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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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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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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一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伟明环保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表:

1、2018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0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2018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附表2:2020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30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武义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义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伟明餐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餐厨公司”);全资子公司平阳伟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阳餐厨公司”);全资子公司武平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平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备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嘉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嘉伟”)。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相关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6.30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公告日,公司为设备公司担保余额为1.50亿元,为武义公司、东阳餐厨公司、平阳餐厨公司、武平公司和温州嘉伟提供担保余额均为0元。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公司目前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为相关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6.3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明细如下:

1、为全资子公司武义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义公司”)餐厨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2、为全资子公司东阳伟明餐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餐厨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3、为全资子公司平阳伟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阳餐厨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4、为全资子公司武平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平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1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5、为全资子公司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备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担保额度;

6、为全资子公司温州嘉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嘉伟”)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可预计的担保额度,考虑到各项目筹建周期较长,上述第1-4项额度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至该事项实施完毕;上述第5、6项额度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公司提请批准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上述第5、6项担保额度在公司其他资信良好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并根据担保情况在额度范围内对上述第1-6项调整担保方式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前述实施期限为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时限,担保行为的有效期限服从各具体担保协议的约定。

在上述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6.30亿元全部实施的情况下,增加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69%。

公司将在后续实际发生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1年4月1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1、武义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23日;注册资本:7,700万元;公司住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白洋街道官山后垅生活垃圾填埋场;法定代表人:项光明;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运营,污泥处理,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及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废油脂销售,垃圾处理项目投资,环保工程的投资咨询与建设,垃圾、烟气、污水、灰渣的处理技术的开发与服务,环保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和维护、售后和技术服务。

2、东阳餐厨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14日;注册资本:4,500万元;公司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城东街道泉坞坤;法定代表人:项鹏宇;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为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一般项目为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3、平阳餐厨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18日;注册资本:3,370万元;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278号;法定代表人:项鹏宇;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一般项目为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4、武平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15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城厢镇金桥村上三角铺16号;法定代表人:李建勇;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为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一般项目为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

5、设备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25日;注册资本:5,008万元;公司住所: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滨海四道888号;法定代表人:项光明;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及维护、售后和技术服务,垃圾、烟气、灰渣、渗沥液处理技术的研究、咨询服务,环保工程施工,环保设备自动化控制软硬件、信息管理软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维护、售后和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6、温州嘉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7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娄桥工业区中汇路81号B2幢;法定代表人:项鹏宇;经营范围: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的研发及服务,环保工程的建设,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维护、售后及技术服务,污泥处理,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及环保化处理。。

(二)被担保对象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注:武平公司暂无2020年末相关财务数据。

三、董事会意见

武义公司、东阳餐厨公司、平阳餐厨公司、武平公司、设备公司和温州嘉伟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运营情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上述全资子公司在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有话语权,同时公司也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能够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子公司以外的其它企业、非法人单位或个人的对外担保行为,也没有逾期担保的情形。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656,239.31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133,656.11万元,担保总额为789,895.43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3.89%。截止2021年4月16日,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616,565.21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171,208.21万元,担保总额为787,773.43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3.51%。

截至公告日,公司为设备公司担保余额为1.50亿元,为武义公司、东阳餐厨公司、平阳餐厨公司、武平公司和温州嘉伟提供担保余额均为0元。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32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工作需要于2020年12月18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公司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5,79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256,558,346元变更为1,256,542,551元(暂定)。公司2020年11月2日发行的伟20转债将于2021年5月6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期为2021年5月6日至2026年11月1日,考虑到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伟20转债转股可能导致公司股本增加,最终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注: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均以回购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并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修订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33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公司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1日

至2021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和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玉燕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股东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伟明环保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信函或传真以到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7日和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及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25088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7-86051886

联系传真:0577-86051888

电子信箱:ir@cnweiming.com

联系人:王菲,叶茂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司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与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34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上午10:00-11:3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网络互动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7日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公司将在说明会上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上午10:00-11:3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3、网络互动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裁项光明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程鹏先生,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为提高交流效率,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7日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cnweiming.com),邮件标题注明“603568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在说明会上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上午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86051886

联系邮箱:ir@cnweimi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