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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欧阳小星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水泥混凝土预制构件研发、生产、加工;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建华建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总资产133,793.99万元,净资产3,276.66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59,845.02万元,净利润2,323.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建华建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及其父亲许景新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13、关联人(十三)
名称:建华建材科技(淮安)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市淮安区新型建材园盐北大道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肖伟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模具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钢压延加工;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模具销售;建筑砌块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建华建材科技(淮安)有限公司总资产31,066.14万元,净资产2,059.12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11,372.01万元,净利润2,059.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建华建材科技(淮安)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及其父亲许景新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14、关联人(十四)
名称:江苏卡满行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新民洲北京路348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货运代理;货运配载;运输信息服务;货物的仓储(危险品除外)、包装、搬运、分拣、装卸、起重吊装;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汽车租赁;五金制品、汽车配件、轮胎销售;物流装备信息咨询;物流信息咨询;物流信息技术研发与推广;企业管理咨询;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大型物件运输;无船承运业务;无车承运业务;运输方案设计、物流方案咨询、设计及相关信息处理服务;代理报检、报关服务;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国内船舶代理、国内水路货运代理;船舶租赁;联运中转;电子商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润滑油销售;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卡满行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22,983.61万元,净资产5,024.35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9,450.72万元,净利润1,053.1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苏卡满行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15、关联人(十五)
名称:淄博悦景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经济开发区西外环路333号
法定代表人:吴磊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与销售(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规定的,须取得批准后 方可经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淄博悦景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48,366.03万元,净资产163.70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916.9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淄博悦景置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16、关联人(十六)
名称:江苏腾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张家港市锦丰镇锦绣路3号651室)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无船承运业务;无车承运业务;货运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船舶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投资咨询、金融信息咨询);包装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供应链管理;仓储服务;包装、搬运、分拣、装卸、起重吊装服务;汽车租赁;五金制品、汽车配件、轮胎、润滑油销售;物流信息技术研发与推广;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互联网信息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腾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3,382.85万元,净资产2,035.88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518.52万元,净利润26.0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苏腾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17、关联人(十七)
名称:建华建材(镇江)有限公司
住所:句容市下蜀镇沿江经济开发区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何海平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棒、水泥制品、建筑用金属配件、砼结构构件生产、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机械设备租赁;建材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建华建材(镇江)有限公司总资产6,784.18万元,净资产-611.69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3,798.78万元,净利润444.2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建华建材(镇江)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及其父亲许景新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18、关联人(十八)
名称:珠海市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新香洲文贤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李忠志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珠海市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总资产6,552.47万元,净资产3,147.53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226.36万元,净利润60.4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珠海市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控制的其他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19、关联人(十九)
名称:汤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皇马工业园一区管委大楼419室
法定代表人:吕遐志
注册资本:16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汤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4,089.92万元,净资产12,473.64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117.53万元,净利润16.2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汤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及其父亲许景新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障碍风险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上述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协议,在该事项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为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龙泉股份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15日,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已有贷款、尚未收回的保函等)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具承兑汇票保理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或进行融资时,可以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管理层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选择金融机构,并确定具体融资金额。
此次授信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二、审批程序及后续授权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具体的授信机构、筹资方式、使用额度等事项,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与相关的各项文件。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15至2021年5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沿江东路533号龙泉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关于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钟宇先生、王俊杰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上述全部议案需以普通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上述议案中的第10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股东江苏建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中的第3、4、5、10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4:30一17: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沿江东路533号龙泉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0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唐倩、翟慎琛
联系电话:0519-69653996
传 真:0519-69653985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沿江东路533号
邮 编:213000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71。
2.投票简称:“龙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5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和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广东龙泉水务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龙泉”)生产经营融资所需,公司拟向其提供人民币15,000万元的融资性担保,为其融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11年。
2021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龙泉水务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2、住所:珠海市平沙镇平东路598号
3、法定代表人:姜风
4、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14,700万
6、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管)、内衬PVC排水管等各种给、排水管的生产及销售;市政、建筑、水利、防腐及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取得资质证后方可经营); 防腐材料、防腐涂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的生产与销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制造销售,金属类管道及管件制造销售;预制混凝土衬砌管片、预制装配化混凝土箱涵及其它水泥预制构件等混凝土制品制造、委托加工、销售,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东龙泉总资产14,627.99万元,净资产1,880.46万元,资产负债率87.14%;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5,883.52万元,利润总额-2,694.19万元,净利润-2,539.5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对外担保决定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广东龙泉其余股东本次未同比例提供担保,鉴于公司持有广东龙泉75.65%股权,对广东龙泉具有控制权,虽广东龙泉其余股东未同比例担保或对公司进行反担保,但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的担保总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1,000万元(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金额),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7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15日,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财会[2018]35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和颁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根据财务报告要求披露。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下午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付波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唐倩女士,公司财务总监贲亮亮先生,独立董事王俊杰先生,保荐代表人李威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