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1-008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14日、4月15日、4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拟筹划资产收购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自查并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筹划资产收购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之外,确认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14日、4月15日、4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公司拟筹划资产收购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事项尚处在初步筹划阶段,资产收购方案、收购价格尚未确定,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尚在论证过程中,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除上述事项外,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建华先生核实,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14日、4月15日、4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披露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2020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38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4.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94.8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47.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76.38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47.64%。收入及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除此之外,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除前述公司正在筹划资产收购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不存在或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及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截至2021年4月16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60.44倍,市净率为2.97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和市净率数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C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滚动市盈率为43.54倍,市净率为1.64倍。公司当前的滚动市盈率与同行业有显著差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公司正在筹划资产收购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1-009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收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资产收购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相关交易方案尚在论证过程中,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尚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的进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资产收购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加快跨境进口业务的布局,推进公司传统国际贸易业务的转型升级,公司拟以现金形式收购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荔之”、“标的公司”、“交易标的”)不超过5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取得上海荔之的控股权。
公司目前持有上海荔之10%股权,且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孟昭洁女士为上海荔之董事,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永新县荔驰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30MA39B292XP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荔扬
注册资本:2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0日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建材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财务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秘书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王荔扬持有50%合伙份额,柯毅持有50%合伙份额。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交易对方是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的,成立时间短,无相关财务数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12246704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荔扬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8月15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法赛路310号1幢四层4021室
经营范围:食品流通,母婴用品、家居用品、家具、服装鞋帽、化妆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业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物流信息咨询,商务咨询,供应链管理,计算机维修,翻译服务。
股权结构: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永新县荔驰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有50%股权,上海荔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40%股权,公司持有10%股权。
(二)财务状况
上海荔之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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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中天运[2020]阅字第90033号)。截至目前,上海荔之2020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
(三)本次交易对价及作价依据
交易双方初步协商确定上海荔之100%股权对应的总估值不超过50,400万元,公司本次拟以不超过25,200万元交易对价收购上海荔之不超过50%的股权。本次交易的最终作价将在评估标的公司业务未来发展前景、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净利润及业务合作预期等基础上,经审计评估后由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四)本次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截止目前,交易双方未就上述交易签署任何协议。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相关方案尚在论证过程中,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尚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鉴于上述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的进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1-010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资金结构,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荔之”)的股权交易对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收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规模不超过40,000万元。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实控人张建华先生未明确表示是否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公司已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进行初步筹划,相关方案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尚在论证过程中,仍存在不确定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规模、发行对象暂未确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则尽快确定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且尚未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上述批准或核准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实施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的相应时间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另外,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亦存在因市场环境或者融资时机不利、以及其他原因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将根据上述交易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