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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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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3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1,662,783.7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99,200,391.83元,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99,200,391.83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9,920,039.18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69,563,165.45元,2020年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41,305,910.05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91,291,5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4,564,578.40元,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9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有利于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的基础上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对利润分配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健康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公司业务持续发展与投资者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晰,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影响公司每股收益、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2021一011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曲靖召开。

4.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6人:董事王强先生、沈立俊先生、苏廷敏先生,独立董事陈旭东先生、郑新业先生、李富昌先生。

5.本次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冲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详见公司“临2021-013”号公告);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1,662,783.7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99,200,391.83元,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99,200,391.83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9,920,039.18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69,563,165.45元,2020年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41,305,910.05元。

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91,291,5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4,564,578.40元,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97%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环境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1-01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融资额度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21年度在现有融资额度基础上向相关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融资额度。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具体融资所需资料,出具有关说明,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案》(详见公司“临2021-015”号公告);

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1.8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其中: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2.94亿元、彝良驰宏矿业有限公司2.5亿元、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2.28亿元、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1.5亿元、西藏鑫湖矿业有限公司1.5亿元、大兴安岭金欣矿业有限公司1.1亿元。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总额不超过11.82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公司可对上述境内6家子公司及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新巴尔虎右旗荣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整,但担保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对上市公司的相关监管规定。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铝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预案》(详见公司“临2021-016”号公告);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与中铝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保理”)开展保理业务,并签署为期三年的《保理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铝保理的保理业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融资成本不高于国内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的同种类服务的平均融资成本。

在表决该事项时,关联董事王冲先生、王强先生、沈立俊先生和刘华武先生回避表决,其他6名董事对该事项一致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临2021-01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详见公司“临2021-018”号公告);

同意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拟与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189万元)持平。若资产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审计费用可进行适当调整但增幅不超过资产规模增幅。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工作情况最终确定其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计提2020年度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1-019”号公告);

同意公司对部分海外控股子公司所涉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9439.87万美元。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并以2020年度美元兑换人民币平均汇率换算后,本次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7,123.94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1-020”号公告)。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上午10:00,具体事宜见《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临2021-021”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2、3、5、6、7、11、13、14、15、18项事项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2021-012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曲靖召开。

4、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监事会主席高行芳女士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5、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指定监事吕奎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1,662,783.7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99,200,391.83元,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99,200,391.83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9,920,039.18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69,563,165.45元,2020年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41,305,910.05元。

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91,291,5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4,564,578.40元,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97%

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本充足率及投资者利益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董事会对利润分配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后,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2020年度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同时,公司聘请了资产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机构对本次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评估和价值咨询,决策过程科学审慎,决策程序依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计提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后,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1、2、3、4、7、10项事项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2021-014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使财务报告更准确反映公司经济业务实质,公司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规定范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公司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以前年度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使财务报告更准确反映公司经济业务实质,公司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规定范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公司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以前年度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租赁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政府补助准则的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将政府补助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不再计入递延收益;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中用于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直接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营业外支出,不再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2、租赁准则的修订

租赁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政府补助准则调整的影响

政府补助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但会同时降低公司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不影响公司利润总额,但会调整减少利润表中成本、费用、其他收益的发生额,同时,公司需对2020年1月1日前取得的政府补助采用追溯调整法,根据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及列报前期披露的可比数据。影响会计报表列报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2、租赁准则修订的影响

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后,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的所有租赁,会计核算科目由原来的融资租赁和长期应付款变更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经济业务实质;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经济业务实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使会计核算更加准确,会计披露更符合企业实际情况,2021年4 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决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对符合净额法核算条件的政府补助改按净额法核算,并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需对2020年1月1日前取得的政府补助采用追溯调整法,根据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及列报前期披露的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不同科目的重分类调整,不会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2021-016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铝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内部借款规模,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中铝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保理”)开展以自有债权债务作为保理标的物的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上述额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双方签订相关协议后三年内有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鉴于中铝保理为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资本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中铝资本控股的控股股东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与本公司受同一法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过去12个月,公司除与中铝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与中铝保理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否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内部借款规模,改善部分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中铝保理开展以自有债权债务作为保理标的物的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上述额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双方签订相关协议后三年内有效。本次交易融资成本不高于国内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的同种类服务的平均融资成本。保理模式为有追索权明保理、无追索权明保理、有追索权暗保理和无追索权暗保理、反向保理。

