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生加银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263号文批准,中融鑫锐研究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21年3月24日开始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21年4月16日(含当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融鑫锐研究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融鑫锐研究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中融鑫锐研究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21年6月23日(含当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21年3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等媒体上的《中融鑫锐研究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融鑫锐研究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浏览本公司网站。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zrfunds.com.cn
2.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160-6000、010-56517299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融鑫锐研究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04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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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04月19日起,民生加银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请。
2、在上述业务暂停期间,本基金对个人投资者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关于恢复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发布的《民生加银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大额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中对本基金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大额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性规定将继续执行。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38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msjyfund.com.cn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6日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21-009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被担保人: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源”)、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太阳能”)、淮安市澜晶光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澜晶”)、晋中浙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中浙泰”)、宿迁梁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梁泰”)、宿迁杭泰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杭泰”)、南昌市江泰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江泰”)、佛山市领先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领先”)
●本次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176,738.43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光伏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借款合同,正泰太阳能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及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分别签订了借款合同,淮安澜晶、晋中浙泰、宿迁梁泰、宿迁杭泰、南昌江泰及佛山领先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上述借款金额合计为176,738.43万元,公司作为保证人为上述8家全资子公司就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176,738.43万元。
2020年6月1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90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预计总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0-016、临2020-023、临2020-031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对象1: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694586113J
注册资本:938,508.105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9-10-16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2,687,161.59万元;总负债1,616,150.16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132,547.48万元;净利润-13,124.63万元。(未经审计)
2、担保对象2: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7936581787
注册资本:348,355.633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6-10-18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835,334.28万元;总负债427,165.30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282,614.62万元;净利润5,198.55万元。(未经审计)
3、担保对象3:淮安市澜晶光伏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91MA1MXMRN9B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10-25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2,120.60万元;总负债1,727.88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214.17万元;净利润131.13万元。(未经审计)
4、担保对象4:晋中浙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702MA0HHKG87G
注册资本:4,207.6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05-31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10,785.69万元;总负债 9,713.36 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797.06万元;净利润420.54万元。(未经审计)
5、担保对象5:宿迁梁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95MA1YPJYY2R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07-12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5,165.55万元;总负债4,743.95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573.42万元;净利润421.60万元。(未经审计)
6、担保对象6:宿迁杭泰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2MA1NA7M03B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01-11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9,196.81万元;总负债9,059.35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214.66万元;净利润130.33万元。(未经审计)
7、担保对象7:南昌市江泰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5MA35W13E8P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03-31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7,826.02万元;总负债7,510.47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240.17万元;净利润127.11万元。(未经审计)
8、担保对象8:佛山市领先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51BWEX3F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02-11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2,766.10万元;总负债2,478.58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214.93万元;净利润136.71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保证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金额:176,738.43万元
(四)期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的担保保证合同期限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其他担保保证合同期限均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担保业务范围:正泰新能源、正泰太阳能、淮安澜晶、晋中浙泰、宿迁梁泰、宿迁杭泰、南昌江泰及佛山领先等8家全资子公司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迟延履行金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新增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715,470.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5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21-007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收到有效表决票9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正泰新能源公司收购光伏电站资产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正泰新能源公司收购光伏电站资产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24,776.00万元收购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正利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49%股权。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光伏电站资产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贰拾亿元的银行授信,用于为本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贰拾亿元的债务提供资产池质押担保。本公司及旗下子公司通过本公司及旗下子公司质押票据等共享池融资额度,在额度内办理承兑汇票、短期贷款等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贰年。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授信额度为本外币合计人民币伍亿元整,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保函等融资业务及国际结算、外汇资金业务、网上银行等中间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贰年。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壹拾亿元的银行授信,用于为本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壹拾亿元的债务提供票据池质押担保。本公司及旗下子公司通过本公司及子公司质押票据形成池融资额度共享池内额度,在额度内办理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兴业银行认可的其他授信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贰年。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21-008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光伏电站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正泰新能源”)拟以24,776.00万元收购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洁能”)持有的鄂尔多斯市正利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利新能源”)49%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拟与亿利洁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的正利新能源49%股权,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合计110兆瓦,本次交易金额合计24,776.00万元。
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正泰新能源公司收购光伏电站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以24,776.00万元收购亿利洁能持有的正利新能源49%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亿利洁能
股票代码:600277
注册资本:273,894.0149万元
成立日期:1999-01-27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亿利大厦二层30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彪
股权结构:截至2020年9月30日,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16%,其他股东持股50.84%。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电力供应;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其他水的处理、利用和分配;火力发电,其他电力生产;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其他污染治理;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对采矿业、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投资与管理;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电石的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专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PVC管材的销售;工程机械租赁;煤炭、化工技术咨询服务;煤矿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煤炭销售。
2、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正利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05-31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所在地亿利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李永红
股权结构:正泰新能源持股51%,亿利洁能持股49%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太阳能发电;种植、养殖;农产品销售。
2、权属状况说明
2017年3月,正利新能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解放支行签约,向其借款5.50亿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3月28日至2027年3月27日,正泰新能源及亿利洁能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为该项借款共同提供质押。本次交易前,正泰新能源将及时主导办理股权质押解除登记手续,亿利洁能将积极配合质押解除登记相关工作,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和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办理交割过户登记。
