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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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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7版)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中初始募集资金为981,783,962.3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共使用389,868,007.81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银行手续费支出净额共29,516,088.82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621,432,043.31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0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2020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2018年5月9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延期以及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建设内容:

(1)同意将“河南阿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酱卤食品加工建设项目”项目变更为“山东阿齐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酱卤食品加工建设项目”。

(2)同意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网络建设和培训中心及终端信息化升级项目”中的“终端信息化升级子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由2,000.00万元调整为5,000.00万元,并终止子项目“营销网络培训中心”。

(3)“江西阿南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4,000吨酱卤食品加工建设项目”项目结余2,889.60万元,全部用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网络建设和培训中心及终端信息化升级项目”中子项目“营销网络建设”和“终端信息化升级”中。

2、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8月20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西安阿顺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酱卤食品加工建设项目”。2019年3月8日-3月14日,西安阿顺食品有限公司将该项目已使用的募集资金698.00万元,退回公司平安银行长沙分行账号为15296153331079的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5月13日召开了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 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湖南阿瑞年产 16,500 吨酱卤食品加工建设项目”、“贵州阿乐年产5,000吨酱卤食品加工建设项目”、“绝味食品营销网络建设和培训中心及终端信息化升级项目”结项,“湖南阿瑞建设研发检验中心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终止。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率,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结项或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及后续收到利息等共计6,222.80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者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2020年度,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收益3,400,005.49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五、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附件: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注:山东阿齐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酱卤食品加工建设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8,378.08万元,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8,360.28万元,投资进度达100.21%,主要系使用募集资金结算利息17.80万元。

附件2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2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绝味食品”)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此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22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178.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5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1302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阿正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阿正”)、江苏阿惠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阿惠”)、武汉阿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阿楚”)、山东阿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阿齐”)和海南阿翔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阿翔”)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与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绝味食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98,178.40万元,并由子公司在增资完成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募投项目本次延期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因素,经公司研究后,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五、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1、山东阿齐30,000吨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3月份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由于2020年度受到复工延迟影响,需相应顺延本项目的建设施工完成时间。目前仓储中心主体建筑已经建设完成,内部地面以及立式货架暂未完成。根据目前施工建设安排进度,预计在2021年12月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海南阿翔年产6,0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

本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3月份达到预定可使用,由于2020年度受到复工延迟影响,需相应顺延本项目的建设施工完成时间。根据目前施工建设安排进度,预计在2021年12月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鉴于以上原因,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研究后拟延长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六、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七、风险提示及为保障募投项目延期后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对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市场前景等进行了研究,并结合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国家及行业政策、经营管理、产品市场销售状况等变化因素的影响,出现项目延期、实施情况不及预期、投产后收益不及预期等情况,从而使项目最终实现收益与预计值存在一定差异。

为保证募投项目本次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一)将由专职人员负责募投项目相关工作的协调与沟通,保质保量加快进度,确保不出现关键节点延后的情形;

(二)指定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积极与项目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严格监督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确保募投项目进度,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三)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过程中存在问题时,实行“优先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遇到问题未能及时解决,则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统筹协调资源解决,确保募投项目按期完工。

八、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审批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董事会决策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不断变化的外部市场环境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调整仅导致项目时间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绝味食品本次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保荐机构同意绝味食品本次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3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绝味食品”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阿正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阿正”)、江苏阿惠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阿惠”)、武汉阿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阿楚”)、山东阿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阿齐”)和海南阿翔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阿翔”)拟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或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或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22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公开发行了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1,783,962.3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3月15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1302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本次使用部分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阿正、江苏阿惠、武汉阿楚、山东阿齐、海南阿翔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现金管理的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理财产品必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或购买稳健型理财产品等。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现金管理额度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在每次现金管理实施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5、决议有效期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为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并定期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

2、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或购买稳健型理财产品等,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阿正、江苏阿惠、武汉阿楚、山东阿齐、海南阿翔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或购买稳健型理财产品等。

(二)监事会意见

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或购买稳健型理财产品等,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依法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绝味食品全资子公司天津阿正、江苏阿惠、武汉阿楚、山东阿齐和海南阿翔合计使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4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8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7日

至2021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731-89842956)。在来信或

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绝味食品2020年度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上述登记资料,需于2021 年4月30日16: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7楼联系电话:0731-89842956传真:0731-89842956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

联系电话:0731-89842956

传真:0731-89842956

电子邮箱:zqb@juewei.cn

邮政编码:410016

联系人:彭刚毅、张杨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5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5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戴文军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及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701,364,807.15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124,147,221.63元;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57,369,155.4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37,427,147.60元。公司拟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608,630,6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4,315,347.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已超过30%。

如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涉及股权激励、可转债、股份回购、重大资产重组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热心关注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浦发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长沙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工商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在取得银行综合授信后,将视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汇票等业务,实际授信额度、贷款利率及相关融资费用等以与银行正式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根据银行授信业务需要,代表公司签署各项法律文书。本次授信在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总经理领取薪酬的标准为: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基本年薪为每人每年税前70万元-150万元;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的标准为: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基本年薪为每人每年税前60万-120万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戴文军先生回避。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5月7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及网络结合的方式召开,地点为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8楼公司会议室。会议具体通知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公司代码:603517 公司简称:绝味食品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控制环境: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发展战略控制活动: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担保业务、全面预算、合同及印章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标准,未发现本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下一年度按此继续执行。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戴文军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