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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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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1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14,250.23万元,负债总额为22,324.8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324.82万元),净资产-8,074.59万元,营业收入2,200.56万元,净利润为亏损2,028.49万元。

2、泰州炬昕微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持股100%;

注册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76号;

法人代表:张丽;

经营范围:半导体电子产品的生产,电子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械零配件的加工、制造;机电设备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办公自动化设备、音视频设备、通信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家用电器的销售;汽车配件的销售(不含发动机);机械设备、电子设备、仪器仪表、建筑材料、五金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143.36万元,负债总额为213.8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13.84万元),净资产-70.48万元,营业收入130.73万元,净利润为亏损48.53万元。

(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1、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公司持股72.70%;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1-1号;

法人代表:赵忆波;

经营范围:光学、激光、红外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多媒体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音视频设备、通信、精密机械、自动化控制、精细化工及生物工程设备、电光源产品和建筑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187,452.33万元,负债总额为103,270.0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458.0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0,418.01万元),净资产84,182.32万元,营业收入149,941.59万元,净利润1,916.74万元。

2、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367.50万元,公司持股68.49%;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1号楼;

法人代表:李江;

经营范围: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系统、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通讯设备、文化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计算机维修;电子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设备、广播电视通讯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制造;销售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通讯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办公自动化设备;电脑动画制作技术培训;经营本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91,197.09万元,负债总额为42,016.1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38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1,426.53万元),净资产49,180.93万元,营业收入60,281.48万元,净利润4,135.80万元。

3、北京大恒普信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股95%,中国大恒持股5%;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13层1301-01;

法人代表:赵雷;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医疗器械Ⅱ类、仪器仪表、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通讯设备、家用电器;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设计、发布、代理广告;电脑动画设计;维修仪器仪表;产品设计;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健康咨询、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预防保健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销售医疗器械Ⅲ类(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为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1月19日);经营电信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528.05万元,负债总额为7,536.2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7,536.27万元),净资产-7,008.23万元,营业收入187.41万元,净利润为亏损1,575.15万元。

4、北京大恒图像视觉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中国大恒持股86.75%;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12层;

法人代表:陈绍义;

经营范围:生产图形图像处理系统及专用IC芯片;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38,249.72万元,负债总额为24,092.7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99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1,240.77万元),净资产14,156.95万元,营业收入35,531.15万元,净利润7.77万元。

5、北京大恒创新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中国大恒持股100%;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11层;

法人代表:程林;

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自动化控制系统、电子计算机、通讯设备、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器的开发;销售开发后产品、短波、超短波无线电通讯设备、手持移动电话;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医疗器械I、II类、日用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计算机维修;仪器仪表维修;动漫、游戏数字内容服务;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10,621.38万元,负债总额为5,334.6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463.0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334.66万元),净资产5,286.72万元,营业收入19,011.66万元,净利润为亏损218.50万元。

6、北京大恒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00万元,中国大恒持股92.86%;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1101室;

法人代表:贾利斌;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劳务派遣;工程勘察设计;水文仪器、岩土工程仪器、水利水资源测试仪器、气象仪器设备生产;仪器仪表、自动化监控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生产;专业承包;动漫、游戏数字内容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45,429.75万元,负债总额为38,423.7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8,423.76万元),净资产7,005.99万元,营业收入16,687.97万元,净利润为17.26万元。

7、北京中科大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中科大洋持股100%;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1号楼207、209室;

法人代表:李江;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销售广播电视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租赁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39,763.89万元,负债总额为28,784.3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8,784.32万元),净资产10,979.57万元,营业收入36,463.11万元,净利润1,544.06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担保风险可控。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运作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继续向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逾期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666.06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提供担保人民币18,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为其全资子公司大恒创新提供担保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科大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7,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7%。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21-013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2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85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6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67387.03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7679.47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0181.79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家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8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221万元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4426.2万元

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等。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的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亿元,年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北京兴华受(收)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未受(收)到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1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燕飞,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亦忻,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质量控制流程,合伙人尚英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尚英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张燕飞(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亦忻(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尚英伟(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同上一期审计费用保持一致,即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含税),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兴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兴华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续聘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事前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我们沟通,经审阅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考虑到公司年度审计的连续性及审计机构的业务水平,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北京兴华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续聘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圆满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6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含税)。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