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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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8日,Seagull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以下简称“Seagull Investment”)、Seagull International Limited (以下简称“Seagull International”)与中国银行澳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纽约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纽约分行”)签署《信贷和担保合同》(“Credit and Guarantee Agreement”)以及相关文件,借款金额合计800,000,000美元。
2017年2月3日,Seagull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Seagull International、OmniVision Technologies, Inc.(以下简称“美国豪威”)与中国银行澳门分行、招商银行纽约分行签署《修改信贷和担保合同》(“Amended and Restated Credit and Guarantee Agreement”)以及相关文件。Seagull International还款200,000,000.00美元,剩余600,000,000美元借款由美国豪威作为借款人偿还。
于合同修改当日(2017年2月3日),美国豪威还款200,000,000美元,剩余借款400,000,000美元,合同生效日起第一年的年利率为LIBOR加1.6%,第二年的年利率为LIBOR加1.8%,第三年的年利率为LIBOR加2.0%,按季度付息,到期日为2020年2月3日。其中200,000,000美元借款为循环贷款,可于2020年2月3日之前的任意时间偿还,剩余200,000,000美元借款为定期贷款,到期一次归还本金。公司按该等借款的初始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于2018年9月5日,循环贷款部分200,000,000美元已还清。2018年12月27日,美国豪威向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借入135,000,000美元循环贷款,并于2019年1月4日以关联方贷款形式提供此笔资金135,000,000美元给韦尔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用于经营资金周转或股权收购。
2020年2月22日,Seagull Investment、Seagull International、美国豪威、北京豪威与中国银行澳门分行、招商银行纽约分行签署《修改信贷和担保合同的第一修正合同》(“First Amendment to the Amended and Restated Credit and Guarantee Agreement”)以及相关文件。合同修改当日,美国豪威还款35,000,000美元,原《修改信贷和担保合同》的剩余定期贷款165,000,000美元及循环贷款135,000,000美元变更为定期贷款100,000,000美元及循环贷款200,000,000美元。其中200,000,000美元借款循环贷款,可于2023年2月3日之前的任意时间偿还,剩余100,000,000美元借款定期贷款,美国豪威应于2021年2月3日偿还定期贷款的20%,即20,000,000美元,于2022年2月3日偿还定期贷款的30%,即30,000,000美元,于2023年2月3日偿还定期贷款的50%,即50,000,000美元。上述借款(包括定期贷款和循环贷款)年利率均为LIBOR加2.0%,按季度付息。
美国豪威于2020年2月26日支付给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及招商银行纽约分行各2,250,000美元合同修正费,共计4,500,000美元。公司按照该等借款的初始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020年12月31日,美国豪威偿还50,000,000美元循环借款,剩余循环借款150,000,000美元,定期借款100,000,000美元。其中20,000,000美元将于2021年2月3日还款,于2020年12月31日,将其分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剩余借款金额分类为长期借款。
根据《修改信贷和担保合同》及《修改信贷和担保合同的第一修正合同》等文件关于借款担保的约定,北京豪威、Seagull Investment、Seagull International为借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借款人(美国豪威)的全部资产和其持有的子公司OmniVision International的65%股权均作为抵押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产抵押及股权质押尚未解除。
2、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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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薪酬已包含股权激励金额
二、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虞仁荣先生、纪刚先生、贾渊先生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议案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虞仁荣先生、纪刚先生、贾渊先生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业务范围,并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按市场原则公平合理定价,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允的交易原则,有利于公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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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江苏韦达半导体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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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韦达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韦达”)于2018年1月22日设立,公司持有江苏韦达半导体有限公司25%股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纪刚先生自2018年1月起担任江苏韦达董事;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贾渊先生自2018年1月起担任江苏韦达董事。江苏韦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应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江苏韦达之间的交易应认定为关联交易。
2、上海韦城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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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韦城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韦城”)于2020年9月23日设立,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韦尔置业有限公司持有上海韦城30%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第四条规定,上海韦城应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上海韦城之间的交易应认定为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江苏韦达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韦矽微电子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约定上海韦矽微电子有限公司从供应商江苏韦达处购买晶圆及芯片,具体交易金额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具体订单约定为准。
上海韦城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韦尔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了相关协议,约定上海韦城承租上海韦尔置业有限公司拥有的房产,租赁期限及租金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具体租赁协议为准。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定价。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允的,对公司完成2021年的经营有积极影响;该等交易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0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中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原则公平合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活动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上述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公司的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及授权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8亿元的人民币授信及外币授信,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为满足公司融资需求,公司会视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以公司自有(含控股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子公司股权、存货、保证金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作为增信措施,最大限度的保证公司资金使用效益。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已取得的授信额度,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文件,授信额度范围内单笔融资由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总监负责审批相关事宜,不需要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韦矽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韦矽”)、北京京鸿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京鸿志”)、深圳市京鸿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京鸿志”)、深圳市京鸿志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鸿志物流”)、上海灵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灵心”)、香港华清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清”)、韦尔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韦尔香港”)、北京思比科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思比科”)、思比科(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思比科”)、OmniVision Technologies, Inc.(以下简称“美国豪威”)、香港灵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灵心”)、香港东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意”)。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已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2021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23,000万元的人民币及外币融资;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前述被担保人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52,691.55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4月15日,为确保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提高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的需要,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确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日常经营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23,000万元,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为子公司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签订的担保合同均为有效。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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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由公司和/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担保方式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
