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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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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47版)

2020年1-12月,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3,070.65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3、2020年度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总体情况

2020年1-12月,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具体说明

1、2020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受2020年疫情影响,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部分客户经营及财务状况出现困难,或者发生了不利变化。公司对应客户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显著上升,经审慎评估、测算,对客户应收账款单独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四季度对上述客户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97.67万元。

(2)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客户2020年上半年复工复产缓慢,行业竞争激烈。报告期末,磷酸铁锂产品销售价格低位运行,公司产能利用率较低导致单位产品固定成本增加,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存货出现了减值迹象,经测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情况说明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在报告日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 进行重新确认。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对于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 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 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 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本次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全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减少公司 2020年度其他综合收益781.20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末所有者权益781.20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的报告期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决议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项。

(五)其他相关说明

重大单项资产计提说明:

单位: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646.93万元,将计入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当期损益,减少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646.93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38.97万元。

本次确认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全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将减少本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为781.20万元。

综上,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将减少本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8.97万元,减少本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2,820.17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后,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事项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2021年至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尚未完成,经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度的资金需求和现金流状况,为支持公司发展,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保障公司经营的不时之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拟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有效期12个月,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及借款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2、赵光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为: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光辉回避表决,该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全体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5、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赵光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股份59,617,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01%,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经查询,赵光辉先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鉴于2021年至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尚未完成,经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度的资金需求和现金流状况,为支持公司发展,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保障公司经营的不时之需,赵光辉先生拟向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赵光辉先生签署相关借款协议或相关文件,并在有效期内及借款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本次借款系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无任何其他额外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经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2021年度的资金需求和现金流状况,为支持公司发展,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保障公司经营的不时之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拟以向公司提供借款的方式,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支持公司的发展。

赵光辉先生对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保证了公司资金正常运转,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向赵光辉先生借款余额为15,692,013.89元。除此之外,公司与赵光辉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时,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公司本次借款的出借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为了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同时,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赵光辉先生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玉米淀粉、纯碱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原材料之一,其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大。为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计划开展玉米淀粉和纯碱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玉米淀粉、纯碱期货品种。

2、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拟以公司或子公司进行的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实物交割款不占用本额度)。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操作,业务期间为2021年度,决议有效期届满后,如遇决议事项未作调整的情况时,为保障公司能正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确定下一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相关议案审批前。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为目的。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因此,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四、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通过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因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控制套期保值品种,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控制期货头寸,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以及银行授信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的明确规定,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概述

1、鉴于公司发展壮大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的战略需求,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的经营发展,改善丰元锂能的资产现状,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对丰元锂能增资人民币1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丰元锂能100%股权,丰元锂能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万元。

2、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情况为: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丰元锂能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0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广汇路521号

法定代表人:赵光辉

注册资本:5,000万

经营范围:锂电池材料、锂电池及配件(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出版物)。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2、丰元锂能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丰元锂能净资产为负的原因是:其负债构成主要来源于向母公司借款约3.48亿元,用于支持丰元锂能正极材料业务建设及发展所需,未来随着其业务发展并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将调整到合理水平。

三、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本次增资以货币方式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风险和影响

为支持丰元锂能之资金需求,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对丰元锂能进行增资,增资款将主要用于补充丰元锂能营运资金及未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

本次增资后,丰元锂能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

生变化。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其他

1、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本次增资事项顺利进行,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批准增资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法律文件等。

2、本公告增资金额为预计最高金额,实际增资情况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3、公司将根据增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

及支付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 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 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1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政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至今,2003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19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以及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等,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项目等其他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鑫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孚日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参与多家IPO、再融资等其他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洪

拟安排总审计师李洪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是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公司确认支付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含税)。预计2021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45万元,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同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届时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和其他工作情况决定其报酬金额并签署相关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严谨公允、客观独立,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认真严谨,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系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定价公允、合理。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严谨公允、客观独立,较好地完成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系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定价公允、合理。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事项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和通知,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 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关于租赁的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06]3 号)及其相关规定。

3、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 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准则。

5、 决策程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监事会发表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枣庄市台儿庄区经济开发区玉山路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公司2020 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10、《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听取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审议之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10涉及关联交易,如有参会关联股东按规定需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1年5月10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来信请寄: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77400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632-6611106 传真:0632-6611219

联系人:刘飞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约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5”

2.投票简称:“丰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公司拟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14:00-16:00在全景网举办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本次业绩说明会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14:00-16:00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

(三)会议召开网址: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四)本次出席人员:公司总经理邓燕女士、财务负责人张清静先生、董事会秘书刘飞先生、独立董事谷艳女士。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了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6日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fengyuan@fengyuanhuaxue.com,公司将在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在此,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