二、关联方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1209-6

注册资本:4.57亿元

法定代表人:张翔宇

成立日期:2016-05-13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铝保理总资产28.75亿元,净资产5.65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02亿元,净利润0.35亿元。

(二)关联关系

中铝保理为中铝资本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中铝资本控股的控股股东为中铝集团,与本公司受同一法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保理融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以转让应收账款的方式取得资金,即公司及子公司将自己拥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中铝保理,从中铝保理处取得保理融资款。应收账款到期后由应收账款债务方支付已转让的应收账款至中铝保理或由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中铝保理回购应收账款。

E信融产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基于真实应付账款通过中铝保理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向供应商开具电子信用凭证用于支付采购款,凭证到期后由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中铝保理支付凭证记载的相应款项。

(二)融资额度

存续保理业务余额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

(三)融资成本

中铝保理提供服务的融资成本不高于国内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的同种类服务的平均融资成本。

(四)保理模式

有追索权明保理、无追索权明保理、有追索权暗保理、无追索权暗保理和反向保理。

(五)保理期限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双方签订相关协议后三年内有效。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有效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融资成本不高于国内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的同种类服务的平均融资成本,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铝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关联董事王冲先生、王强先生、沈立俊先生和刘华武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届时公司关联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进行回避表决。

六、审计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审查,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届时公司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通过对本次交易的初步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与关联方开展保理业务是基于拓宽公司及部分子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内部借款规模、保障资金安全而开展的交易,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加快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状况及现金流情况,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本次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定价机制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2021-017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驰宏锌锗”)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证监会《关于核准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向苏庭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87号)核准,本公司已于2016年4月26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74,599,787股新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41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2,583,983,995.67元。2016年4月27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费及独立财务顾问费用共人民币52,521,082.82元后的余额人民币2,531,462,912.85元汇入公司在工行曲靖开发区支行营业室开立的账号为2505031229200005740的募集资金账户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3,661,889.04元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27,801,023.81元。上述募资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53040002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经公司2016年5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1,384.97万元置换预先支付收购苏庭宝先生持有的新巴尔虎右旗荣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荣达矿业”)49%股权部分现金对价;以募集资金5,568.6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彝良驰宏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彝良驰宏”)毛坪铅锌矿资源持续接替项目资金;以募集资金2,356.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彝良驰宏地质找探矿项目资金。同时一并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毛坪铅锌矿资源持续接替项目及地质找探矿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中的5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2016年11月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0.5亿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7年5月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剩余4.5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彝良驰宏毛坪铅锌矿资源持续接替项目及彝良驰宏地质找探矿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3.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0.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0.5亿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8年5月21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剩余3.5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彝良驰宏毛坪铅锌矿资源持续接替项目及彝良驰宏地质找探矿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彝良驰宏毛坪铅锌矿资源持续接替项目及地质找探矿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用于上述项目中的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彝良驰宏毛坪铅锌矿资源持续接替项目及地质找探矿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用于上述项目中的1.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9,431.86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505031229200005740中的余额为人民币67,690,042.37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65,816,997.02元,利息净收入为人民币1,873,045.35元。

彝良驰宏募集资金专户53050164613600000106中的余额为人民币2,878,099.20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2,665,366.37元,利息净收入为人民币212,732.83元。

(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证监会《关于核准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4号)核准,同意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993,518,583股新股。本公司已于2017年11月22日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81,393,382股,每股发行价格4.91元,募集资金总额3,836,641,505.62元。2017年11月23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用人民币39,566,415.06元后的余额人民币3,797,075,090.56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翠峰支行开立的账号为53050164613600000288的募集资金账户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488,139.3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795,586,951.22元。上述募资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53090002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7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投向荣达矿业铅锌银矿深部资源接替技改工程项目和160kt/a废旧铅酸电池无害化综合回收项目募集资金中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8年11月14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剩余4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年11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新巴尔虎右旗荣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荣达矿业增资45,000万元,其中42,788.41万元为本次募集资金,2,211.59万元为公司自有资金。募集资金42,788.41万元仅用于荣达矿业铅锌银矿深部资源接替技改工程项目并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1,489,500,000.00元进行置换。