2、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23,000万元的人民币及外币融资
各子公司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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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述担保额度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控股子公司使用。
4、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批在额度之内的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5、在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6、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本公司和/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在以上担保的总额度内,签订的担保合同均为有效。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2021年度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银行或相关机关审核同意,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考虑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实际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制的范围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并按照规定程序对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批,同意公司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23,000的万元人民币和外币融资,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前述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为52,691.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9%;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
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绍兴市韦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01号),核准公司向绍兴市韦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39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豪威”)85.53%的股权、北京思比科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比科”)42.27%的股权、北京视信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信源”)79.93%的股权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9年8月完成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现就2020年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2018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8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议案。
2、2019年6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绍兴市韦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01号),核准公司向交易对方合计发行400,951,447股股份购买资产,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0,000万元。
3、2019年7月30日,北京豪威85.53%的股权、思比科42.27%的股权、视信源79.93%的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
4、2019年8月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325号)截至2019年7月30日止,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北京豪威85.53%股权、思比科42.27%股权、视信源79.93%股权,上述公司股权已过户至韦尔股份名下,并完成了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6,655,387.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856,655,387.00元。
5、2019年8月2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8月21日)》(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427号),确认截至2019年8月21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4,147,090.4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7,291,138.4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6,855,952.05元,其中,计入股本金额为人民币7,006,711.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金额为人民币359,849,241.05元。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3,662,098.00元,股本为人民币863,662,098.00元。
6、2019年8月28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限售流通股400,951,447股的股份登记以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限售流通股7,006,711股的股份登记。公司已于当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一)北京豪威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北京豪威业绩承诺方绍兴市韦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韦豪”)、青岛融通民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Seagull Strategic Investments (A3), LLC、嘉兴华清银杏豪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华清龙芯豪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唐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Seagull Investments, LLC、合肥元禾华创中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集成电路设计与封测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威熠投资有限公司、Seagull Strategic Investments (A1), LLC、Seagull Equity Investments (C1-Int’l) (Hong Kong) Limited、Seagull Equity Investments (C1), LLC、虞仁荣签署的《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东及虞仁荣之利润补偿协议》,北京豪威2019、2020及2021年度内实现的净利润承诺数(指北京豪威在盈利承诺期内实现的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54,541.50万元、84,541.50万元及112,634.60万元。
2019年5月17日,承诺方虞仁荣和绍兴韦豪分别出具了《关于补充利润补偿的承诺函》,承诺虞仁荣和绍兴韦豪将按照《利润补偿协议》列明的承诺净利润数与北京豪威技术研发材料费用资本化对当期净利润的预测影响金额之和作为新的承诺净利润数,具体为北京豪威2019、2020及2021年度内实现的净利润承诺数不低于59,938.87万元、88,481.57万元及115,146.55万元。
(二)思比科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思比科业绩承诺方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吴南健、陈杰、刘志碧签署的《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思比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东之利润补偿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思比科2019、2020及2021年度内实现的净利润承诺数(指思比科在盈利承诺期内实现的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4,500万元及6,500万元。
(三)视信源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视信源业绩承诺方陈杰、刘志碧、旷章曲、董德福、程杰、钟萍、吴南健签署的《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视信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东之利润补偿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视信源2019、2020及2021年度内实现的净利润承诺数(指视信源在盈利承诺期内实现的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346万元、2,423万元及3,500万元。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净利润实现数与净利润承诺数差异情况说明及专项审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1696号)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245号,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一)北京豪威业绩实现情况
剔除配套募集资金产生的影响,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0,199.23万元,2020年度已实现净利润承诺数,对于虞仁荣及绍兴韦豪实现率为271.47%,对于除虞仁荣及绍兴韦豪外其他承诺方实现率为284.12%。
(二)思比科业绩实现情况
思比科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87.18万元,2020年度已实现净利润承诺数,业绩承诺方业绩实现率为255.27%。
(三)视信源业绩实现情况
视信源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76.15万元,2020年度已实现净利润承诺数,业绩承诺方业绩实现率为254.90%。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34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2,291,8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应增加2,291,800股。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740,661份,行权有效期为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14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鉴于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股票行权已行权2,263,911股,公司总股本应增加2,263,911股。
上述变更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应增加至868,132,309股,公司注册资本应增加至868,132,309元。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韦尔转债”。
鉴于上述事实,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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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陈弘毅先生、文东华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已届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关于“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公司决定选举新独立董事接替陈弘毅先生、文东华先生履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陈弘毅先生、文东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陈弘毅先生、文东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意见,董事会现提名胡仁昱先生、吴行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资格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独立董事简历
胡仁昱先生:
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1997年7月至今,任上海会计学会会计信息化专门委员会主任;2004年1月至今,任华东理工大学教授;2004年11月至今,任上海苏皖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9月至今,任上海傲圣丹宁纺织品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月至2018年10月,任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2月至今,任中国会计学会会计信息化专委会副主任;2016年3月至今,任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上海吉年服装有限公司监事。