除此之外,本次拟交易的目标股权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2021]京会兴审字第68000032),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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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易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汇誉中证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汇誉中证评报字[2021]第0004号),经采用收益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鄂尔多斯市正利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51,314.18万元,评估值为68,6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金额为陆亿捌仟陆佰万元整),评估增值17,285.82万元。
基于评估值,经双方协商,正利新能源49%股权定价为33,949.00万元,鉴于目标公司已经于2021年3月31日分红18,720.00万元,各方同意目标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24,776.00万元。
5、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正泰新能源持有标的公司51%股权,但根据正利新能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股东会决议须经所有股东一致表决通过。因此正泰新能源不具有对其的控制权,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正泰新能源持有正利新能源100%股权,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亿利洁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亿利洁能持有的正利新能源49%股权,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目标股权:亿利洁能持有的正利新能源49%股权
(一) 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
1、甲方同意将持有的目标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目标股权。经双方协商,目标股权按照基准日定价33,949万元,鉴于目标公司已于2021年3月分红18,720万元,各方同意目标股权转让价格为24,776万元(简称“股权转让价款”)。
2、股权转让价款的95%由乙方在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即目标股权变更至乙方名下)3个工作日内由乙方直接汇入甲方银行账户。剩余股权转让价款的5%在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之后6个月支付给甲方。甲方同意本次交易对价33,949万元的40%乙方可以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3、甲方应当按照上市规则及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向乙方提交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董事会决议。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5、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乙方自交易基准日起(2020年12月31日)享有目标公司全部收益。
(二)股权转让的费用负担
股权转让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按法律规定承担。
(三)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履行,以及因本和解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和解协议有关的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四)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双方履行完毕合同义务时失效。
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将持有正利新能源100%股权,正利新能源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电站结构及区域布局将进一步优化,光伏领域业务得到进一步拓展,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竞争力。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推出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规模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3%,单个员工拟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具体持股规模以后续审议披露的持股计划草案和员工实际缴纳出资为准。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的股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干部、核心骨干员工、关键岗位员工等,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四、预计披露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时间
董事会审议及披露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时间为自本次披露提示性公告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五、风险提示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公司本着稳健、顺利实施的原则推进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将对该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讨论并征求员工意见。该计划从推出到实施尚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最终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尽快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方案进行研究,推进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表决权委托生效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表决权委托生效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1-014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传武先生于2021年3月29日与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智城”)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1年3月29日与深智城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依据上述协议,夏传武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93,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12%)的表决权委托给深智城;同时,公司拟向深智城发行股票,深智城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向其发行的99,273,607股股份。
2021年4月15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表决权委托协议》正式生效。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投票权〈委托解除书〉及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表决权委托情况
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约定,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后,表决权委托的生效条件全部成就。夏传武先生将其持有的93,000,00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长期排他性地委托给深智城,表决权委托前后,交易双方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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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制权变更情况
本次表决权委托生效后,夏传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7,317,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7%,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4,317,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深智城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9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2%。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公司审慎判断,公司认为在本次表决权委托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夏传武先生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由夏传武先生变更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
三、深智城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EH651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余锡权
注册资本:3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8日
营业期限:2018年12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号深圳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7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件及相关数据的技术开发、应用(不含限制项目)、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转让、培训;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制造、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大数据应用及数据资产化等数据计算与信息技术规划咨询服务;档案整理(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经营);档案数字化处理的技术开发;交通规划设计研究(含专项调查);市政公用工程规划设计咨询与设计审查;轨道交通规划设计咨询;智能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开发运营;城市设计;区域和城市规划咨询;城市规划信息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平面设计、图文设计;项目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和新兴产业投资;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信息基础设施与城市信息化管理平台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智慧国资管理平台开发与运营;城市数据运营管理与应用开发;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咨询与产业投资并购;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互联网信息服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原有的持股承诺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由夏传武先生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夏传武先生变更为深圳市国资委。待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深智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通过、国资主管部门(如需)批准;同时,本次发行需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表决权委托协议》
2、《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4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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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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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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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景盈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21-019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事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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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编制合并报表的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40.86%,主要是报告期内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思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导致营业收入下降。
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主要是公司上期转让易思博95%的股权,增加公司上期的收益所致。
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下降,主因为本期的亏损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披露的业绩预告中预计的业绩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21-020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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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新海宜智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营收同比减少1000万元,对应利润比同期减少7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16日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026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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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业绩说明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1,915,919.43元,同比减少18.02%;营业利润
-495,016,893.42元,利润总额-501,283,068.7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2,969,662.28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了2362.19%、2449.83%和3544.00%。2020年亏损的主要原因为:1、出口业务受疫情影响不及预期;2、受疫情影响,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高规格替代料的情况较多,公司整体收入下降致固定成本在单位成本中比重提高;3、公司按照会计政策对资产进行减值测算,计提了较大额的减值准备。
2、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163,700,467.2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400,247,421.7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87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了14.08%、14.77%和14.76%。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4,500万元–45,000万。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在前次业绩预告的区间内,不存在较大差异。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尚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可能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0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025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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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由于2021年一季度下游客户市场需求增加,发货量同比增长较大。同时,公司市场开发、费用控制取得积极效果,期间费用下降,整体利润提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