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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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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75版)

截止2014年10月2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审亚太验字[2014]01116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与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差额为利息收入

二、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1、截至 2021 年 3月 31 日,公司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5,284.17 万元,项目剩余资金6,203.38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995.49 万)。原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计划新建研发大楼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投入分别占比59.34%(6226.08万元)、40.66%(4265.98万元),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公司已陆续新建总部大楼和松山湖生产基地,经公司谨慎论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公司新建的办公场地可满足研发部门的需求不再需要新建研发大楼。

2、截至 2021 年 3月 31 日,公司 “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 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3,426.49 万元,项目剩余资金6,203.38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543.78 万元)。原项目“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 计划在上海、济南、沈阳租赁写字楼设立二级营销机构(2,500平方米的写字楼,其中500平方米用于展厅建设,其余用于办公及仓储的建设); 上海、济南、沈阳租赁写字楼的装修;全国各服务中心办公地点装修:统一租用写字楼,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统一标准进行简单装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中租赁的部分办公场所受制于租赁产权,未能按原计划投入统一装修用于办公、仓储和展厅建设,导致该项目未能按原计划投入。

随着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逐年扩大,营销中心需进一步扎根于客户所在区域,因此,公司拟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中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入“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为在营销中心集中区域的所在地济南、沈阳、西安、武汉、乌鲁木齐、昆明购置营销中心基地并进行装修。本次变更募资资金用途,符合公司扩大营销中心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国内照明业务的发展。

项目投资概算变更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投资金用途变更的可行性分析

随着LED、激光等新光源、新技术的发展,客户现场及工作需求的不断升级,公司将特殊环境照明产品与互联网相结合,发挥LED产品+控制器+服务平台的产品组合优势,为客户提供照明+控制器+应用软件+服务的解决方案,推动客户照明系统,朝更节能、更智能化的方向发展。公司加快照明产品的升级换代,照明+数据传输技术、照明+智能控制等技术给客户提供更加节能、智能、个性化的照明解决方案。LED 照明是未来主流,智能互联网技术为公司注入新活力,紧抓技术浪潮带来的机遇,做好照明+互联网的产品和为客户提供更优的解决方案,满足客户需求,引领市场发展。

公司根据客户行业的工作环境特点,不断细分我们的市场,让事业部、国内营销中心享有快速响应的决策权,及时规划和开发新产品,从而满足了顾客多样化产品与服务需求。为持续聚焦客户需求的挖掘,将照明产品与互联网相结合,积极推广照明+互联网产品,发扬差异化服务优势,帮助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将营销中心根植于客户端,公司拟进一步扩大国内营销中心投入,为营销中心提供更加完善的基础设施。

公司拟在营销中心集中区域的所在地沈阳、济南、沈阳、西安、武汉、乌鲁木齐、昆明购置营销中心的办公场地并进行装修,以上区域的营销中心办公情况如下:

1、济南营销中心

公司拟在济南购置营销中心的办公场地并进行装修,优化区域营销中心的管理成本和沟通效率。济南现有服务中心覆盖山东及华北地区的铁路、厂电、公安消防、煤炭、场馆、石化、网电、冶金、大型企业行业,济南营销中心分别租赁了16处房产,共计办公面积达1810平米。济南营销中心现有办公区域及租赁情况如下:

2、沈阳营销中心

公司拟在沈阳购置营销中心的办公场地并进行装修,优化区域营销中心的管理成本和沟通效率。沈阳现有服务中心覆盖辽宁及东北地区的厂电、大型企业、油田、军品、铁路、场馆、公安消防、石化、网电和冶金,沈阳营销中心分别租赁了16处房产,共计办公面积达2051平米。沈阳营销中心现有办公区域及租赁情况如下:

3、西安营销中心

公司拟在西安购置营销中心的办公场地并进行装修,优化区域营销中心的管理成本和沟通效率。西安现有服务中心覆盖陕西及西北地区的公安消防、煤炭、油田、网电、铁路、厂电、场馆行业,按照不同行业事业部西安营销中心分别租赁了15处房产,共计办公面积达1829平米。西安营销中心现有办公区域及租赁情况如下:

4、武汉营销中心

公司拟在武汉购置营销中心的办公场地并进行装修,优化区域营销中心的管理成本和沟通效率。武汉现有服务中心覆盖湖北及华中地区的场馆、公安消防、铁路、大型企业、网电、冶金、石化行业,武汉营销中心分别租赁了18处房产,共计办公面积达2146平米。武汉营销中心现有办公区域及租赁情况如下:

5、乌鲁木齐营销中心

公司拟在乌鲁木齐购置营销中心的办公场地并进行装修,优化区域营销中心的管理成本和沟通效率。乌鲁木齐现有服务中心覆盖新疆地区的油田、铁路行业,分别租赁了10处房产,共计办公面积达1043平米。乌鲁木齐营销中心现有办公区域及租赁情况如下:

6、昆明营销中心

公司拟在昆明购置营销中心的办公场地并进行装修,优化区域营销中心的管理成本和沟通效率。昆明现有服务中心覆盖云南及西南地区的铁路、网电、厂电、冶金、公安消防、场馆、国际部行业,按照不同行业事业部武汉营销中心分别租赁了12处房产,共计办公面积达1568平米。昆明营销中心现有办公区域及租赁情况如下:

公司通过在以上区域购置营销中心的办公场地,一方面,对现有营销中心进行完善与扩展,升级建设区域营销中心;另一方面,综合公司现有市场发展战略以及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两个方面的因素考虑。公司拟以各区域营销中心为主体,加大对周边区域的市场渗透力度,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国的营销体系。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提升销售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促进公司产品及服务的推广,扩大市场占有率,并充分发掘潜在市场、把握市场变化,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这六大区域的销售额占比公司整体销售额的20%以上:

沈阳、济南、西安、武汉、乌鲁木齐、昆明营销中心的建设将惠及该区域的服务中心统一管理、集中办公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该区域的影响力,优化管理效率,为营销中心提供更加完善的基础设施,增强了员工归属感,减少房屋租赁费用,节约管理成本。使国内营销中心进一步扎根在客户区域,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提供更优的解决方案,引领市场发展,因此调整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范围具有必要性。

四、本次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资金额33,139.64万元,基于公司发展以及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变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于2022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变更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是基于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现状而做出的,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更好地实施该募投项目,切实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审慎研究后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次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目的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相关的审批程序

1、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是基于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现状做出的,符合公司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并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是是公司基于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1、海洋王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决定是管理层充分考虑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市场状况并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此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资计划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募集资金投产后预期产能和盈利能力带来负面影响;

2、海洋王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前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海洋王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1-03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执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 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改进财务报告相关披露要求,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认为:本次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七、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1-036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1-037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年)、《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1-03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年)、《上市公司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现有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1-03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下转27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