胡仁昱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行军先生:
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1994年8月至今,清华大学微电子学研究所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分别任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和副研究员;2001年12月至2014年12月,任北京同方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行军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00-11: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和《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4月21日上午10:00-11:30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1年4月21日上午10:00-11:30
2、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召开方式:网络方式。
三、公司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虞仁荣先生,公司总经理王崧先生,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贾渊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为了更好的安排本次活动,公司欢迎有意向参与公司本次说明会的投资者在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下午18: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will_stock@corp.ovt.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2、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1日上午10:00-11:30直接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电话:021-50805043
传真:021-50152760
电子邮箱:will_stock@corp.ovt.com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2021年4月5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虞仁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总结了2020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并编写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弘毅先生、文东华先生、王海峰女士总结了2020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并编写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总结了2020年的工作情况,并编写了《董事会审计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王崧先生总结了2020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并编写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26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拟定了《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编写完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5)。
(九)审议通过《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对2020年度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实践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26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如下:“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的反映了韦尔股份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06,109,337.61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00,946,988.52元,资本公积金为15,395,316,854.56元。
公司拟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5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273,293,805.65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且与我公司合作良好,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其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虞仁荣先生、贾渊先生、纪刚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8亿元的人民币授信及外币授信,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为满足公司融资需求,公司会视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以公司自有(含控股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子公司股权、存货、保证金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作为增信措施,最大限度的保证公司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文件,授信额度范围内单笔融资由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总监负责审批相关事宜,不需要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为确保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提高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23,000万元人民币和外币融资。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以上担保的总额度内签订的担保合同均为有效。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总监签署相关担保合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公司非独立董事中纪刚、贾渊在任期内的收入重复列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20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未包含获得的股权激励。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针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的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1)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和监事,其年薪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核定,不再另外发放津贴;非在本公司担任职务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不在公司另外领取薪酬或津贴;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10万元。
(2)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薪挂钩,实际领取的年薪可根据考核结果在基本年薪标准基础上适度浮动,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京视信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思比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实现了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自主行权的情况、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部分的授予情况以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弘毅先生、文东华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已届满六年,公司决定选举新独立董事接替陈弘毅先生、文东华先生履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陈弘毅先生、文东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陈弘毅先生、文东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意见,董事会现提名胡仁昱先生、吴行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资格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择日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将本次会议第一、二、五、六、十一至十六、十八、十九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5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全体监事总结了2020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并编写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26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相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3)在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编写完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助于强化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更有效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募集资金的管理上,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决策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占用募集资金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5)。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同意公司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5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273,293,805.65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其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已履行了《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扩张阶段,预计的担保额度有利于满足现阶段业务需求,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目前项目的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各控股子公司有能力偿还各自借款,并解除相应担保,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23,000万元人民币及外币融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嘉兴华清银杏豪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清银杏”)持有公司股份22,396,34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59%、嘉兴华清龙芯豪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清龙芯”)持有公司股份22,366,33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59%。华清银杏、华清龙芯与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45,305,09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25%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2021年4月14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华清银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981,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华清龙芯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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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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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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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