2017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铅锌银矿深部资源接替技改工程项目人民币41,269,949.17元进行置换。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宏综合利用”)提供人民币不超过30,148.04万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160kt/a废旧铅酸电池无害化综合回收项目”。

2018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铅锌银矿深部资源接替技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用于上述项目中的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将对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铅锌银矿深部资源接替技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用于上述项目中的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20年3月17日,公司将上述2.5亿元中的0.4亿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将剩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1亿元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铅锌银矿深部资源接替技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用于上述项目中的1.7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同意公司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60kt/a废旧铅酸电池无害化综合回收项目结项,并同意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节余资金745.4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8,998.46 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53050164613600000288中的余额为人民币27,949,603.38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24,384,100.00元,利息净收入为人民币3,565,503.38元。

驰宏综合利用募集资金专户5201010120010003559中的余额为人民币7,501,924.34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6,209,248.84元,利息净收入为人民币1,245,509.51元。

荣达矿业募集资金专户2505026529200077490中的余额为人民币94,826.85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0.00元,利息净收入为人民币132,997.3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规定的制订和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6年1月1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曲靖开发区支行营业室开设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账号为2505031229200005740。2016年5月4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开发区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6年5月6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彝良驰宏为存储所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毛坪铅锌矿资源持续接替项目及地质找探矿项目资金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翠峰支行增设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账号为53050164613600000106。

2016年5月11日,公司、彝良驰宏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翠峰支行、独立财务顾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7年9月26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以下账户专项存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账后的一个月内,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经公司2017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驰宏综合利用提供不超过30,148.04万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160kt/a废旧铅酸电池无害化综合回收项目”,并视该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分次发放借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该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向其发放借款30,148.04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度该项目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毛坪铅锌矿资源持续接替项目及地质找探矿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4.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0.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6年11月3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0.5亿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7年5月5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剩余4.5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彝良驰宏毛坪铅锌矿资源持续接替项目及地质找探矿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3.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0.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0.5亿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8年5月21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剩余3.5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彝良驰宏毛坪铅锌矿资源持续接替项目及地质找探矿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彝良毛坪铅锌矿资源持续接替项目及找探矿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用于上述项目中的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5月15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彝良驰宏毛坪铅锌矿资源持续接替项目及地质找探矿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用于上述项目中的1.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未发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利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1,489,500,000元进行置换。2017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铅锌银矿深部资源接替技改工程项目人民41,269,949.17元进行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机构认为此次置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决策程序合法,此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核字[2017]53090011号《关于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鉴证,截至2017年12月2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1,553,153,525.41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偿还银行贷款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时间截至2017年11月23日,其余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时间截至2017年12月20日。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投向铅锌银矿深部资源接替技改工程项目和160kt/a废旧铅酸电池无害化综合回收项目募集资金中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8年11月14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剩余4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铅锌银矿深部资源接替技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用于上述项目中的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铅锌银矿深部资源接替技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用于上述项目中的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20年3月17日,公司将上述2.5亿元中的0.4亿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年5月15日,公司将剩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1亿元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铅锌银矿深部资源接替技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用于上述项目中的1.7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未发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利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同意公司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60kt/a废旧铅酸电池无害化综合回收项目结项,并同意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节余资金745.4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节余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驰宏综合利用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独立财务顾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驰宏锌锗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规范,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驰宏锌锗已披露情况一致,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驰宏锌锗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驰宏锌锗《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 2021-019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0年度长期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2020年末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资产减值情况进行了测试及评估,确定需对部分海外控股子公司所涉长期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9439.87万美元。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并以2020年度美元兑换人民币平均汇率换算后,本次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7,123.94万元人民币。

●本次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0年度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基本情况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子公司对2020年末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测试评估,确定2020年度需对海外控股子公司D铜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玻利维亚D铜矿”)、扬帆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玻利维亚扬帆矿业”)、玻利维亚亚马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玻利维亚亚马逊矿业”)所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9439.87万美元,以2020年度美元兑换人民币平均汇率6.8941换算后,共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65,079.40万元人民币。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将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7,123.94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下转16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