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6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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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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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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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0年度,签署杭汽轮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洁美科技等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2018年度,签署洁美科技、卫星石化等上市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0年度,签署杭汽轮、卫星石化、洁美科技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杭汽轮等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2018年度,签署杭汽轮、龙马环卫等上市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20年度,签署浙大网新、甬金股份等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浙大网新、祥和实业等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2018年度,签署浙大网新、祥和实业等上市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2021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6万元。2021年度审计收费及内控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参考往年公司向其支付的审计费用,最终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2020年度报告事宜召开了三次沟通会议,并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评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按照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2020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经审计委员会八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工作评价及2021年度续聘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表决情况说明
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以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1-22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 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将于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一租赁》(财会〔2018〕35 号)。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1-23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用闲置资金
进行中短期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收益,增加股东回报,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年资金使用情况及现金理财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中短期理财产品。
公司将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技改扩建和战略投资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有效控制资金风险,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实施现金理财。投资的理财品种仅限于固定收益性、保本保息或非保本保息的中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及低风险有足够保障措施的信托产品。投资额度不得超过18亿元,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2年。
2、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中短期理财的议案》,经会议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22%。该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该项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作为投资理财资金来源,不得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从事投资理财。
2、投资标的:
投资的理财品种仅限于固定收益性、保本保息或非保本保息的中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及低风险有足够保障措施的信托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开展投资理财的资金不得超过18亿元,在2021年度期间发生的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不得超过18亿元。
理财产品的期限一般不超2年。此次委托理财的授权权限为1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时起算。
4、投资要求:
(1)不在证券市场从事期权、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也不从事以利率、汇率、期指等金融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委托理财业务。
(2)在确定委托理财项目的投资品种、性质及期限时,坚持适度分散原则,并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避免投资过于集中而加大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3)委托理财受托金融机构原则上不超过10家,其中银行机构不超过5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超过5家(其中信托公司不超过3家);
(4)公司应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在对市场风险事先进行充分识别和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投资理财计划和方案。在投资理财方案中,应落实好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及责任人。同时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视公司现金流情况作出理财产品赎回的安排。
5、风险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在授权额度内行使该等投资决策,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投资资产进行检查,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中短期理财的议案》经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表决程序合规有效。公司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和战略性投资需求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价值,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1-24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公司生产车间及生产设备已搬迁至汽轮重工地块,为顺利开展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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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于注册地址变更,《公司章程》相关条款需作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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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注册地址变更及章程修改以工商登记机构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1-25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潘晓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次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晓晖先生,1978年11月出生, 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2003年进入杭州市财政局工作,历任杭州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监察局科员、综合处副处长、会计处处长。2021年2月起任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任职单位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1-27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治理规范健康发展。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及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规定组织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共计召开3次监事会,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会计政策变更、修改章程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
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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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通过参加上述会议,监事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各项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情况,与公司股东、董事及经营管理层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发现公司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公司监事在参会过程中认真履行职权,对会议审议事项和决策程序进行有效监督,对公司的经营风险和合规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2020年,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公司监事会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1、经营活动监督: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董事会各次会议,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实施监督。对公司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2、财务活动监督: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是监事会的工作重点,公司监事会在财务活动监督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督促公司根据《会计法》和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议,对公司财务活动状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公司特点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促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3、管理层监督: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监事会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能的同时,督促其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公司董事、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其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治理活动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纪守法,没有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4、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监督:监事会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接触公司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公平、公开。报告期内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违反规定内幕交易的情形。
四、报告期内监事会就公司有关事项的简要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职责和有关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发表意见。具体如下:
1、对公司定期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效果。
3、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1-32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13: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9日。
B股股东应在2021年4月26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4月2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7、《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汽轮动力大厦三楼304会议室。
会议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1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并表决下列事项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
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章程的议案》
9、《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二)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7回避表决;议案8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半数以上审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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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及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可采取亲临公司、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截止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8:30一16:30。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邮件、信函或传真须在2021年4月30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规处。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规处
4、登记要求:(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出席现场会议。
2、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188号汽轮动力大厦
邮编:310022
电话:王财华(0571)85780438
李晓阳(0571)85784761
方子熙(0571)85784762
传真:(0571)85780433
邮箱:fangzx@htc.cn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71”,投票简称为“杭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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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1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书
致: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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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5、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投票指示,应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