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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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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5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分红回报规划》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2020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1-00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临2021-009)。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1-010)。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2、关于2020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2020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1-011)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012)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4、关于2020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2021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年终奖金是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经核算,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总额为318.46万元。

2021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第八届董事(除独立董事外)、高管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2021年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其中,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亦按月平均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本薪酬方案的适用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基于现时经济形势、市场情况及公司形势,综合考虑生产经营面临的各种因素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公司计划完成铅产品45.96万吨、黄金10,120千克、白银1,366吨、阴极铜13.02万吨,硫酸71.62万吨,销售收入248.54亿元,费用成本支出246.04亿元。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6、关于公司2021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如下:

(1)保值品种:黄金、白银、电解铅、阴极铜、锌

(2)保值工具: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金、银延期交收交易;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金、银、铅、铜、锌期货及期权合约;伦敦金属交易所的铅、铜期货合约;伦敦贵金属交易所的贵金属远期交易;银行的OTC交易;期权场外、场内交易等。

(3)保值数量:根据公司2021年度原材料采购、在产品占用、产品销售、自营贸易预算情况及预测市场风险程度大小决策,选择相应时机和保值工具,从事相应保值品种的买入保值或卖出保值。买入保值头寸:黄金不超过1350公斤、白银不超过150 吨、铅不超过6万吨、铜不超过1.5万吨、锌不超过25000吨;卖出保值头寸:黄金不超过2700公斤、白银不超过300吨、铅不超过11万吨、铜不超过4万吨、锌不超过3.5万吨。

不论任何品种、任何时点,操作的持仓头寸不得超过计划的保值头寸额度。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有效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7、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2021年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4.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本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实际操作总金额超出上述额度,则需要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8、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杨安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选举任文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3)选举张小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4)选举孔祥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5)选举陈荣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6)选举李新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吕文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选举郑远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3)选举郑登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关于公司与第一大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关于与第一大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013)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的议案

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物流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中产品销售和原料采购的货物运输需求,降低运输成本,公司与物流公司发生运输业务。因公司与其签订的《运输合同》即将到期,现公司拟与其重新签订《运输合同》。运输合同中运费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或参考同等第三方的价格确定。该《运输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限为三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22、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货合同(铅精矿、银精矿、金精矿、铜矿粉)》的议案

因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集团”)签订的《购货合同(铅精矿、银矿粉、金矿粉)》即将到期,现公司拟与其重新签订《购货合同》。公司购买豫光集团矿粉(铅精矿、银矿粉、金矿粉、铜矿粉)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其同期相等规模的第三方同样产品的购买价格确定;该《购货合同》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限为三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认为:该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豫光(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供货合同(电解铅、阴极铜)》的议案

豫光(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科技”)为公司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天津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方。天津科技主要经营技术服务、金属矿石批发、国内贸易代理、金属材料批发、机械设备租赁等业务。因天津及周边地区、山东市场铜需求量大,天津科技有一定市场优势。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其签订《供货合同(电解铅、阴极铜)》。公司销售天津科技电解铅、阴极铜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或参考公司销售第三方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该《供货合同》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限为三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认为:该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4、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江西省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购货合同(铅精矿)》的议案

江西省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豫光”)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江西豫光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其采购矿粉(铅精矿)。为规范双方交易行为,公司拟与其签订《购货合同(铅精矿)》。公司购买江西豫光矿粉(铅精矿)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其同期相等规模的第三方同样产品的购买价格确定;该《购货合同》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限为三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认为:该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25、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1-014)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6、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7、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8、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9、关于《公司2020年度环境报告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0年度环境报告书》。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30、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5月13日14点30分在公司310会议室(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 1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15)。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1-012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本次为江西源丰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5,067,535.65元。

2、公司本次为上海豫光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20,000万元人

民币,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50,123,059.32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源丰”)贷款提供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鉴于该笔担保已到期,为支持江西源丰的业务发展,公司计划继续为江西源丰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二)公司2020年3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豫光”)贷款提供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根据上海豫光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计划在原有担保的基础上,为上海豫光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上海豫光以其经营收入作为还款资金来源,公司为其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临2021-00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西区

法定代表人:李新战

注册资本:16,185.86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废旧蓄电池、矿灯、银、锌、铝、铅、铜、废渣的处理及经营;合金、铅膏、塑料本企业自产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国内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被担保人(江西源丰)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江西源丰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股权关系图如下:

2、被担保人名称: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888弄11号3楼303-K

法定代表人:李晓东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金银饰品、珠宝首饰、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木材、钢材、办公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的批发、零售、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上海豫光)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上海豫光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股权关系图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2、担保方: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二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四、相关意见

