产品召回情况报告及本局的现场检查、询问笔录,健舒清畅酸奶(巴氏杀菌热处理风味酸奶)(规格200g/盒,生产日期2020.10.10)共生产了4184盒,每盒售价1.89元,货值金额共计7907.76元;销售了4170盒,召回了1160盒,每盒成本价1.77元,违法所得共计361.2元。
西安东方乳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西安东方乳业虽能够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的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并在案发后及时召回问题食品,但其在生产该产品时工艺控制不到位,且问题食品仅召回了1160盒,大部分已流入市场,不符合从轻处罚情节,亦无从重处罚情节,决定按照一般情形给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的规定,依据前款即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五)生产经常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木)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规定,本局决定对西安东方乳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61.2元;2、罚款8000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80361.2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西安东方乳业将按照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及时、足额交付罚款。本次处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后续将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生产关键控制点管理、严格执行产品检验程序、提高员工质量防范意识,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