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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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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7版)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21-026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1996年3月注册成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吸收合并吉林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成为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更名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四层,在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深圳、苏州、西宁、济南、长沙、合肥、郑州、西安、重庆、石家庄设有分所。

2020年11月2日,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也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二十多年来,先后从事证券业务近80家,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现有从业人员1019人,其中合伙人48名,首席合伙人为田雍先生。截止到2020年末具有注册会计师 409名,其中183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2019年度业务收入 2.4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90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16家)、金融证券业(3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 家),总资产均值为120.77亿元,审计收费总额1645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年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风险赔偿额度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中无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9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刘昆,1997 年12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 年开始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凤娟,2005 年11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1月开始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运生,1994年7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年开始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以及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近三年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津、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我们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21-028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化东宝”)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18号文批准,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5,726,9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68元,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40,979,911.68元,扣除承销费用19,948,774.1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21,031,137.55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55,726.98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17,675,410.57元。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7月21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6)第 1126号《验资报告》。

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0,890,000.0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16,864,659.6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200,00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9,208,488.3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8,397,737.5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5年进一步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东宝丽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等五家银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于2016年8月1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切实履行。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2017年4月10日,公司、你的(上海)医疗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久事复兴大厦支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年,你的(上海)医疗咨询有限公司依法清算注销,四方监管协议已终止。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9,208,488.3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30,787,749.82元,同时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准专字[2016]1668号),经鉴证,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225,584,231.49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2016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截止2017年7月31日,公司已将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45,000万元全部赎回。

根据2017年8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截止2018年8月2日,公司已将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根据2018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截止2019年8月21日,公司已将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根据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截止2020年8月25日,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000万元已全部赎回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2020年9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单位定期存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公司使用4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0,000,000.00元,累计已获收益46,679,452.07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8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为东宝糖尿病平台建设项目。截至2018 年6 月 8 日,东宝糖尿病平台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49,236,659.69元,公司决议将募集资金余额767,661,747.90元全部变更投入新项目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

2020年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0年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为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截至2020 年9月29日,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26,738,000.00元,公司决议将募集资金余额669,762,007.94元全部变更投入新项目―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项目。

截止 2020年 12 月 31 日,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20,890,000.00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1、未达计划进度情况

(1)东宝慢病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周转效率低,投入产出比不及预期。经股东大会批准对该项目实施计划进行了变更,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76,766.17 万元全部转为投入主营业务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东宝慢病管理平台项目未实现效益。

(2)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二代胰岛素产品销售的增速放缓,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已不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经股东大会批准对该项目实施计划进行了变更,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66,976.20 万元全部转为投入德谷胰岛素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未实现效益。

2、第一次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随着近年来市场环境的变化,二代胰岛素产品销售的增速放缓,且公司的当前产能利用率未达到饱和,第一次变更后的募投项目(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扩张重组人胰岛素产能已不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同时德谷胰岛素和利拉鲁肽的产品开发是当前糖尿病治疗领域产品开发的热点,上述两个项目亦是公司的重点研发项目,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加强对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尽早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配置公司资金资源,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报出。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通化东宝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通化东宝已按规定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已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2:

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