董事会认为:江西源丰、上海豫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且担保事项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源丰、上海豫光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我们认为上述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江西源丰、上海豫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且担保事项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事项完成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55,000万元,占本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519.06万元,占本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1-009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15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36,931万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204,490,306.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3,677,295.00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52,111,350.74元后,余额人民币1,481,565,944.26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60,224.1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9,605,720.10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6]第1158号)。

2、2019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136.85万元。(其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651.1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5年7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济源豫光支行、中原银行济源分行、交通银行济源分行和浦发银行郑州分行郑东新区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按约履行,协议各方均按照《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元:人民币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余额为1,136.85万元,其中:

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已完结,该项目对应账户中原银行济源分行账户销户处理,并将其余额57,809.09元全部转入中国银行济源豫光支行账户继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

因原募投项目“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变更,开立新中国银行济源豫光支行账户(254667033063),同时将原账户余额85,150.91万元转入新账户继续用于新募集资金项目“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一期)”建设。原募投项目对应账户中国银行济源豫光支行账户(262407800565)销户处理。

因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剩余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建设,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即交通银行济源分行)结余募集资金2,320.99万元全额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账户进行了销户。

三、2020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8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8个月。截至2020年4月1日,公司已将35,000.00万元全部归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0年4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3个月。截至2020年7月6日,公司已将35,000万元全部归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公司原募投项目“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拟建设8条车用改性专用料生产线和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已建成8条车用改性专用料生产线并已正常运营,剩余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尚未投入建设。根据公司的市场调研,目前车用制品注塑行业存在产品销路较窄、更新换代快、新客户很难参与汽车厂、蓄电池厂新品开发跟进等市场不确定因素,继续投资建设剩余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将很难达到预期收益,增加公司的投资风险。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终止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的建设,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2,284.17万元及利息收入(共计2,320.9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在铅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决定变更原募投项目“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5,059.91万元(考虑募集资金利息因素,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一期)”的投资建设。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0年度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2021-015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3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310会议室(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 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3日

至2021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4月1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凭身份证明、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除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济源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慧玲 联系电话: 0391-6665836

邮编:459000 传真:0391-6688986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1-008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2020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勤万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020年度,公司拟支付中勤万信的报酬总额为9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中勤万信系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中勤万信具有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勤万信湖北分所(以下简称“湖北分所”)具体承办。湖北分所前身为湖北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负责人为王永新。湖北分所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7-8号,目前拥有100余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29人。

2、中勤万信首席合伙人为胡柏和先生,未发生过变动。截止2019年末中勤万信共有合伙人69人、注册会计师总人数481人,全体从业人员1,294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数量132人。截止2020年末中勤万信共有合伙人66人。

3、中勤万信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为36,71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2,62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316万元,审计家数4,300家,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家数34家。

4、截止2019年末,中勤万信共有职业风险基金余额3,632万元,未发生过使用职业风险金的情况,此外中勤万信每年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责任保险,未发生过赔偿事项。

5、中勤万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中勤万信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晓清,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肖逸,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久信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海艳,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晓清、质量控制复核人肖逸、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海艳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按照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20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过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的资质和业务范围的了解和考察,我们认为中勤万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良好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请中勤万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2020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须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1-006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在公司31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利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0年末总股本1,090,242,6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6元(含税),共计派发红利9,376.09万元,占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为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李文利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选举张中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3)选举孙兴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2020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勤万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0年度,公司拟支付中勤万信的报酬总额为9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

监事会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临2021-009)。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0、关于公司与第一大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与公司与第一大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集团”)互为提供担保(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关于与第一大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013))。监事会在对公司与豫光集团互为提供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的基础上,认为公司与豫光集团互为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同时担保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有限,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鉴于上述情况,同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2020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固定资产减值主要系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已完工,公司拟淘汰原有厂区2条8万吨/年富氧底吹-鼓风炉还原铅冶炼生产线及16万吨/年电解铅精炼系统。为了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对部分生产设备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闲置固定资产原值为211,658,095.36元,已计提累计折旧163,535,100.38元,已提减值54,384.33元,净值为48,068,610.65 元,符合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计提减值准备的条件,按其可收回金额与账面净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7,487,872.57元。本次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后,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3,748.79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能够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012)。

对以上担保事项,监事会认为,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且担保事项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3、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的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总体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4、关于对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的议案

公司拟与关联方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购货合同(铅精矿、银精矿、金精矿、铜矿粉)》、与关联方豫光(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电解铅、阴极铜)》、与关联方江西省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购货合同(铅精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充分利用公司有色金属营销网络优势,实现公司综合经营效益的最大化而发生的,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公平合理;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5、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